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咻o導行政契約書-高雄市政府綠色產業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

上传人:ss****gk 文档编号:279653932 上传时间:2022-04-20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2.0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營咻o導行政契約書-高雄市政府綠色產業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營咻o導行政契約書-高雄市政府綠色產業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營咻o導行政契約書-高雄市政府綠色產業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營咻o導行政契約書-高雄市政府綠色產業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營咻o導行政契約書-高雄市政府綠色產業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U1五、六、高雄市政府綠色產業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營運輔導行政契約書高雄市政府(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乙方申請進駐甲方綠色產業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並接受甲方各項營運輔 導,其申請案業經甲方審查通過,並簽訂本行政契約,約定下列條款:一、營運專案名稱:二、營運計畫內容:詳如甲方審查通過之營運計畫書,該計畫書為本行政契約之一部分。三、進駐時間:自年 月 日至年 月曰。乙方應自簽約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進駐,逾期經催告一個月後仍未進 駐,則視為棄權。空間及服務之提供:甲方同意提供育成中心空間平方公尺供乙方使用。甲方同意提供個停車位供乙方使用。甲方為辦理各項營運輔導事項,得推薦與甲方策略聯盟之學術或

2、研究 機構既有之服務業務,並比照該機構之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相關費用。 費用繳納:乙方應自進駐起每月5日前繳納下列費用,並自行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場地使用費:每平方公尺每月新台幣90元。(二)停車費:每一停車位每月新台幣900元。(三)管理費(含電費、保全費、公共設施維護費等):以乙方使用面積 比例分攤。公共設施:乙方得使用育成中心各項公共設施,但應遵守甲方關於各項公共設施 之相關管理規定,如有損害,乙方應負賠償之責。乙方所需之電信及網路設備,由乙方自行申請並負擔其費用。七、安全保管責任:乙方營業秘密、技術文獻或成品配方等機密資料,應自行妥善保管, 甲方不負管理之責。八、營運績效報告:甲方為

3、瞭解乙方營運績效,得要求乙方每三個月提供營運績效報告, 報告內容包括營運、研發、財務概況、工作進度及遭遇之困難或瓶頸。九、離駐:進駐期間屆滿前三個月,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最後一季應完成事項。除經甲方同意繼續留駐或展延進駐期間者外,乙方應於進駐期屆滿後 一個月內離駐。乙方因產品研發完成量產上市或本身經營之考量,得經甲方同意,於 進駐期間尚未屆滿前離駐。十、契約之解除或終止: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解除或終止本行政契約並限期乙方離 駐:(一)實際營運項目與申請進駐項目不符。(二)進駐人員涉及違法情事,經查證屬實。(三)應繳納之費用,逾期未繳納。(四)違反本行政契約約定。(五)其他重大事項。甲方因

4、政策變更、預算不足或其他事由致無法繼續為營運輔導時,甲 方得於一個月前通知乙方終止本行政契約,同時協助轉介乙方進駐其 他育成中心。十一、回復原狀:乙方依前二條規定離駐時,應將甲方提供之使用空間及各項設施回復 原狀並返還甲方,如有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十二、回饋方式:乙方同意依回饋同意書所載項目及內容,回饋甲方於進駐期間所提供之所有有形與無形服務。十三、行政執行:乙方同意依本行政契約所應繳納之各項費用而未依期限繳納,或應給 付之損害賠償經甲方催告而仍不給付時,甲方得以本行政契約為執行 名義,不經訴訟程序逕為強制執行。乙方同意依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應辦理離駐而未依期限遷離時,甲方得以本行政契約為執行名義,不經訴訟程序逕為強制執行。乙方同意依第十一條規定應返還之使用空間及各項設施而未依規定返 還時,甲方得以本行政契約為執行名義,不經訴訟程序逕為強制執行。十四、本行政契約若有未盡事宜,依行政程序法及民法相關規定辦理。十五、本行政契約正本二份,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二份,由甲方收執。立約人甲方:高雄市政府代表人:負責人:華民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