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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参与政治生活发出自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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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参与政治生活发出自己的声音【摘要】从儿童结社、参与立法、参政议政、建言献 策、意见表达等方面来分析我国儿童政治参与的现状和主渠 道在立法方面,儿童更多地“作为信息的参与” ,为政府决策制定者更好地进行决策提供信息,间接参与立法和政策 咨询儿童入队、青少年入团是我国儿童政治结社的普遍参 与方式我国少年儿童通过入队结社、选举少代会代表等方 式间接参与儿童相关事宜的政策制定和执行,并对执行结果 进行评估,实现参政议政,少代会、红领巾议事制度是我国 少年儿童参与政治过程的主要渠道,也是覆盖面最广的参与 途径在建言献策方面,儿童通过信访制度,或者通过各级 政府开设专门的网站, 以网络为平台直接 “上书”表达民意, 发挥作用;现实中因为儿童“上书”得到重视或者实践活动 效果不错,进而推广,开设了一些面向儿童群体建言献策的 制度渠道在意见表达方面,除了机构(成人)发起 /创设表达和分享的平台让儿童参与外,更多的儿童通过媒体网络表 达诉求,以非制度性参与的方式进行意见表达建议进一步 完善儿童制度性间接参与途径,扩大儿童制度性直接参与途 径,正确引导儿童非制度性的参与途径,让儿童政治参与总 体上呈现健康、积极、稳定的发展态势。

关键词】政治参与 少年儿童 制度性参与“政治参与的扩大是政治现代化的标志 ”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过程就是政治参与不断扩大的过程,一个国家公民 政治参与的程度和水平越高,这个国家的政治发展程度就越 高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进步,国内学者对政治参与的研究 逐渐增多近10年来,学者们从不同的研究视角出发,对 政治参与做了大量研究,包括政治参与的含义与意义、参与 的途径与方式、参与存在的问题与应对建议等在研究中重 点关注青年、妇女、农民、老年人群,尤其是青年政治参与, 农民、中国女性政治参与问题己经得到诸多国内外学者的关 注但是,目前关于儿童的政治参与研究不多,一方面,是 因为在人们脑海里,政治参与的重要形式是选举,我国法律 规定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具有选举权,于是就将儿童 排除在外,将其列为没有政治参与权利的人群另一方面, 是认为儿童年龄小,其参与意识和能力特征不足以支持儿童 参与行为的实现甚至有人怀疑,我国儿童参与政治生活了 吗事实上,随着人类赋权解放运动的发展和联合国《儿童 权利公约》的颁布,人们对儿童的认识逐渐发生根本性的改 变20世纪初,自瑞典儿童教育家爱伦?凯发出“ 20世纪是儿童的世纪”的呼吁后,世界各国都开始致力于从法律、 政策等层面尊重和保障儿童的各项权益。

1989年联合国《儿 童权利公约》以准法律的形式认定儿童具有参与的权利,有 且不限于“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作为联合国《儿童权利 公约》的缔约国,该条约在我国获得批准,表示了我国政府 对儿童参与权利的确认因此,我国所有涉及儿童利益的事 项儿童都应该参与,包括立法什么是政治参与?政治参与是公民为影响政府决策而采取的政治行为我国常见的政治参与方式包括选举、基层 群众自治、社会协商对话与人民信访本文定义儿童政治参 与为“儿童根据法定程序参与政治的行为,涵盖试图影响政 治抉择的儿童的一切自愿行为”可以理解为儿童通过各种 合法方式参加政治生活,影响政治体系构成、运行方式、运 行规则和政策过程的一系列行为根据研究需要,我国儿童 政治参与分为制度性参与(由政权所认可的,并由法律或制 度所规定的合法的参与方式)和非制度性参与(是法律及相 关制度规定以外的政治参与方式或行为,可能是合法的也可 能是非法的,或者是法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的参与方式)两 种类型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提及的政治参与仅包括客观 的政治活动而不包括主观的政治态度,尽管有关政治知识、 政治兴趣、政治能力和效能感以及政治相关性的认识与政治 行为密切相关。

