电工钢公司财务管理规划【参考】

上传人:泓域M****机构 文档编号:287318239 上传时间:2022-05-03 格式:DOCX 页数:50 大小:55.9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工钢公司财务管理规划【参考】_第1页
第1页 / 共50页
电工钢公司财务管理规划【参考】_第2页
第2页 / 共50页
电工钢公司财务管理规划【参考】_第3页
第3页 / 共50页
电工钢公司财务管理规划【参考】_第4页
第4页 / 共50页
电工钢公司财务管理规划【参考】_第5页
第5页 / 共5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电工钢公司财务管理规划【参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工钢公司财务管理规划【参考】(5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泓域/电工钢公司财务管理规划电工钢公司财务管理规划xxx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 公司简介4一、 公司基本信息4二、 公司简介4第二章 财务管理规划6一、 股利的发放程序6二、 确定利润分配政策应考虑的因素7三、 利润及其构成10四、 利润分配程序12五、 清算组织及其工作程序14六、 企业清算的原因和分类15七、 企业设立的条件17八、 企业的组织形式20九、 认股权证22十、 可转换债券24十一、 销售百分比法31十二、 因素分析法33第三章 项目概况34一、 项目概述34二、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35三、 资金筹措方案35四、 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36五、 项目建设进度规划36第四章 经济

2、效益及财务分析37一、 基本假设及基础参数选取37二、 经济评价财务测算37三、 项目盈利能力分析41四、 财务生存能力分析44五、 偿债能力分析44六、 经济评价结论46第五章 进度实施计划47一、 项目进度安排47二、 项目实施保障措施48第一章 公司简介一、 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曹xx3、注册资本:108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1-10-17、营业期限:2011-10-1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 公司简介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3、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进行了规范。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实力,丰富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和可靠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将继续提升供应链构建与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研发。集团成立至今,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第一、自主创新、持续改进,以技术领先求发展的方针。第二章 财务管理规划一、 股利的发放程序股份公司分配股利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一般是先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然后提交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才能进行分配。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分配预案后,要向股东宣布发放股利的方案,

4、并确定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股利发放日。这几个日期对分配股利是非常重要的。(1)股利宣告日,是董事会宣布发放股利的日期。股份公司董事会一般根据股东大会关于发放股利的决议,确定股利发放的具体政策及有关事宜。在股利宣告日,公司将决定支付的股利总额作为负债确认,同时通知股东办理必要手续,届时领取股利。(2)股权登记日,是指股份公司规定的能获得此次股利分派的最后日期界限,这是决定股东能否取得此项股利的期限。凡在这一天前列于企业股东名册上的股东,都将有权获得此次分派股利。证券交易所的中央清算系统为股权登记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一般在营业结束的当天即可打印出股东名册。(3)除息日,是指领取股利的权利与股票相互分

5、离的日期。在除息日前,股利权从属于股票,持有股票者即享有股利的权利。从除息日开始,股利权与股票相分离,新购入股票的人不能分享股利。通常在除息日之前进行交易的股票,其价格高于在除息目老后进行交易的股票价格,其原因在于前种股票的价格包含了应得的股利收入在内。所以除息旧对股票价格有明显影响。在不考虑股市波动的情况下,在除息日时,股票每股股价的跌幅般相当于每股股利。(4)股利发放日,是将股利正式发放给股东的日期,也称为付息日,公司应从衬息日开始,以各种手段(如邮寄支票、汇款等)将股利付给股东,同时冲销其负债记录。二、 确定利润分配政策应考虑的因素企业的利润分配政策虽然是由企业管理者制定的,但是实际上它

6、的决定范围是有一定限度的。在客观上、主观上有许多制约因素,使决策人只能遵循当时的经济环境与法律环境做出有限的选择。制约企业利润分配政策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法律约束因素为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如下限制:(1)资本保全的约束。企业所发放的股利或投资分红不得来源于企业募集的股本,而只能来源于企业的各种留存收益或当期利润。其目的是在于保证企业有完整的产权基础由此保护债权人的利益。(2)资本积累的约束。企业在分配股利之前,必须按一定的比例和基数提取各种公积金。只有当累计的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才可不再提取在具体的分配政策上,贯彻“无利不分”的原

7、则,即当企业出现年度亏损时,一般不得分配股利(除非用以前留存收益弥补完亏损)。(3)超额累积利润的约束。由于投资者接收股利收入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要高于进行股票交易所获取的资本利得所缴纳的税金,因此,西方各国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公司不得超额累积利润。一旦公司保留的盈余超过法律认可的水平,将被加征不合理留利税。我国目前对此尚未做出规定。(4)偿债能力的约束。企业进行利润分配时,不能只看损益表上净利润额的大小,还必须注意资产负债表上的现金结余情况。只有当企业支付现金股利后不影响企业偿还债务和正常经营时,企业才能发放现金股利。(二)公司自身因素公司出于长期发展与短期经营考虑,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并最终制

