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学院研究生seminar课程管理办法(暂行)为推进研究生课程教学模式转变、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学改 革、着力培养创新型、研究型经济管理类高水平人才,从2012 级起,学院在研究生中组织开展Seminar课程,并将Seminar•课 程纳入正常的教学计划为规范课程组织安排,特制定此管理办 法一、课程要求Seminar课程属于指定选修课程,学院要求学生每学年参加 学院组织的Seminar活动,经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的学分,详细 要求如下:博士生:经济、金融类专业的学生需参加"中山大学岭南学术论坛一 经济学Seminar^^或"中山大学岭南学术论坛一金融学Seminar55; 鼓励参加其他系列的Seminar,但不记为有效考勤(第一学年除 外)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需参加"中山大学岭南学术论坛 一管理学Seminar”;鼓励参加其他系列的Seminar,但不记为有 效考勤(第一学年除外)硕士生:经济、金融类专业的学生需参加“中山大学岭南学术论坛一 经济学Seminar55或"中山大学岭南学术论坛一金融学Seminar”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需参加“中山大学岭南学术论坛 —管理学 Seminar"。
二、 教学安排Seminar统一安排在周五下午两个时段:2: 30 - 4: 00和4: 00 - 5: 30,期间不做教学安排三、 课程考核(一) 考勤1、 学生参加seminar时出示考勤卡,考勤负责人在考勤卡上 盖章考勤2、 学年结束后,课程负责人统计本系学生的考勤次数二) 考核1、 各系列负责人制定seminar的考核方式,如:提交论文等2、 由seminar课程负责人根据学生考勤次数及提交的考核文 档给出总评成绩本管理办法自二O —二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始执行本管理办法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最终解释附件:1、 硕士生参加seminar的要求2、 博士生参加seminar的要求岭南学院二O—二年七月四日附件一:硕士生参加seminar的要求名称对象课程性质参加 学期学 分次数要求经济学Seminar西经、数经、政经、 区经、人资环、世经、 国贸、产经、财政指选1、2、31每学期至少参加4次金融学Seminar金融硕士指选1、2、31每学期至少参加4次管理学Seminar管理科学与工程指选1、2、31每学期至少参加4次附件二:博士生参加seminar的要求名称对象类别课程性质参加学年次数要求经济学Seminar西经、区经、国 贸世经、财政、人资环公开招考指选1、2第一学年每学期至少参 加4次其他学年每学期至少参 加6次硕博连读1、2、3直博1、2、3金融学 Seminar金融学公开招考指选1、2第一学年每学期至少参 加4次其他学年每学期至少参 加6次硕博连读1、2、3直博1、2、3管理学 Seminar管理科学与工 程公开招考指选1、2第一学年每学期至少参 加4次其他学年每学期至少参 加6次硕博连读1、2、3直博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