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审批事项明白纸为便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理资产管理审批事项,现将有关资产管理 审批事项需要提交的资料明示如下,请根据具体审批事项提供相应资料, 我们将按规定尽快办理一、 调拨、捐赠国有资产应提供的资料:(-)主管部门正式公文,内容应包括调出(捐赠)单位调出(捐赠) 资产的原因、对本单位财务状况和业务活动的影响情况,主管部门审核意 见等二) 调出、调入单位申请报告三) 《滨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四) 调出资产的价值凭证复印件(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固定资产卡 片、记账凭证、工程决算副本等,需加盖单位公章)五) 调出单位内部决议或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六) 不动产登记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机动车行驶证 等资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取得资产产权证明的,需 由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产权所属证明七) 资产处置事项审批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二、 报废国有资产应提供的资料:(-)主管部门正式公文,内容应包括所属单位资产报废的原因及情 况说明、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二) 《滨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中报表》三) 报废资产的价值凭证复印件(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固定资产卡 片、记账凭证、工程决算副本等,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 单位关于报废资产的内部决议五) 报废资产的有关规定或者有效证明,如政府或者相关职能部门 强制淘汰、强制报废的有关文件、证明、规定或者报废标准;有关职能机 构出具的资产报废专业技术鉴定证明或者专家鉴定意见;主管部门组织的 内部专业技术人员鉴定意见等六) 不动产登记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机动车行驶证 等资产产权证明的复卬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取得资产产权证明的,需 rh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产权所属证明七) 资产处置事项审批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三、 股权划转应提供的资料:(-)主管部门止式公文,内容应包括所属单位拟划转股权的形成情 况、划转原因、接受方的情况、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二)投资企业同意划转股权的股东会决议以及近期财务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三) 股权证等股权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四) 资产处置事项审批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四、 有偿转让国有资产(股权)应提供的资料:(-)主管部门正式公文,内容应包括所属单位拟有偿转让资产状况 的说明、有偿转让的原因、拟申请转让的方式、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二) 转让资产的价值凭证复印件(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固定资产卡 片、记账凭证、工程决算副本等,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 转让对外投资股权的,提供投资企业同意转让股权的股东会决 议以及近期财务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四) 拟采取协议方式转让的,提供协议或者合同草案五) 不动产登记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机动车行驶证、 股权证等资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取得资产产权证明 的,需rh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产权所属证明六) 资产处置事项审批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五、 报损国有资产(实物)应提供的资料:(-)主管部门止式公文,内容应包括所属单位资产报损的原因、保 险理赔或责任方赔偿情况、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等二) 报损资产的价值凭证复印件(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固定资产卡 片、记账凭证、工程决算副本等,需加盖单位公章)三) 资产报损的有效证明,如政府市政规划方案、依法收回文件、 拆迁通知书、拆迁补偿协议书等;政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判决书、没收 证明,法定仲裁机构仲裁书;有关职能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专家鉴定 意见等四) 涉及保险理赔的理赔凭证;责任方赔偿或者补偿协议及赔偿或 考补偿凭证五) 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六) 不动产登记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机动车行驶证 等资产产权证明的复卬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取得资产产权证明的,需 rh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产权所属证明。
七) 资产处置事项审批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六、 报损国有资产(非实物)应提供的资料:(一)对外投资损失1、 主管部门止式公文,内容应包括所属单位该项对外投资的初始情况、 投资企业近几年的经营状况、损失原因、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2、 投资企业依法破产或者被依法停止经营的法律文书及工商登记注销证明3、 投资企业清算报告4、 资产处置事项审批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二) 货币性资产损失1、 主管部门正式公文,内容应包括所属单位货币性资产损失发生的情 况说明、损失原因、追缴情况、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2、 债务人被依法破产、撤销、关闭的法律文书、文件、证明和工商登 记注销证明及清算报告等3、 债务人死亡或考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的,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 偿的法律文件4、 涉及诉讼的,法院判决、裁定本单位败诉,或者虽胜诉但被裁定终 止执行的法律文书5、 被盗、被骗、被挪用等,提供公检法机关出具的确已无法追回的法 律文书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6、 资产处置事项审批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三) 无形资产损失1、 主管部门止式公文,内容应包括所属单位取得无形资产及损失情况 的说明、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2、 有关机构的专业技术鉴定报告。
3、 超出法律保护期限的证明文件4、 资产处置事项审批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七、 置换国有资产应提供的资料:(-)主管部门正式公文,内容应包括所属单位置换资产的原因、双 方拟置换资产的详细情况、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二) 置换资产的价值凭证复印件(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固定资产卡 片、记账凭证、工程决算副本等,需加盖单位公章)三) 以非货币性资产抵顶债权债务的,提供债权债务协议、相关凭 证、期末资产负债表和相关明细表四) 当地政府承诺文件、草签的置换协议或者合同草案五) 双方拟置换资产产权证明,如不动产登记证(房屋所有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机动车行驶证、股权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没有取得资产产权证明的,需由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产权所属证明六) 对方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七) 资产处置事项审批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八、 因撤销、合并、分立、隶属关系改变等进行国有资产整体处置应 提供的资料:(-)主管部门正式公文,内容应包括需整体处置资产单位的基本概况、处置资产的依据、资产清查结果等内容二) 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的撤销、合并、分立、隶属关系改变等文 件三) 财务审计报告。
四) 资产处置事项审批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审批事项应提供的资料:(-)基层单位应提交的资料1、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申请报告;2、 资产有偿使用事项可行性论证报告;3、 拟开办经济实体的章程;4、 投资、入股、合资、合作意向书及草签的出租、出借的协议或者合 同;5、 拟使用的国有资产清单和资产价值证明;6、 近期的财务报表;7、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8、 出租出借房屋建筑物需提供土地来源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 所有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以及拟出租出借房屋建筑物的坐落地点、 面积、规划用途等资料;9、 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二)主管部门需要提交的资料主管部门对中报单位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审 查意见上述一至八项来源于《滨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滨财国(2017) 52号),第九项来源于《滨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 产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滨财国(2008) 54号),您可以登录滨州市财 政局的“ill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政务网地址: http://15. 15. 110. 41/bzzc)获取两个文件。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滨州市财政局国资办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