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房地产售后返租详解 房地产售后返租房地产售后返租房地产售后返租房地产售后返租当前,房地产售后返租越来越流行,因现今的融资渠道减少等原因而受到开发商的青睐在售后返租的操作中会面临诸多法律风险,如承租方履约能力不足,房屋产权无法过户等,特别要注意避免走向非法集资,分清两者的界限本文希望通过分析售后返租的法律风险,引起读者足够的重视 2000年10月,千岛湖凤凰岛度假村酒店首期房产对外销售杭州千岛湖凤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实业”)以“包租10年,每年6%~8%收益轻松拿,每年30天凤凰旗下四星酒店免费住,投资不到30万,租赁15年就可收回成本”等诱人广告进行了大量的宣传销售局面伴随着一期、二期逐步打开,到2003年初第三期推出时,楼市方兴未艾,投资者被诱人的广告所吸引,纷纷抢购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长兴、大理等地方的凤凰项目2005年9月,因凤凰实业经营管理不善,千岛湖凤凰酒店的投资者开始收不到房租,原先合同中定期的租赁回报成了过眼云烟同年,银行因凤凰实业迟迟不归还贷款而申请法院拍卖千岛湖凤凰岛度假村项目资产2006年11月23日,该项目资产由杭州富阳宾馆有限公司竞得,凤凰岛度假村由他人接手。
2007年,杭州富阳宾馆有限公司组建淳安千岛湖新凤凰休闲度假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凤凰”),具体负责凤凰岛度假村的经营管理事宜新的管理公司入驻后,业主与新凤凰就水电配套、租金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纠纷不断,矛盾重重,部分业主被迫选择诉讼途径维权 在这个案例中,因为种种原因,业主们缔约时坐收租金的愿望成了泡影,售后返租的合同成了一纸空文此案例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凤凰实业经营管理阶段和新凤凰经营管理阶段在前一阶段,凤凰实业以售后返租模式进行产权式酒店的销售经营,刚开始,凤凰实业尚且能够依约履行合同,保持定期支付租金,但由于凤凰实业自身的原因,经营管理出现问题,导致履约能力不足,售后返租宣告失败;在后一阶段,凤凰实业被迫将凤凰岛度假村转手他人,新凤凰接管凤凰岛度假村后,原先的售后返租合同不能约束新凤凰,业主们如希望售后返租则必须经过新凤凰同意,但双方因水电配套、租金等事宜产生纠纷,最终矛盾激化而对簿公堂 房地产的开发和销售需要大量的资金,从事房地产行业的企业理应具有相当的实力天上不会掉下馅饼,一些实力不足的开发商试图涉足售后返租,必将会和案例中的凤凰实业一样,一遇到资金链断裂,则履约能力出现问题,不能按时付租,导致买受人的利益受损,整个项目宣告失败。
而实力强、资金雄厚、知名度高的企业,为了维护企业的形象和后续项目的进行,即使这一环节的资金出现问题,也会想法设法从别处调取资金,从而切实保障合同的履行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下,开发商应当讲究诚信,诚信是企业的立足之本言必行、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2页 共2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