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第13章行政诉讼法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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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3章 行政诉讼法绪论导 言 一、诉讼与纠纷的解决诉讼的基本含义和功能是为了解决纠纷和社会冲突,其实质是由国家权力解决社会冲突。而社会冲突的解决的内涵应是多层次主观效应的综合体,包括:第一,化解和消除冲突;第二,实现合法权益和保证法定义务的履行;第三,法律和统治秩序与尊严得以回复;第四,避免和减少冲突的重复出现。二、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各自特点司法权与行政权相比较。最大特点是司法权行使具有极为被动的特点,而行政权的行使则具有主动性与扩张性。司法的被动性来源于司法公正性这一最高的价值追求。三、行政纠纷、行政争议、行政诉讼与行政救济行政纠纷是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国家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 相对人之间发生的有

2、关法律关系的权利与义务的争执。行政纠纷的发生分为两种情形,其一由于法律的规定有可能形成行政争议,即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违法或不当导致其合法权益的损害,依照法律的规定向有关的机关提出纠纷解决的请求,从而获得有关机关对纠纷的处理程序。对行政纠纷进行处理和解决的有关法律制度形成行政救济。行政救济是对行政权力侵犯公民权利所造成的损害予以补救的法律制度的总称。即行政救济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造成自己合法权益的损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给予补救的法律制度,包括对违法与不当行为的纠正,以及对因违法行政行为而遭受的财产损失给予补救等多项内容。现代行政法的发展趋势之一是行政行为和行政

3、救济途径的多元化。行政救济途径有多种,但主要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运用司法途径解决行政纠纷的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将提供一种最终的和最有效的解决行政争议的途径。第一节 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特征一、行政诉讼的概念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行政案件的活动,以及在这些活动中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总和。二、行政诉讼的特征1、行政诉讼是司法活动,带有司法最终解决的性质。在我国,行政争议的解决途径不止行政诉讼一种,既有行政系统内部的解决方式,如行政申诉处理活动以及

4、行政复议制度,也有权力机关的个案监督方式。而行政诉讼的主持者是法院。它既有别于且独立于行政机关,又不同于权力机关,在它的主持下,行政诉讼的进行要遵循法定的诉讼程序,诸如起诉受理开庭举证、质证、辩论、陈述裁判执行等等,其司法化与制度化远非其他途径可比。2、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机关和其他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权的组织。行政诉讼的被告具有恒定性。3、行政诉讼的内容具有特殊性。行政诉讼关系到国家行政权的行使,所解决的行政纠纷是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具有司法监督行政的性质。三、行政诉讼与其他诉讼的区别1、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在案件性质、审理的目的与结果、诉讼主体、法律适用等方面均有不同,但实践中也有需要

5、衔接之处。2、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在案件性质、当事人、诉前程序、举证责任、当事人诉权等方面均有不同,但实践中也有需要衔接之处。第二节 行政诉论法概述一、行政诉讼法的概念行政诉讼法是以行政诉讼为调整对象的法律。二、行政诉讼法的地位行政诉讼在我国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行政诉讼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适用于全国范围的国家基本法律。行政诉讼法作为国家的一个法律部门发挥着一个独立的部门法所不可缺少的作用。三、行政诉讼法的特征 1行政诉讼法确立的是一种国家权力对另一种国家权力加以监督和制约的制度。2行政诉讼法调整的是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3行政诉讼法律规范即包括程序规范,

6、也包括实体规范,而实体规范在整部行政诉讼法中居于核心地位。四、行政诉讼法的渊源行政诉讼法有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之分。形式意义之行政诉讼法是指行政诉法法典,而实质意义之行政诉讼法不仅包括行政诉法法典,还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中一切有关行政诉法的法律规范。五、行政诉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行政诉讼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不是一般意义的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具有特殊性。作为程序法,行政诉法对行政法的保证作用主要体现在行政机关行其职责方面。行政诉法与民事诉法的关系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两者都是独立的部门法;另一方面,由于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都是在对方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之基础上进行的诉讼,

7、因而,对于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事项,在不违背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前提同步,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六、行政诉讼法的效力应当从时间、空间、对人、对事的效力四个方面掌握。第三节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和功能一、行政诉讼的性质行政诉讼的性质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不同的国家中有不同的表述。总的来说,行政诉讼具有三个方面的性质:解决行政纠纷;实施权利救济;监督行政行为。这三方面的性质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表现在立法或者司法实践中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二、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我国行政诉讼确立的立法目的是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

8、使职权。但对此表述,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争议主要集中在行政诉讼法是否具有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进行维护的目的方面。三、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功能。1解决行政纠纷,实施行政救济。2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3在一定程序上可以起到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作用。4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统一。第四节 行政诉讼法学一、行政诉讼法学的概念和研究对象行政诉讼学是以行政诉讼法,包括行政诉讼及相关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二、行政诉讼法学的内容 行政诉讼法学的内容包括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行政诉讼法的具体规定、对如何完善行政诉讼制度的研究以及对不同法系相关制度的比较研究等。 三、学习行政诉讼法学的方法 学习行政诉讼法学应当运用比较的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注重对基础学科的学习和对行政诉讼特有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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