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动 自 行 车 通 用 技 术 条 件(GB17761—1999) 5.2.8.3蓄电池密封性 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应有良好的密封性在正常安装位置条件下,充放电时不应有渗漏现象 5.2.8.4蓄电池的标称电压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应不大于48V 5.2.8.5制动断电装置 电动自行车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在制动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 5.2.8.6欠压、过流保护功能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5.3 整车装配要求 5.3.1总体要求 a)电动自行车应按其型号要求组装,不得错装和漏装; b)电动自行车各紧固件应紧固到位,各转动部件应运转灵活; c)各对称部件应与车架中心面左、右对称,不得有明显的偏斜; d)变速装置和制动系统应装配正确,操纵灵活; e)电动自行车的不动件不允许与运动部件相碰擦 5.3.2轮辋径向、端面圆跳动量 按GB/T3566—1993中13.1的规定 5.3.3前、后轮辋与前叉、车架平、立叉两边间隙的相对偏差 按GB/T3566—1993中15.1的规定。
5.3.4前、后轮中心面相对偏差 按GB/T3566—1993中15.2的规定 5.4 整车外观要求 a)电动自行车各外露零、部件的表面应清洁,无污渍、锈蚀,商标、贴花应完整、清晰,位置应正确; b)各电镀外露件按QB/T1217—1991中5.1.1镀铬一类件和镀锌一类件的规定; c)各油漆外露件按QB/T1217—1991中3.1.1油漆一类件的规定; d)各铝合金外露件按QB/T1217—1991中4.1外观一类件的规定; e)电动自行车各塑料件的表面应色泽均匀,无明显的飞边、划伤、裂纹和凹陷 5.5 整车道路行驶要求 电动自行车经100km道路骑行试验,试验过程中不应发生整车各零部件的断裂和电器控制系统各部件的损坏或失效,试验后不应丧失其电动骑行功能 5.6 说明书的要求 每辆电动自行车必须附有说明书,并应有下列内容; a)在仔细阅读说明书、了解电动自行车的性能之前,不要使用电动自行车;不要借给不会操纵电动自行车的人骑行; b)对把横管、反立管、鞍座、鞍管和车轮的紧固件应推荐旋紧力矩;应注意把立管和鞍管的安全线; c)润滑——润滑部位、润滑周期及推荐润滑用油; d)正确的链条张紧度和调整方法; e)车闸的调整和对闸皮调换的建议,注意雨、雪天骑行应增加制动的距离; f)电动机、控制器、蓄电池的正确使用和保养方法; g)充电器的正确、安全作用方法; h)本标准附录A(标准的附录)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其他事项是否需要包括在内,由生产厂自行决定 6 试验方法 本章所用的检测设备和器具应符合GB/T12742的有关规定电器装置的检测用仪表,其精度等级应不低于0.5级;测功计的精度应不低于1%;直流电源的波纹系数应不大于5%;声级计精度为±1dB 6.1 整车主要技术性能试验 6.1.1最高车速试验(电助动的不进行本试验) 6.1.1.1试验条件 a)骑行者质量(重量):75kg,不足75kg者应加配重至75kg; b)试验环境:温度为-5℃~30℃;风速不大于3m/s;试验时应避免雨、雪天气; c)试验路面:平坦的沥青或混凝土路面 6.1.1.2试验步骤 a)在试验跑道上设置100m的测试区间,两端应有足够长的辅助骑行区; b)电动自行车在电动骑行到测试区间之前,应完成全部加速过程,达到其最高车速,并以此速度通过测试区间; c)用秒表测定电动自行车往返通过测试区间的时间; d)按式(1)计算最高车速: V=720/t(1) 式中:V——最高车速,km/h; t——往返通过测试区间的时间,s e)该项试验应连续往返电动骑行两次,取其试验结果的平均值。
6.1.2整车质量(重量)测定 将整车(含蓄电池)放在磅秤上称其质量(重量) 6.1.3脚踏行驶能力试验 6.1.3.1试验条件 脚踏行驶能力的试验条件见6.1.1.1条 6.1.3.2试验步骤 在试验道路上,设置一测试区间,以人力作往返骑行共7km,用秒表记录其时间 6.1.4试验条件 续行里程的试验条件见6.1.1.1条当试验结果发生争议时,可在环境温度为(25±5)℃条件下,进行仲裁试验 6.1.4.2试验步骤 按制造厂的说明书对蓄电池充足电,以最高车速电动骑行(电助动的以电助动骑行)到欠压保护装置作出反应为止,记录其骑行里程 6.1.5最大骑行噪声试验 6.1.5.1试验条件 最大骑行噪声的试验条件见6.1.1.1条,此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试验场地应空旷,离测试中心约50m半径的范围内不应有大的反射物测试区的本底噪声应不大于55dB(A) 6.1.5.2试验步骤 a)试验场地的布置(如图1所示); b)声级计采用“A”计权网络、快挡进行测量,声级计放置的离地高度为1.2m; c电动自行车应以最高车速匀速电动骑行(电助动的以15km/h~18km/h的速度电助动骑行)通过测试区,读取声级计的最大读数,并算出左、右两侧声级计的读数平均值; d)以同样的方法测算返回的两侧声级计的读数平均值。
