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质监站工程安全监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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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安、质监站工程安全监督方案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平安,使建设工程平安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建筑工程平安监督工作顺当设施,制定本工程平安监督工作方案一:工程平安监督工作主要内容1.宣扬和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2.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平安教育培训与沟通;3.监督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平安生产费用的使用;4.对责任主体和有关履行平安责任的行为监督检查;5.对工程实体平安措施状况监督检查;6.对施工平安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建设工程平安的文件和资料监督检查;7.对工程主体、竣工等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平安验收的监督检查;8.对责任

2、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调查核实,提出惩罚建议;9.组织或参加建设工程平安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10.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建设平安状况;11.向社会通报建设工程项目平安生产状况。二:工程建设进度通知为了准时把握工程进度状况,使工程平安监督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地开展,建设(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把以下工程进度状况准时通知安监站综合科。安监站将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工程平安状况及工作状况,打算是否到现场监督检查。1、试成桩;基础钢筋、每层楼面梁板钢筋(包括地下室)、屋面钢筋隐藏验收;第一榀钢主梁、网架单元安装;需加固的结构加固工程验收;幕墙骨架隐藏验收;钢或网架子分部、幕墙子分部、建筑节能分

3、部(分部中间)验收由施工单位或建设(监理)单位根据质量监督监督书要求进行告知。2、主体分部平安验收监督单位(单体)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完毕,符合主体分部平安验收条件的,建设(监理)单位应准时组织主体分部平安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监理)单位应提前4个工作日将要求抽查的时间等按建设工程主体分部平安验收备案告知书要求书面告知安质站(主体分部平安抽查的时间应与主体分部质量验收的时间全都,主体质量平安同时验收)。受理科室:综合科412室,受理电话86781412,受理人:陈晓洁。3、工程平安竣工验收的监督工程项目施工完毕,符合平安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准时组织平安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提前4

4、个工作日将要求抽检时间等按建设工程平安竣工验收备案告知书要求书面通知安质站(平安竣工验收抽检的时间应与质量竣工验收的时间全都,竣工质量平安应同时报验)。4、对于建设工程中存在超过肯定规模的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托付区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其中属于超过肯定规模的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深基坑工程在土方开挖前和地下室底板施工结束后、高大模板支撑工程在模板支撑搭设施工开头前和相应部位的砼构件浇捣施工完毕后、高处作业吊篮在搭设施工开头前和拆除施工完毕后、附着式提升脚手架在搭设施工开头前和拆除施工完毕后应按宁波市建筑平安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告知书要求

5、分别书面告知区安质站。5、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和拆卸以及每一次的顶升和降节,安(拆)单位应提前2个工作日将安装(拆卸)、每一次的顶升(降节)的时间等状况分别按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表要求书面告知安监站综合科。其中安装和拆卸的告知同时应报送下列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合格的资料,符合要求的方可安装(拆卸),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告知。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表;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证明;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平安生产许可证副本;安装单位拟派驻现场的特别作业人员证书;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

6、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平安协议书;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现场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帮助建筑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所以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安(拆)单位的公章,并供应原件核实。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准时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必需向安监站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提交下列资料。符合要求的7个工作日内核发宁波市建筑起重机

7、械使用登记证明,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完毕重新报送。符合要求的7个工作日内核发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明,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完毕重新报送。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证明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使用单位特别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他依法应供应的资料。所以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安(拆)单位的公章,并供应原件核实。7、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应向产权单位在甬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手续。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北仑区(开发区)的,应向我站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符合要求的7个工作日内核发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明,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完毕重新报送。-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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