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江南各界对瘟疫的反应探析——兼论清代的国家与社会 【社会类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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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其它相关论文-清代江南各界对瘟疫的反应探析一一兼论清代的国家与社会提 要:本文通过考察朝廷、官府和社会力量对清代江南瘟疫救疗的态度、政 策和因应描施,指出:清代江南的疫病救疗,虽国家缺乏制度性建设,但因江南 社会力量和医疗资源的活跃和充裕反使其内容更见丰富。嘉道以降,江南日常救 疗设施数量激增,并由纯粹的慈善机构逐步向经常、普遍地以诊治疫病为主要目 的的设施演进。此中,国家和官府同社会力量非但未见日趋严重的对立,相反出 现了更广泛的合作,国家和官府具体职权亦未见退缩反而有所扩展。社会力量活 跃的意义不在于像西方那样促成民主和自由的发展,而主要是弥补了官府实际行 政能力的不足和国家在民牛政策

2、方面缺乏制度性规定的缺陷。关键词:清代江南 瘟疫 社会变迁国家与社会人类历史上的疾疫,在很长时期内,一直是历史学家的“漏网之鱼”,直到1970 年代,这一状况才开始在西方史学界出现转机,随后,大约从1980年代中期起, 特别是1990年代以来,从社会史的视角对历史上疫病的硏究在中国海峡两岸逐 步兴起1。在冃下的明清疾病史硏究中,主要的还是医史学界从技术史角度对 古今病名对照、疫病内涵勻流变以及疫病治疗等疫病本身内容的探讨2,国家 和社会各界对疫病的反应等内容,除梁其姿等少数人在一些论文中有所论及外 3,迄今尙无专门系统的论述。显而易见,疾病,特别是其中的瘟疫,并非只 是一种个人的生理现象,也是

3、关系到社会方方面面的社会问题这就意味着,有 关瘟疫社会反应的探讨,乃是疾病医疗社会史硏究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 跟一般的疾病基本只与病人及其亲属直接相关不同,瘟疫一旦发生,就关乎整个 社会。尽管不是任何一个地方的任何一次瘟疫都会引起上至朝廷、下达病家的社 会各界的关注和救疗,但总体而言,社会各界对瘟疫的发生都会做出了各自不同 的对策4。从这些对策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出清代江南疫病救疗事业发展变化, 而且还有利于更好地了解当时的社会反应机制以及国家和社会间的关系。一、朝廷和官府在历史上,特别宋元时期,国家曾对瘟疫的救疗采取过较为积极的政策,比如, 朝廷要求各地设立救济贫病的惠民药局,在大疫之年设置

4、病坊收治病人等5。 不过,到了明代,国家政策开始逐渐转向消极,只有惠民药局的政策仍予继承, 而且,明中期以后,也普遍没落,渐由原本的经常性药政机构演变成在灾难时才 开启的公共卫生机构6。进入清代后,这一趋势也未随着新王朝的朝纲重整而 得到扭转。清朝的统治者在各地设立惠民约局的指令都没下迖,所以,江南地区 大多数明初建成的惠民药局到清代多已“今废” 7,仅少数仍在瘟疫之年作为 临时施药之所而偶尔发挥作用8。而仍在发挥日常施药功能的就笔者所见,惟 康熙时德清县的药局,据康熙德清县志记载:“拯疾,本县惠民药局,每年 动支,无碍官钱,则令医生收买药材,修制药饵,遇人及禁囚有疾,诊视治疗9这自属于官方对

5、瘟疫的救疗,不过它只是官员个人的行为,与当时国家的政 策无关。清代国家对地方医疗资源的制度T生建设,大槪只有对地方“医学”的设 置,清官制规定,“府正科,州典科,县训科,各一人(俱未入流一一原注), 由所辖有司遴谙医理者,咨部给札” 10。仅凭一介不入流的小吏欲对一个州县的医约和救疗起到切实的管理作用,显然不切实际。因此这种设置亲多也只冇 象征意义,而且也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比如,在德清,“医学,署缺建,但寄 治药局而已” 11。而清中后期的一些方志则往往标明“今废” 12。由上述可知,清代国家对疾疫制度性的救疗基本阙如。不过,制度之外,朝廷有 时也会临时性采取一些救疫措施。比如,康熙十九年(