8、定出切实可行的分配政策。这些因素主要有:(1)债务考虑。企业对外负债时,债权人为保护自身债权的安全性和收益性,要求在企业发放股利或投资分红时有所限制。这些限制主要包括:规定每股股利的最高限额;规定企业只有在达到一定财务比率(如流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等),才可发放股利;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偿债基金后,方可支付股利等。(2)筹资成本。与发行新股相比,用保留盈余再投资,不需花费筹资费用,有利于降低筹资的外在成本。因此,很多企业在运筹投资分红时,首先将企业的净利润作为筹资的第选择渠道,特别是在负债资金较多、资金结构欠佳的时期。(3)未来投资机会。当企业预期未来有良好的投资机会时,保留大量的现金会造成资金的

9、闲置,因此,处于成长中的企业多采取低股利政策;而陷于经营收缩的企业则多采取高股利政策。(4)资产的流动性。由于股利代表现金流出,企业的现金状况与整体流动性越好,其支付股利的能力就越强。成长中的、盈利性的企业可能缺乏流动性,因为它的大部分资金投资在固定资产和永久性营运资金上了。这类企业的管理者通常希望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以作为财务灵活性的缓冲,并避免不确定性。(5)企业的其他考虑。如企业有意识地多发股利使股价上涨,使已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尽快地实现转换,从而达到调整资本结构的目的;另外,通过支付较高股利,刺激公司股价上扬,从而达到反兼并、反收购的目的等。(三)投资者因素(1)控制权的稀释。所有者权益由

10、资本金、资本公积金和留存收益等组成。如果分利较多,留存收益将相应减少,企业将来依靠发行股票等方式筹资的可能性加大,而发行新股(主要指普通股)意味着企业控制权有旁落他人或其他公司的可能。因此,如果原投资者拿不出更多的资金投入企业或购买公司新股,他们宁愿企业不分配利润也要反对追加投资、募集新股。(2)投资目的。企业投资者的投资目的一般有两种:一是收益,二是稳定购销关系。如果投资者投资的目的属于收益性的,在分配时就必须考虑投资者的收益预期;如果属于通过投资稳定购销关系,加强分工协作,那么分配政策就应侧重于留存而不是分红。(3)避税。政府对企业利润在征收所得税以后,还要对自然人股东征收个人所得税。许多

11、国家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且边际税率很高。属于高收入阶层的股东为了避税往往反对公司发放较多的股利,属于低收入阶层的股东因个人税负较轻,反而欢迎公司多多分红。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对股息收入采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因而股票价格上涨比股利更具有吸引力。三、 利润及其构成(一)利润概念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成果的最终体现,在数量上表现为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二)利润构成企业的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减投资损失)、补贴收入以及营业外收支净额。(1)营业利润,是利润总额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提供商品和劳务等营业活动所取得的净收益。(2)

12、投资净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收益扣除对外投资损失后的净额,也是利润总额的构成部分。其中投资收益包括: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进行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以及联营、合作分得的利润;企业以购买股票形式分得的股息和红利收入;企业以购买债券形式投资获得的利息收入;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企业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投资损失包括对外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中所分担的数额。(3)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内容有:

13、固定资产的盘盈和出售净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4)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正常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四、 利润分配程序(一)非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程序根据我国公司法等的规定,非股份制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做相应的调整,然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按照规定,企业当年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不够弥补时

14、,可以连续5年继续弥补。但超过5年仍未弥补的亏损,则用净利润弥补。(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净利润扣除以前年度亏损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它主要用于弥补企业亏损和按照国家规定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3)提取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益金按当年净利润5%10%的比例提取,主要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的净利润扣除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后,再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即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二)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程序现行制度规定,股份制企业的利

15、润分配应按以下顺序进行:(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提取法定公益金。(4)支付优先股股利。(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提取和使用。(6)支付普通股股利。股份制企业当年无利润时,原则上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但为了维护企业股票的市价和信誉,避免股票价格大幅度波动,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例,用法定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股利,但在分配股利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五、 清算组织及其工作程序清算组织是指以清算企业法人债权、债务为目的而成立的组织。清算组织负责对终止的企业法人的财产进行评估、保管、处理和清偿。根据法律规定,清算组织的成立主要有以下途径:(1)自行解散时的清算组织。企业自行解散主要有企业自行决定解散、企业自行宣告破产、企业的主管部门决定解散等情况。企业自行决定解散的,由企业自行组成清算组织并指定负责人;企业自行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组织;企业的主管部门决定解散的,由做出决定的主管部门负责成立清算组织。(2)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时的清算组织。企业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是在人民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