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课件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 三、生产、销售劣药罪 四、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六、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八、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九、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指商品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规,故意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情节或者后果严重的行为 细分为如下九条,即刑法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第142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第143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第145条“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第146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第147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第148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概念: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 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以上的行为 ●构成要件: 1、客体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市场管理制度和广大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1)掺杂、掺假;(2)以假充真;(3)以次充好;(4)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四种行 为方式 3、主体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本罪的主 体,单位亦可 4、主观故意,行为人明知生产、销售的是伪劣产品而仍然予以生产或者销售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司法认定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认定本罪,应当以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为标准 第一,销售金额5万元或者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零一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第二,主观上出于故意 非罪的界限 (1)销售者明示产品存在瑕疵,不构成本罪 (2)出于过失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不构成本罪 (3)销售金额不足5万元的,不构成本罪 (4)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2页 共2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