6、1680年)六月,饥民大 量滞留京城,圣祖除命粥厂施粥外,还“遣太医官三十员分治饥民疾疫M 13。 在道光元年(1821年)的大疫中,清宣宗就曾对京城的瘟疫的救疗发出过指令: 朕闻京城内外,吋疫传染,贫民不能自备药剂,多有仓猝病毙者,其或无力买棺 殓埋,情殊可悯。著步军统领衙门、顺天府、五城,俱选良方,修和药饵,分局 施散,广为救治。俟疫气全消之日停止,分别报销14。据王清任的记载,在这次救疗中,“国家发帑施棺刃余之间,费数十万金” 15。 救疗力度可谓不小。不过,这样的举措非但不常见,似乎也主要限于京城。在江 南,笔者未曾发现朝廷就救疗瘟疫而对地方官府捉出过具体的要求,而且从康熙 在李煦奏折

7、上的朱批来看,也很难说得上关心。康熙四十八年( 1709年)五月, 李煦奏闻苏州“民间颇有疫气,地方官现在设立药局,选医调理”,玄炸批道:“知道了。皆因一念等作反,民间无知,叫他哄了,所以有此一难,亦未可知。” 六月,李煦再奏“民间疫气已消,间有一二患病未愈,地方官现在选医调治”, 康熙再批道:“览此奏折,深慰朕怀。以后收成若好,民命得苏矣。” 16康 熙在这两则主要奏报疫情的奏折上的批语竟只字未提疫气,表明其关心的主要民 间“作反”和“收成”,至于瘟疫这样相对并不“紧要”的事,既已采取措施, 也就毋庸多言了。清代是我国历史上对荒政最为重视、制度也相对最为完备的朝代17,然而何 以对瘟疫救疗态

8、度却如此消极?其缘由:第一,瘟疫虽有碍民生,但毕竟不像水 旱蝗等自然灾害会对王朝的统治产生直接的危害。第二,正如梁其姿所指出的, 因为官办医疗机构和事业效率低下以及明中期以后,地方社会的人力资源和物力 资源充足,社会力量在这方面的活跃不仅弥补了政府的消极,而且比官办事业更 具效率18。第三,还应该考虑到,在技术上,瘟疫的救疗要比饥寒的赈济复 杂得多。首先,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医疗水平和资源不尽一致,当吋当地的医疗 水平和资源并不能保证有效地治疗瘟疫;其次,中医治疗讲究阴阳、寒热、虚实、 表里,若不能对证施药,可能会适得其反;再次,疫情千变万化,病人遍处各地, 延医治疗也复杂异常。在这种情况下,与

9、其作统一的规定,反而不如听任地方社 会相机行事。当然,国家缺乏救疗疾病制度上的规定,并不表明此非国家的职责,实际上养育 民众谖民如子乃是国家一再公开宣扬的教条,其职责理论上应该是无所不包的。 特别是对地方官府来说,长官乃“民之父母”,所以,子民染病,尽管他们没有 这方面明确的责任,但只耍冇适当的资源可供调配,一般具冇儒家道徳信念的地 方官大抵不会坐视不顾。他们采取的措施槪括起来主要有:1 设局延医诊治。这是地方官府实施疫病救疗最主要的手段,贯穿于有清一代。现将笔者所搜集的冇代表性的记载摘录如下:国朝康熙十年,(杭州)大旱,大疫,总督刘择名医设药局于佑圣观,自八 月至九月,活人无算19。乾隆二十

10、年已亥,吴下奇荒,丙子春,复遭大疫,知府赵公酉,设局圆(玄) 庙观,招名医二十五人更番视病,过夏至病乃渐减,死者不可胜计20 (道光四年)六月,徂暑,(苏州)时疫盛行。于是郡中绅士韩、黄、许诸 君子合告于藩臬两司及府县,请设医药局,以诊贫民之有疾而无力求药者。吋方 伯诚公、廉访林公允拨民捐赈余银,长元吴三县各一千两,以给经费,设局于郡 城适中之地21。(上海)施医局,借设药王庙,同治时巡道委员办理,每年五月起九月止,延医 诊疾给药22。(丹阳)医局,光绪间知县刘德麟因夏疫,照会孙铭等创设,施医药两月,经费 以知县捐廉及城厢铺捐充之,自是每年开办23。从这些例子中,可以发现官办的医局大多出现在苏

11、南、浙西的大都市及周边地 区。这可能是因为:一方面,由于国家并无有关的明确规定,地方官府设局救疗 基本只是一种个人行为,故一地出现疫情,官方是否采取行动,一定程度上就取 决于地方官个人的仁心和能力;另一方面,医药局的设置跟当地的人力、物力资 源,或者说社会力量直接相关。另外,从资料的排比中还可发现,同治以前所立的医药局,都是临事而设的临时 性机构,而此后,出现了众多常设的医药局,而且设立的吋间也未必是有疫之年。 这一现象反映了官府和国家职能变化的新动向,即在社会力量和外来文化的双重 促动卜,越来越多的地方官府渐趋把日常而非的临时的疫病救疗纳入自身的职责 范围,这一趋势到清末最终演变成国家在新政

