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防交通管理制度

上传人:135****微信 文档编号:285129143 上传时间:2022-04-29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8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年国防交通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2022年国防交通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2年国防交通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国防交通管理制度(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国防交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防交通建设,保障战时和平时特殊情况下国防交通顺畅,根据?国防交通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国防交通活动,必须遵守?国防交通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国防交通,是指为国防建设效劳的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邮政、电信等交通体系。 第三条县级以上交通战备办公室为地方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和国防发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交通工作。 主管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邮政、电信的行业管理部门为交通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本系统的国防交通工作。 承当国防交通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2、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做好国防交通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国防交通事业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承当国防交通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实施民兵交通保障队伍管理、训练、演练所需经费,列入当地人民政府民兵事业费安排;承当国防交通保障任务所需经费,在被保障单位的经费预算中安排补助。 企业事业单位承当的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工程,依照国家规定减免有关税费。 第五条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按照全国国防交通保障方案要求,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拟订全省国防交通保障方案,征求上一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的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州市、县市、区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按照上级国防交通保障方案要求,组织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

3、拟订本行政区域的国防交通保障方案,征求上一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的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备案。 国防交通保障方案每五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者推迟修订,批准、备案程序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国防交通建设规划由省、州市、县市、区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分别拟订,经本级开展改革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本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 第七条申请国防交通经费建设的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工程和贯彻国防要求的建设工程,上报立项前应当经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同意。 第八条国家规定范围的以及以下范围的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工程和贯彻国防要求的建设工程,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

4、查、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应当经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同意;由国家国防交通主管机构负责审核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一铁路建设工程; 二国边防公路建设工程; 三大型桥梁、重要码头、重要隧道、客货运输枢纽建设工程; 四机场建设工程; 五邮件处理中心、公用通信网枢纽、二级以上长途传输干线建设工程; 六与国防交通有关的其他重要建设工程。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防交通保障方案和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的要求,负责组建和管理本地区、本系统的国防交通保障队伍。 第十条国防交通保障队伍分为专业保障队伍和交通沿线保障队伍。 专业保障队伍以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邮政、电信等系统的企业事

5、业单位为根底分别组建,承当以下主要任务: 一实施战时和平时特殊情况下国防交通工程设施的抢修和国防交通物资的抢装、抢运; 二配合部队运输和物资倒运,抢建临时线路和站场; 三协同重要交通通信设施的防护,实施遮断任务和交通管制; 四为领导机关和部队提供指挥通信保障。 交通沿线保障队伍由交通沿线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负责组织,主要承当当地国防交通设施的防护和抢修任务。 第十一条国防交通保障队伍的车辆、船舶和其他机动设备,应当按照国家国防交通主管机构的规定,设置国防交通统一标志,在战时和平时特殊情况下,优先通行并免交通行费。 第十二条对违反国防交通管理的行为,依照?国防交通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4页 共4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