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报告的说明

上传人:一****云 文档编号:282249579 上传时间:2022-04-25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报送2022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报告的说明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关于报送2022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报告的说明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关于报送2022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报告的说明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关于报送2022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报告的说明》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报送2022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报告的说明(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报送2022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报告的说明关于报送2022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报告的说明附件2关于报送2022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报告的说明一、主要内容(一)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雨雪冰冻及地震灾害、存货跌价损失、上市重组、政策性因素、科技投入(含自筹)及其他重大事项,应详细说明情况及原因;必要时,应出具中介机构的审计意见。(二)2022年度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包括主要产品生产、销售、价格、库存、投资、效益、节能减排等指标完成情况),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矛盾、问题及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2、(三)2022年度企业发生的重大决策失误、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纪事件,需要说明有关经过、级次、原因、后果及处理意见。(四)填报相关数据。1填报2022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表(附表1)。考核指标名称及其目标值应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2022年度)一致。考核指标的基础数据应与2022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经中介机构审计)相关数据一致。考核指标运算所需的分子、分母项应单独填列。2.填报2022年度中央企业经济增加值(EVA)完成情况表(附表2)。各项数据应与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经中介机构审计)相关数据一致。年度所得税率按25%

3、计算。平均资本成本率政策性企业(政策性业务收入占比50%以上)按4.1%计算,其他企业按5.5%计算。3.填报2022年度企业经营难度系数基础数据表(附表3)。各项数据应与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经中介机构审计)相关数据一致。数据计量单位与附表3所列单位一致,数据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二、试点企业报送工作试点企业应根据经国资委确认的企业经营业绩测试评价目标值报送2022年度试点企业测试评价总结分析报告,填报2022年度试点企业测试评价目标完成情况表、2022年度中央企业经济增加值(EVA)完成情况表和2022年度企业经营难度系数基础数据表。2022年度试点企业测试评价总结分析报告及有关表格参照本说明

4、第一项要求填报。三、报送时间及要求各企业应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3份报国资委,其中2份报送综合局(并附相应的电子版文件),1份报送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附表:1.2022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表(2022年度试点企业测试评价目标完成情况表)2.2022年度中央企业经济增加值(EVA)完成情况表3.2022年度企业经营难度系数基础数据表扩展阅读:关于报送2022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附件2关于报送2022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总结分析报告的说明一、报告主要内容(一)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因2022年补充清产核资、上市重组、政策性因素及其他

5、事项,需对考核指标相关数据口径进行调整的企业,应在此部分详细说明调整原因及情况)。(二)2022年度主要生产和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包括主要产品产量、技术经济、投资、效益、节能减排指标等完成情况)、发展变化特点及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三)2022年度企业发生的重大决策失误、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纪事件(需要说明有关经过、级次、原因、后果及处理意见)。(四)填报相关数据。1填报2022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表(附表1)。考核指标及其目标值应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2022年度)一致。考核指标的基础数据应与2022年度企业财务决

6、算报告(经中介机构审计)相关数据一致。考核指标运算所需的分子、分母项应单独填列。2.填报2022年度中央企业经济增加值(EVA)完成情况表(附表2)。各项数据应与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经中介机构审计)相关数据一致。年度所得税率按33%计算。3.填报2022年度企业经营难度系数基础数据表(附表3)。各项数据应与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经中介机构审计)相关数据一致。数据计量单位与附表3所提供的单位一致,数据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二、董事会试点企业相关事项董事会试点企业应根据经国资委确认的企业经营业绩测试评价目标值报送2022年度试点企业测试评价总结分析报告,填报2022年度试点企业测试评价目标完成情况表、2

7、022年度中央企业经济增加值(EVA)完成情况表和2022年度企业经营难度系数基础数据表。2022年度试点企业测试评价总结分析报告除参照本附件第一条的要求起草外,还应分析企业经理层执行董事会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有关表格内容参照本附件第一条要求填报。三、报送时间及要求各企业应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3份报国资委,其中2份报送业绩考核局(并附相应的电子版文件),1份报送统计评价局。附表:1.2022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表(2022年度试点企业测试评价目标完成情况表)2.2022年度中央企业经济增加值(EVA)完成情况表3.2022年度企业经营难度系数基础数据表第 4 页 共 4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