12、中,将自身的卫生和医疗职能明确 和制度化了24,体现了国家和官府职能某种扩展。2制送丸药。延聘名医对症裁方,固然有益疫病的治疗,但在医疗资源不足的 情况下,官府只好退而求其次,采取请人备制丸药分送病人的办法,藉此扩大救 疗面。比如,在康熙年间,宁波“岁疫厉,郡太守开局施药,(范)洪宿精心炮 制,铢两不苟,赖以活者甚众” 25。康熙四十八年( 1709年)夏,苏郡大荒 疫,陈府尊鹏年捐俸复合避瘟丹施送,即“太乙丹”,“姜、许、徐等村庄,疫 厉盛行,公亲诣散药” 26。3 建醮祈祷。由于鬼神司疫仍是当时相当普遍的一种认识27,所以,建醮祈 禳以驱避疫气的方法也常常为一些地方官所使用。比如,乾隆二十

13、一年(1756 年)春,“疫厉债兴,民受其困。时大宪率属吏致斋告虔,思所以为民请命者备 至。余请于上台,延师叔侄祈祷。继而甘霖立需,滲气旋消,吴民大悦” 28 不论这能否起到实际的效用,至少仪式本身显现了官府的职能和权威。4刊刻医书。在大疫流行之年,刊刻切中病情的医书,以使更多的人得救也是 当时常见的救疗手段,这主要由社会力量施行,但也为一些地方官员不时采用, 比如,康熙十七年(1678年),吴门时疫盛行,藩司,“悯编户之疾苦,如痼 瘵之乃身,遂下询疫所自始与所为治”,见周扬俊之温热暑疫全书颇有医效, 遂“命急付枣,以公同志” 29。此外,官府奉国家之令对灾荒的救济实际上也是一种间接的疾疫救疗

14、行为。同时, 官府在出现疫灾时,对尸体的掩埋、病人的隔离以及卫生的管理等等,也都应是 救疗行为的一部分。这些都是有待专门硏究的课题,于此不论。二、社会力量这里所谓的社会力量是指以乡贤为主导的地方绅富集团和民间社会慈善机构。社 会力量在促动和支持官府实行救疗的同时,自身也会开展一些救疗活动,而口还 相对更为繁富。这些活动大体可分为临事性救治和日常性施医两类。(-)临事性救治与官方相比,社会力量对瘟疫的救疗耍积极主动得多,在一些资料比较丰富的中 心地区,比如苏州、江宁、杭州、上海等地,对每一次重要疫情几乎都可发现 相应的乡贤或慈善机构开展救疗活动的记录。这些救疗活动,槪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儿个方面:

15、1尽心诊治。大疫之年,江南各地,常常都会出现一些医术较高,又具有救死 扶伤精神的医生,不避疫气、不辞劳苦,尽心尽力地诊治病人。比如,康熙时, 青浦大疫,珠里的王之辅,“携约于通衢随到诊视,有酬以金,笑而谢之” 30。“乾隆丙午( 1786年),(句容)合境疫痈大行,求治者踵接,(骆)锡堂不 惮风雨寒暑,奔走调剂,日无宁畧。贫者必周以药钳之资,并合辟瘟丹,以应暮 夜之求。邑中赖以起死回生者不可胜计。” 31道咸时,慈溪胡永藩“邻人夫 妇贫而病疫,亲戚走避,天相(永藩之字)持药饵疗治,少差复与之饮食,至愈 而止” 32。这类记载在地方志人物传的“艺术”、“义行”、“技艺”、“方 技”等栏目中时可发

16、现。这种纯粹个人的行为,个别来说,作用有限,但集腋成 裘,挽救的生命当不在少数。2施医送药。这是救疗瘟疫最主要的手段。以上所述,自然也属于施医行为, 但前面侧重的是他们的医疗技术和精神,而这里主耍关注施送医约的行为本身。 这类活动主要有以下儿种:A、零散施医送药。这也有两种情况,一是医生自己 诊视并送药,或修合丸散广泛施送。比如,平湖的庠生戈朝芋,“精歧黄, 乾隆戊辰(1748年),大疫,倾囊制药以施,全活无算33二是普通人出 资请人配药施救,比如,海盐贡生冯凤威,“有时疫流行,必延医制药,遍施城 乡” 34。B、设立医药局。这比起前一种情况,规模、受惠面都更大一些。比 如康熙二十四年( 1685年),上元江宁大疫,上元的杜宏“立医社,施丸散,乡人赖以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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