结合我国儿童参与的实际,本文主要在政治 学视角下从儿童参与立法、儿童参政议政、儿童建言献策、 儿童意见表达四个方面描述我国儿童政治参与的现状,重点关注儿童参与政治生活的渠道 一、儿童参与立法自2004年上海市人大常委??首次邀请未成年人参与《上 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地方立法工作,未成年人 提出如“父母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学习正确的教育方 式” “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等意见被采纳后,2005年安徽起草《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也专门从管教所和教养所邀请正在服刑或接受教养的未成年人加入到 立法起草工作中2006年《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中也吸纳了张萌萌等 11名未成年学生代表提出的 8项建议 2007年,江苏吴江市人民法院通过教育局建立少年陪审员资 源库、人民法院颁发聘书等方式聘请 54名少年作为少年陪审员,享有旁听青少年刑事案件审理过程及除合议时表决权 外的所有与其他陪审员相同的权利这是中国少年司法探索 中首次尝试让未成年人深度参与少年司法审判少年陪审员 制度探索体现了未成年人的参与权,开始有了类似国外少年 法庭的雏形从上面儿童参与立法的案例中可以看岀,目前,我国立 法和行政机关在与儿童利益相关的行政立法、制定政策或做 出行政决定的过程中,相关机构已经开始主动征求儿童的意 见,给予儿童直接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为儿童提供了一个 近距离广泛参与政策过程和与不同利益相关人对话、辩论的 平台。

在儿童参与立法方面,目前主要由地方立法机构发起,因为工作的内容涉及儿童, 邀请儿童参与,提出建议和意见, 大多属于政策咨询活动政策咨询通常是在决策前,政策部 门向有关专家和政策研究机构进行咨询儿童参与更多的是 被咨询,被视为从儿童视角出发的智慧贡献,儿童的意见和 建议在一定程度上被吸纳到地方法规条例中此外,鉴于我 国的政策咨询系统主要由各级党和政府的政策研究机构、各 级职能部门的调研机构、学术性研究机构和民间咨询机构组 成,儿童也可以通过这些团体或者咨询机构,在制度体系内 发挥间接参与的作用 二、儿童结社,参政议政当前,在我国参加政党和政治社团是一种主要的政治参 与方式政治结社是指有共同利益的公民结成持久性的集 团组织的政治行为参加组织即是一种政治参与方式政 治结社包括组织或参加政党活动和社团活动 在我国,少先队、共青团是代表儿童、青少年利益的最大的政治 性团体,儿童入队、青少年入团就是政治结社的参与方式 在我国,绝大多数适龄儿童都是少先队员或者共青团成员, 少先队、共青团是我国儿童广泛参与的典型的基层群众(群 团)自治组织,通过严格的组织议程和选举产生的少先队代 表大会、红领巾议事团是少年儿童参政议政的重要途径。

少先队代表大会、红领巾议事团机制的建立与我国国情 有关第一,少先队在我国覆盖面大,我国“ 7〜14周岁的 少年儿童约有3亿名,他们都是少先队员”第二,少先队 具有合法的组织地位,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少先队事业是“党 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共青团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自己的组织章程、队徽、 队标(红领巾)、队报队刊第三,党和各级政府重视其发 展,关注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 班人”的作用,被提升至“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高 度”党和国家在制度、组织形式、归口管理、工作队伍、 财力物力等方面全面保障少先队组织发展和工作需要这种 自上而下,有组织、有制度、有保障的参与,奠定了我国少 年儿童制度化参与的重要地位少先队代表大会,简称“少代会”,是同级队组织的最 高权力机构,有商讨、决定一个时期队的重大事务及选举产 生少先队工作领导委员会的权力少代会也是少先队组织实 施民主集中制领导和管理方法的具体体现少代会以少先队 队员代表为主体,包括全国,省、直辖市或自治区,区、县, 乡、街道和学校大队少代会等多级机构学校少代会每年召 开一次,区少代会三年召开一次,国家级少代会五年召开一 次。

