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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追缴欠税罪-结合案例的全面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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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追缴欠税罪一结合案例的全面解析广州律师吴行军18312065153【案情回顾】:1994年12月1日,张某(乙方円锦州市粮油运输贸易总公司(甲方)签订了承包协议协 议规定甲方将百荷人酒店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管理费9万元承包期 从1995年1刀1 口起至1996年12刀30日止1995年1 J1 8 口,张某承包经营的百荷大 酒店正式营业被告人张某从营业之LI起至同年7月14 II,既不办理税务登记,又不中请缓交纳税手 续,欠缴定额营业税14280元经税务工作人员多次催缴,被告人不予理睬在税务机关于 1995年6月14日向其下达限期纳税通知书后,被告人仍不缴纳同年7月7日,驻税务机 关检察室的检察人员向被告人调查英纳税情况时,被告人假报住址,称自己现住址为锦州市 凌河区龙口小区39号楼6-29号后经查实,被告人根本没有住在该处为逃避纳税,被告 人又于1995年7月14 I I夜私自将其存放在百荷人酒店的冰柜、床、行李等财产转移,并且 到外地躲避长达四个久,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其欠缴的税款案发后,张某向税务机关补缴了税款和罚款审判】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犯抗税罪,向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提起 公诉。

被告人张某辩称,未办理税务登记是甲方(锦州市粮汕运输贸易总公司)的责任,事后 已补缴税款及罚款,应当得到从宽处理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没有抗税的故意和行为,不 构成抗税罪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作为纳税义务人,拒不缴纳税款, 并且采取转移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达一万多元,其行为已 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辩称未办理税务登记是百荷大酒店发包方的责任, 经查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了采纳辩护人捉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抗税罪的意见能够成立, 木院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在案发示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补缴了所欠税款和罚款,可酌情从 轻处罚该院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第 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于1996年3月21 FI作出 刑事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犯逃避追缴欠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5000元宣判后,被告人张某没有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提出抗诉广州吴行军律师评析:法律上规定逃避追缴欠税罪、偷税罪、抗税罪,为什么针对税收会分别用三个罪名来界 定呢?一、逃避追缴欠税罪与偷税罪、抗税罪的主体的区别來源于我国的税收制度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体是纳税义务人,是指实际承担纳税义务的人。

偷税罪的主体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抗税罪的主体,是指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金业事业单 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在我国,纳税有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及纳税人自己缴纳三种方式代扣代缴指的是支付人再想纳税人支付款项的时,依法从所支付的款项中肓接扣收税款 并代为缴纳如:发工资时,公司都会从中扌II除个人所得税,所以拿到手的工资其实是税后的代收代缴指的是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來的单位和个人在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法收 取税款并代为缴纳如:在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会向购买人收取契税和印花税二、行为性质的要求1、 欠税事实是该罪赖以成立的前提要件,如果行为人不欠税,就谈不上追缴,无追缴 也就谈不上逃避追缴欠税是指纳税单位或个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没有按时缴 纳、拖欠税款的行为在认定行为是否“欠税”时,必须查明英欠税行为是否已过法定期限, 只有超过了法定的纳税期限,其欠税行为才是逃避追缴欠税罪所要求的“欠税”事实至于 具体的法定期限,各个税种规定不尽一致,应依据具体的税收法规来确定在考虑欠税事实 的时候,必须考虑到欠税的原因,是行为人财力不支、资金短缺、还是拥有纳税能力而故意 拖欠。

如系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笫20条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 不能近期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但最氏不得超过三个刀这 说明因合法理山欠税是允许的所以,逃避追缴欠税显然是指笫二种情况,即故意拖欠2、 行为人必须有实际的逃避行为这是该罪能否成立的关键所在,根据法律规定、逃 避行为是专指转移财产和隐匿财产,如转移开户行、捉走存款、运走商品、隐匿存货等,如 果不是将财产转移或隐匿,而是欠税人木人逃匿起来、则不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此处必须 明确,行为人实施的“逃避”行为要与“欠税”行为存在著必然因果联系即“逃避”就是 为了 “欠税”至于孰先孰后,并不十分重要实践中有的行为人实施的“逃避”行为在法 定的纳税期限届满以后,也就是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欠税”条件以后;有的行为是先转移 资产,而后欠税,这两种情况都不影响逃避追缴欠税罪成立如在纳税期内就能及时确认行 为人转移、隐匿财产,企图逃避欠税,如何处理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的规定,税务部门可令行为人提供纳税担保;如其拒绝,可对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3、 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这是行为人的犯罪冃的,也是逃避追缴欠税罪所要求的客 观结果。

税收实践中的欠税是时常发生的,対于拥有纳税能力而故意欠税者、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税务机关可采取强制措施,如通过银行从其帐户上扣 缴税款,或扣押、查封、拍卖其财产抵缴税款所以,只要欠税人拥有相当数屋的资金和财 产,所欠税款是可以追缴的;但如行为人将资金和财产转移、隐匿,所欠税款就难以追缴, 给国家造成损失所以逃避追缴欠税罪是结果犯,只冇造成“欠税无法追缴”的事实,才能 成立该罪既遂,如果行为人尽管采取了逃避的行为,但其转移或隐镀的财产最终还是被税务 机关追回,弥补了税款,则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未遂形态4、 无法追缴的人税数额需达法定的量刑标准,即1万元以上该罪是结果犯,如果不 足一万元,即便具备前述要索,也不构成犯罪,这里的数额指税务机关无法追回的欠税数额, 亦即国家税款的损失数额,而非行为人转移或隐匿的财产数额,也不是行为人的实际欠税数 额这三个数额有时是同一的,有时是不同一的,必须准确把握无法追缴的欠税达不到法 定数额的,由税务部门依法作行政处罚三、逃避欠税罪与其他罪的区别(一)逃避追缴欠税罪与偷税罪的界限1、 主体要件不同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体只能由纳税人构成;而偷税罪的主体除纳税 人外还包括扣缴义务人。

2、 犯罪目的不同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意图达到逃避税务机关追缴其所欠缴的应纳税款 的目的:而偷税罪则是意图通过欺骗、隐瞒税务机关,达到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为目的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逃避追缴欠税罪表现为行为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 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的行为;偷税罪则为表现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 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中报而拒不中 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中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前者具有公开性,后者具 有欺骗性、隐瞒性4、妨碍追缴税款要求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偷税罪要求悄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情 节严重即包括因偷税被二次行政处罚乂偷税的情况,也包括偷税数额较大的情况,同是由数 额较大构成犯罪的,如硏追缴税款罪只要求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即可,偷税罪则还耍求偷税数 额须出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才能构成犯罪二)逃避追缴欠税罪与抗税罪的界限1、 客体要件不同、逃避追缴欠税罪为简单客体,即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而抗 税罪则为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同时还侵犯了依法从事税收征管工 作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2、 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逃避追缴欠税罪在客观上农现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 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的行为;抗税罪则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 的行为而者的行为方式是秘密的,而后者则是公开的3、 妨碍追缴税款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而抗税罪不要求具备数额较大,只要以暴力、 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就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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