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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加工厂场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1、现场内驾驶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 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 考试合格,持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未经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发证的严禁上公路行驶。2、作业前,须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是否充足,变速杆应在空档位臵,气温低时,视情况加水预热。3、发动机运转后应空转5 10min,待水温升到400C以上时方可一档起步, 严禁二档起步和将油门踩到底的操作。4、驾驶时精神要集中,行驶中驾驶室外严禁载人、不准吸烟、打闹玩笑。睡眠不足和酒后严禁作业。5、运输构件宽度不得超过车宽,高度不得超过2.5m(从地面算起)。运输混凝土时, 混凝土的平面应低于料斗口 10cm;运砖时,高度不得超过料斗顶面,严禁超载行驶。6、雨雪天气、夜间应低速行驶, 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7、在坑槽边缘倒料时,必须在距边缘0.8 1m处设臵安全挡掩( 20cm 20cm 的木方)。车在距离坑槽 10m处即应减速运行至安全挡掩处倒料,严禁骑沟倒料。8、翻斗车上坡道(马道)时,坡道应平整,宽度不得小于 2.3m,两侧设臵防护栏杆,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9、检修或班后清洗车时, 必须熄火并拉好手制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