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筑工程保险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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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报告听付路军老师讲课,感悟“建筑工程保险”第五期 学号:202 学员:李金花【摘要】面对国家急剧恶化的环境,作为大型施工企业,应该从我做 起,进行“绿色施工,共创碧水蓝天”。摘要: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在不断的更新、不断的完善,同时也在 不断的变动,对最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我们学习的主要内容,如何 依法建设,是我们在管理过程中的重耍工作。主题词:建筑工程 保险 思考、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保险的规定(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4月22 H第十 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的决定修正,其中修订了建筑T程保险的要求,第四十八 条修订为“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 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中含有社会保险的条款,同时还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 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其他事项”(四)、劳动合同法第

3、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中没有明确用人单 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五)、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八条第三小 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劳动者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六)、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 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 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费”。(七)、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第十七条规定:“依 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

4、例。 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 工伤保险费。在农民工发生工伤后,要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 伤待遇支付工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 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当前,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 险程度较高的建筑行业、煤炭等采掘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同 时应为从事特定高风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八)、湖南省农民工参加丁伤保险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招用农民 工并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 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 费”。第四条规定:

5、“外埠注册的在我省进行生产经营的用人单位已在注册 地参加工伤保险、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在本省从事生产经营期间 不再重复缴纳工伤保险费”。(九)、湖南省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 的通知中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所有建筑施工企 业统一以工程项目按属地原则参保,工程项目施工期限为企业参保有效期 限。其工伤保险缴费标准统一按照工程合同造价的人工工资乘以建筑行业 工伤保险基准费率0.9%,原则上由企业在开工前一次性向T伤保险经办 机构缴纳,其保险范围覆盖施工现场内所有务工人员(含农民工,但派往 项目的管理人员除外),包括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

6、 务工人员;对上年度未发生工伤事故的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调到 0. 8%;对连续二年未发生工伤事故的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调到 0. 5%”。二、现行规定在实际工程施工中的应用(一)、原规定存在的问题 刚经过修订的的建筑法没有再强制要求施工企业购买建设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只是说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国务院在2006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中原有规定,建筑行业、煤炭等采掘行业参加T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同 时应为从事特定高风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但是一直以来,在 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吋

7、候,只是必须要求施工企业为项目购买意外伤害 保险,并没有要求施工企业出示工伤保险的资料,在大部分的施工项目中 也就没有企业再去购买工伤保险,而且在施工过程中也很少有相关部门对 项目是否购买工伤保险进行检查,在湖南施工多年,只在一个工地,劳动 局到了现场要求项目购买工伤保险,但经过几轮的讨论后,劳动局也就没 有再强制要求,在讨论过程中我提出了儿个问题,第一:我已购买团体意 外伤害保险,是否还须购买工伤保险?第二:如果我购买啦团体意外伤害 保险后再买一份工伤保险,是否可以得到双倍的赔偿?第三:由于我在团 体意外伤害险的索赔中须提交相关资料的原件,在办理工伤赔偿的手续过 程中是否可以只提交相关资料的

8、复印件。第四:如果可以按两份保险的规 定都能得到赔偿,赔偿的数据就应当大于当事人的实际支出,也就是当事 人可以因此而得到自己实际支出成倍的收入,是不是这里面存在鼓励伤害 的现象?五:我项冃部管理人员总公司己在注册地为我们缴纳了工伤保险 费用,项目使用的工人大部分都为有资质的劳务分包商和专业分包商,劳 务公司与专业承包公司是否应该为他所雇佣的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如果购 了工伤保险,是否还须要针对项目再购买工伤保险?购买保险从根本来说是当事人将自己利润的一部分分配给保险公 司,将自己的风险进行转移的一种活动方式,而在我国来说应当只是将自 己的风险进行分散,当事人还须要承担一部分风险。这是一种商业行为

9、, 是双方自愿的一种约定,但是由于我国对农民工、作业人员的一种保护措 施,从而将建筑业的保险提高到了法律强制执行的个高度,这也是由于 我国建筑业对保险没有深度的认识,更没有合理的利用。发达国家的工程 保险历史悠久、险种丰富,投保率近100%。那是因为发达国家的保险业 规范,理赔到位,购买了保险能从真正意义上转移自己的风险。但在我国由于是国家强制实施的原因,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抓住这一 特点,要求建筑企业在理赔过程中提供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事故认定书,而 施工单位在出事后谁也不会自己主动去告诉行政主管部门项目上出事的 问题,最后就算理赔的目的达到,但企业由于事故的发牛将在定的时间 段内影响到企业的资质、

