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DG4503桂 林 市 地 方 规 范DG4503/T LY 002—2014桂林市先进旅游企业评选规范The selection standard for advanced tourism enterprises2014-08-01 发布2014-09-01 实施桂林市旅游局目 次前言 Ill引言 IV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界定 14总体要求 25评选条件 26 中报和评选 37表彰奖励 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桂林市先进旅游饭店评选申报表及评分表 5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桂林市先进旅行社评选申报表及评分表 8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桂林市先进旅游景区(点)评选申报表及评分表 11附录D (规范性附录) 桂林市先进乡村旅游区(农家乐)评选申报表及评分表 15本规范按照GB/T 1. 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 则进行编写本规范由桂林市旅游局提出本规范起草单位:桂林市旅游局、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广西旅游科学研究所本规范起草人:林业江、陈运春、刘春智、李娅、农锦、岳江明、石永强、韦家瑜、谢 雨萍、蒋秋萍、邵清、杨家祥、蒋阿明、索宝凤、杨慧敏、粟维斌。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为更好地规范桂林市旅游企业评选表彰工作,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激励作用,调动旅 游从业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质量,促进桂林 市旅游行业可持续发展,推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及桂林市服务业标准化发展,特制定本 规范本规范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国内外有关资料,并直接引用了相关国家标准或标准条文桂林市先进旅游企业评选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桂林市先进旅游企业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类型、评选流程和管理 的规范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桂林市行政辖区内的旅游企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 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旅办发(2013) 193 号)《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中办发(2010) 33号)《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国评组发(2011) 5号)《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 2号)《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文明办(2005) 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桂办发(2012) 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桂 评组发(2012) 1号)《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广西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办法(试行)》,广西旅行社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2009《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广西乡村旅游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45/T9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家乐星级评定标准》(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20103术语和界定3. 1先进旅游企业评选范围桂林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范畴的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和乡村旅 游区(农家乐)等企业。
3. 2先进旅游企业类型先进旅游饭店、先进旅行社、先进旅游景区(点)、先进乡村旅游区(农家乐)等企业4总体要求4.1评选原则4.1.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4.1.2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原则4. 2基本要求4.2.1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纪律严明,重视旅游行业诚信建设,积极借鉴国内外 先进经验,管理水平在全市旅游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工作业绩突出;4.2.2注重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员工队伍素质高,做到文明服务、个服务、细微服务,整 体服务质量在全市旅游行业具有较强示范作用;4.2.3自主创新能力强,与时俱进,能及时研究旅游行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开创旅游工作新局面,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4.2.4在旅游行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充分调动旅游工作者的积极性,营 造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5评选条件5.1先进旅游饭店的评选条件5.1.1饭店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重视旅游行业诚信建设5.1.2开业一年以上,经济效益良好,年度营业收入、接待人数在本市占有较大市场份额, 实现利税和人均营业收入等指标位居行业前列5.1.3注重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重视员工队伍建设,做到文明服务、特色服务、细微服务, 无重大责任投诉,整体服务质量在全行业具有较强示范作用5.1.4自主创新能力强,节能减排工作好,申报年度内没有发生环境污染等问题5.1.5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实,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5.1.6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参加行业文明等创建活动荣获国家、省(自治区)、市、 行业系统荣誉称号的单位优先评定5. 1.7及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市旅游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5.2先进旅行社的评选条件5. 2. 1连续经营旅行社业务满1年以上,并顺利完成上年度旅行社统计调查和财务信息网上 编报工作5.2.2遵守《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积极 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建设、文明窗口创建,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在全市旅行社中处 于领先地位5.2.3注重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鼓励旅游服务创新重视员工队伍建设,导游管理规范,无 重大责任投诉,整体服务质量在全行业具有良好信誉和较强示范作用5.2.4积极拓展旅游市场,积极参与和大力宣传推广桂林旅游资源,路设计、产品推介、 城市宣传上成绩显著5.2.5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实,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2.6及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市旅游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5.3先进旅游景区(点)的评选条件5.3.1年接待游客量处于前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典型示范作用明显5.3.2符合景区规范要求景区(点)配套服务设施完善,标识标牌规范,服务优良,从业 人员综合素质高,无重大责任投诉5.3.3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信经营,积极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效果好5.3.4自主创新能力强,节能减排工作好,中报年度内没有发生环境污染等问题5.3.5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实,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5.3.6及吋完成市委、市政府、市旅游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5.4先进乡村旅游区(农家乐)的评选条件5.4.1经营管理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旅游管理部门相关规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依法纳税,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形彖良好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明确,接待服务规范 申报年度内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5.4.2服务功能完善规划科学,布局合理,旅游项目特色鲜明5.4.3基础设施健全道路通畅,路标、说明牌、路灯、停车场健全消防、安防、救护等 设备完好、有效5.4.4无违规建筑和占用耕地乱搭滥建现象;申报年度内没有发生污染环境等问题5.4.5旅游市场吸引力高。
年接待游客量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县(区)同行业中处于前列5.4.6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实,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5.4.7及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市旅游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6申报和评选6. 1申报程序实行自愿申报制旅游企业填写相应申评表,向所在县(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各县(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集中并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上报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批6.2评选比例先进旅游饭店评选比例为全市旅游饭店总数的15%;先进旅行社评选比例为全市旅行社总数的8%;先进旅游景区(点)评选比例为全市旅游景区总数的20%;先进乡村旅游区(农家乐)评选比例为全市乡村旅游区(农家乐)总数的15966.3评选考核评选考核由桂林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进行经考核拟评的先进旅游企业在桂林旅游政务网上公示7表彰奖励 凡获得先进的单位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附录A(规范性附录)桂林市先进旅游饭店评选申报表及评分表表A.1桂林市先进旅游饭店评选申报表饭店名称(公章)饭店等级所在县、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饭店主要成绩(包括年营业收入、年纳税额、平均房间收入)饭店负责人签字:年刀 日所在县(区)推荐意见(公章)年 刀 日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公章)年 月 日表A.2桂林市先进旅游饭店评分表参评单位(盖章):号 序准 标 定 评项目总分分档计分自评得分初评得分考核得分1标 指 营 经 要 主501•1O1••O2••83••64••45•11•122•1511£2•111522•11O32•11842.•652.•XJZ 含 z(\ 元 万 00 2 1OO-46•1i23513.•1名-2523.•11名4■3O33.•1名-65-843.•1名-8653.•1O9-1463.•112410•4•11-2O2•4•1名4■383•4•11名-65-64•4•1i名8-745•4•1i0O9-122m 二 理 管 营 经202.122 z23224235 z2序号准 标 定 评项目总分分档计分s自评得分初评得分考核得分62IunII72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