以往返骑行的两个平均值的较大者,作为电动自行车的最大骑行噪声 6.1.6百公里电耗试验 a)在完成6.1.4续行里程的试验之后,按制造厂的说明书,对蓄电池充足电,并记录下电网上功率表的耗电度数; b)按式(2)换算百公里电耗: 百公里电耗=100×功率表度数续行里程数(2) 6.1.7电动机功率试验 a)电动机的功率应在测功仪上进行测试; b)将电动机接上额定值流电压,加载到其额定转矩,在测功仪上读得其额定连续功率 6.2 整车安全要求试验 6.2.1制动性能试验 按GB3565—1993第22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6.2.2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试验 6.2.2.1车架/前叉组合件冲击强度试验 按GB3565—1993第25.1和25.2的规定进行试验 6.2.2.2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试验 a)按QB1880—1993第6.4.2的规定进行试验; b)电动机和蓄电池安装在车架上的电动自行车,应包含这两个部件进行试验如影响试验的正常进行,可在相应部位加配重 6.2.3车把试验 6.2.3.1把立管安全线试验 目测检查和用直尺测量。
6.2.3.2把立管力矩试验 按GB3565—1993第24.1.1的规定进行试验 6.2.3.3把立管静负荷试验 按GB3565—1993第24.1.2的规定进行试验 6.2.3.4把横管和把立管的力矩试验 按GB3565—1993第24.2的规定进行试验 6.2.3.5把立管和前叉立管的力矩试验 按GB3565—1993第24.3的规定进行试验 6.2.4车轮试验 6.2.4.1车轮静负荷试验 按GB3565—1993第26章的规定进行试验 6.2.4.2车轮夹紧力试验 按GB3565—1993第9.4的规定进行试验 6.2.4.3轮胎宽度测量 用专用卡尺进行测量 6.2.5脚蹬间隙测量 按GB3565—1993第11.2的规定进行测量 6.2.6鞍座试验 6.2.6.1鞍管安全线测量 目测检查和用直尺测量 6.2.6.2鞍座调节夹紧强度试验 按GB3565—1993第28章的规定进行试验 6.2.7反射器和鸣号装置的检测 目测检查反射器按QB2191—1995第6.1的规定进行光学试验。
6.2.8电器部件试验 6.2.8.1电器系统检测 目测检查电器系统是否安装到位,接线的极性是否正确,电线安装是否与运动部件或锐边相碰擦;并用手拉力计测试线路连接的牢固性 6.2.8.2绝缘性能测量 绝缘性能用250V兆欧表进行检测,检测部件为车架、车把和蓄电池、电动机外壳 6.2.8.3蓄电池密封性检查 目测检查 6.2.8.4蓄电池标称电压测量 蓄电池充足电后,静放2h,用直流电压表测量其标称电压,测量值允许比5.2.8.4的规定值标升15% 6.2.8.5制动断电装置试验(电助动的不进行本试验) 在蓄电池和电动机回路上串接一直流电流表,将动力电路接通,让电动机驱动,然后握闸,观察电流表是否断流 6.2.8.6欠压、过流保护功能试验 a)按制造厂的说明书,将电动机接上其额定电压,然后逐渐降低电压,到说明书标明的欠压状态,观察其欠压保护装置是否动作; b)在蓄电池和电动机回路上串接一直流电流表,接通电路,当电流增大到说明书标明的过流状态,观察电流表是否断流或限流 6.3 整车装配要求检验 6.3.1总体要求检验 采用手感和目测法检验。
6.3.2轮辋径向、端面圆跳动量测量 按GB/T3566—1993第23章的规定进行测量 6.3.3前、后轮辋和前叉、车架平、立叉两边间隙的相对偏差测量 按GB/T3566—1993第26章的规定进行测量 6.3.4前、后轮中心面相对偏差测量 GB/T3566—1993第27章的规定进行测量 6.4 整车外观要求检验 采用手感和目测法检验 6.5 整车道路行驶试验 6.5.1试验条件 a)试验道路:平整的沥青路、混凝土路、砂石路 b)骑行者质量(重量):75kg,不足75kg者加配重至75kg 6.5.2试验步骤 a)试验前应对被试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和调整,使各部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调整过程中,允许进行不大于3km的检查行驶,以确保调整妥善; b)试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