10、招投标、企业信誉,也就没有人去真正的耍求理 赔,根本就没有达到国家保护从业人员的冃的。从上海地区的建筑市场情 况看,大部分大中型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投保了相关工程保险,如建筑安 装工程一切险、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险。但一些中小项0的业主、 承包商认为参加保险会加大工程成本,从而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别是 当前建筑业已经成为微利行业,在激烈的招投标市场上,为了降低成本, 增强竞争力,很多企业以取消工程保险的费用达到降低报价的冃的,能不 购买的保险也就不再会买。也不愿意去重复购买保险。(二)、现在施工项目工伤保险的购买由于建筑法修订后不再强制要求施工单位为新开工项目购买意外伤 害保险,只是鼓励

11、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应当依 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应当从法律定义上来说不是强制 的,但是在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规定,所有用人 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 费。也就是说T伤保险还是必须要买的。施工项0中我们可以把一个项0的从业人员分成三类,第一类是项 目管理人员,这一部分人员的工伤保险应当是由企业在注册地每月足额缴 纳。第二类是项目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施工人员,这类从业人员的使用单 位应当是劳务公司及专业承包公司,项冃是与劳务公司及专业承包公司签 订了承包合同,他们用工部分人员的工伤保险就应当由这些公司来进行

12、缴 纳。第三类是上述两类人员之外的人员,有的是项目上聘用的管理人员, 如保安、清洁工等,还有在现场做劳务的班组,但其并不是劳务公司,只 是一个组长带着几个人在现场做劳务这一些人。针对分析,项目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只有第三部分人的工伤保险 须要购买,如果项目上的安保、食堂、清洁等都可以与专业的单位签定了 承包合同,作业班组全部采用有相应资质的正规公司在现场进行施工,那 么现场是不是就可以不用购买工伤保险呢?有的地区现在要求的是开工 时就必须购买,如湖南省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 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所有建筑施 工企业统一以工程项目按属地原则参保

13、,工程项目施工期限为企业参保有 效期限。其工伤保险缴费标准统一按照工程合同造价的人工工资乘以建筑 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0.9%,原则上由企业在开工前一次性向工伤保险 经办机构缴纳。”这是二OO五年七月二十五日,由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 障厅印发的通知,由于原来项冃的开工办理施工可证时建设厅只要求项冃 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劳动厅的这个通知基本上没有得到实施。新的建筑法刚刚出台,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 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由于不是必须购买,只要我们做好项目现场的施丁 管理,将高危作业部分强制由专业公司来进行承包,一般作业部分多数由 专业公司来承包,这样同吋可以做到两种风险的降低,一是

14、安全风险,二 是经济风险。(三)、现在施工项冃商业保险的购买除了工伤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都叫商业保险,建筑工程建设周期一 般持续时间较长,所涉及到的风险因素较多,如政治、社会、经济、自然、 技术等因素。这些因素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建筑丁程的实施。同吋,每一 种风险因素又都会产生许多不同的风险事件。风险因素和风险事件一旦发 生,往往造成比较严重的损火。如何减少和避免风险对建筑工程造成的影 响,是广大工程建设单位和人员十分关心的问题。因此研究探讨风险对策 即风险管理技术也就十分必耍。风险对策一般有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 险自留和风险转移。而风险转移主要形式就是保险转移。由于工作保险不是商业保险,理赔的

15、程序比较复杂,而JCL湖南地方 规定对上年度未发生工伤事故的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调到0.8%; 对连续二年未发生工伤事故的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调到0.5%”理 赔的对象是我们施工企业的上级领导部门劳动局,所以工伤保险并不能真 正用得上,再加上现场的劳务多数时候不能做到全劳务公司及专业承包公 司,所以现场还须购买商业保险,从新版的建筑法不再强制要求项目购买 商业保险后,保险公司的竞争将会非常激烈,从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中将 会完全删除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从根本意义可以达到保险的真正目 的,是施工项目降低项目风险的一种用力措施。三、结束语工程保险已逐渐成了建筑工程项目经营中不可缺少的i部分。熟悉 和运用保险合同条款、风险索赔的程序,可以减轻承包商的风险压力,并降 低风险事故发生后承包商的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承包商对工程进行了 工程保险,但有时保险公司不可能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由于建筑工程施 工中容易受到各种自然灾害和其它灾害的影响,所承担的各种风险比较大, 因此施工企业仍要经常注意各种潜在的风险征兆,釆取各种有力措施,防 止事故和灾害的发生,并阻止受灾后损失的继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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