少代会是我国少先队员实施民主权利、当家作主的保 证,是队员学习民主、发扬民主、培养民主能力和主人翁思 想的重要形式党和国家对少代会很重视各级少先队组织 基本上都会按时、认真筹备召开少代会,少先队队长和队员代表也会积极支持,开好少代会如 2015年6月1日至2 日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根据少 代会严格的会议议程和组织形式,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少先队组织推选出全国少代会代表 806人参加选举产生了第七届全国少工委,由各方代表 227人构成在各级少代会 中,少先队员代表拥有投票、审议的权利,发挥了少先队员 代表“作为投票的参与”和“作为审议的参与”的作用这 种制度性参与和少代会所担负的责任是有一定的关联性的2015年有32名第七届全国少代会代表来到教育部,教 育部部长袁贵仁、副部长刘利民亲自接见,相互交流,小代 表们提出了各自关注的问题,包括学生体质健康、流动儿童 教育、传统文化保护、儿童志愿服务等,得到刘利民同志的 赞许和回应从中可以看出少代会代表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 影响力:少代会代表可以直接与教育部部长面谈, 提出建议;可以进行社会倡导,享有信息交流的便捷通道这些便捷渠 道有利于发挥少代会代表的作用,及时将来自基层儿童的意 见反映到主事机构。

红领巾议事团是改变传统的由成人包办少年儿童事务 的工作模式,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 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创新举措一般是在当地少工委领导 下,以优秀少先队员为主体的参与性议事机构及联合组织, 通过少年儿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让少先队员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活动自己办,自己的阵地自己建如2015年5月31日,深圳团市委、市少工委主办了 “红 领巾相约中国梦一一关注少代会,当好小主人”主题队日活 动暨“深圳市红领巾议事团”成立仪式,来自全市各中小学 300名优秀少先队员及 200名少先队员参加了活动如 何解决校门口拥堵问题” “如何让佩戴红领巾成为一种自觉 行为” “如何实现少先队员的科技创新梦”,活动现场三组少 先队员代表的提案引起了大家的关注红领巾议事机制让儿童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 务中激发参与的意识,发挥 ?和?的能动性以深圳市红领巾 议事团为例,红领巾议事团的具体职能主要体现为:代表儿 童的利益,反映儿童诉求,参与少先队工作决策;作为联系 少先队工作部门和少年儿童的桥梁和纽带,建立起“重点联 系学校”工作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和重点关注机制;发起和 组织全市性少先队活动。

主要通过出主意、 架桥梁、办活动、 做宣传等途径,为少先队优秀小骨干提供发展平台,培养少 先队员的主人翁精神,引领少年儿童从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参与到社会生活中,发挥自己的主动性,贡 献自己的力量由此可见,少先队制度为我国少年儿童参与政治生活提供了根本保证少代会、红领巾议事制度是我国儿童参与政 治过程的主要渠道,也是覆盖面最广的参与途径我国儿童 通过少代会代表间接参与儿童事宜的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 行,并对执行结果进行评估少先队是我国官方社团,少代 会是我国少年儿童制度性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也是法 律法规规范下的参与活动少先队参与模式实际上是一种政 策协调模式,儿童通过参加少先队进入到国家政策参与的组 织体系,把相关建议要求反映到自己所在的少先队,通过少 先队收集意见,民主协商,讨论决策,加以综合,通过少先 队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沟通渠道,并经过一定程序反映到 决策部门,从而间接影响政策除了通过上述官方社团 (少先队)间接参与政策过程外, 我国少年儿童还可以通过社会活动直接或者间接参与政策 过程如在广州,几名学生在自己调研的基础上,分析市政 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羊城小市长”活动获得“小市长” 的身份与时任市长进行对话,他们的建议获得了市长的答复 并得以落实。

该活动已经被列入高中思想政治教材人民教育 出版社版《政治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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