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结算应用讲解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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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结算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进度款工程预付款的限额工程预付款的扣回工程量的计量与确认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竣工决算编制和审查竣工结算价款缺陷责任期保证金的预留与返还保证金的管理初始合同收入调整收入变更调整的价款索赔调整的价款奖励调整的价款合同外零星项目材料价差的调整施工阶段工程价款的构成一、工程结算的概念v工程结算,是指施工单位将已完成的部分工程,向建设单位结算工程价款,其目的是用以补偿施工过程中的资金和物资的耗用,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v工程结算主要包括工程预付款(也称备料款)的结算、工程进度价款的结算、竣工后工程价款的结算以及保修金(也称质保金)的扣留计算等工程

2、价款计算 二、工程预付款v(一)、工程预付款的拨付v工程预付款又称预付备料款,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拨付。拨付备料款的安排要适应承包的方式,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做到款物结合,防止重复占用资金。 对于包工不包料工程:建设单位不需向施工单位预付备料款。二、工程预付款(二)、工程预付款的额度v预付款额度一般是根据施工工期、建安工作量、主要材料和构件费用占建安工作量的比例以及材料储备周期等因素经测算来确定。v建筑工程一般不得超过当年建筑(包括水、电、暖、卫等)工程工作量的25%,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安装工程一般不得超过当年安装工作量的10%,安装材料用量较大的工程,

3、可以适当增加;小型工程(一般指30万元以下)可以不预付备料款,直接分阶段拨付工程进度款等。二、工程预付款(三)预付备料款的扣回v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备料款的性质是“预支”。随着工程进度的推进,原已支付的预付款应以抵扣工程进度款的方式陆续扣回。在实际工作中,工程备料款的回扣方法,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洽商用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v在国际工程承包中FIDIC施工合同也对工程预付款回扣作了如下规定:一般当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超过合同价格的10%20%时开始起扣,每月从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内按预付款占合同总价的同一百分比扣回。三、工程进度款v(一)、工程进度款结算主要方式v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

4、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v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三、工程进度款v (二)、工程进度款支付步骤v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后再办理竣工结算。工程量计算与统计提交已完工作量报告工程师核实并确认建设单位认可并审批支付工程进度款(三)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与结算工程价工程价款

5、调整款调整履行合同时工程量变化的原因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计算标准绘图依据:新规范总则4.5.3新规范对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计量的要求总则4.5.4: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递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应在接到报告后按合同约定进行核对。(三)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与结算三、工程进度款v(三)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与结算v工程变更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v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v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v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

6、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四、质量保证金v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v质量保证金一般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左右。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发包人应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五、竣工结算v(一)竣工结算的含义v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

7、,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五、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的竣工结算五、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的竣工结算新规范总则4.8.3规定竣工结算应依据下列文件:五、竣工结算v(二)、工程竣工价款结算 v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按规定的期限(合同约定有期限的,从其约定)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至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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