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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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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文件汇编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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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定额计价招标) 招标文件条款修改表 招标人:(法人印章)共页第页 序言第一章基本情况第二章招标方式、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及其他第三章投标人第四章投标文件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第六章废标条款第七章评标标准第八章合同条款第九章技术标准第十章材料和设备参考品牌表及暂估表第十一章图纸第十二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序言:本招标工程项目已经(项目审批部门名称)立项批准,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 在(招标备案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名称)办理了招标备案 本招标文件为招标人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工程管理程序基础上择优选择承包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一章基本情况 1. 招标人 1.1名称: 1.2地址: 1.3联系人: 1.4联系: 2. 招标代理机构 2.1名称: 2.2资格证书编号: 2.3入黔备案登记号(省外招标代理机构): 2.4地址: 2.5联系人: 2.6联系: 3. 招标工程项目(或标段)情况 3.1招标工程项目(或标段)名称: 3.2建设地点: 3.3建设规模: 3.4概算投资: 3.5建设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3.6工程特点:相机拿说明和图纸。

第二章招标方式、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及其他 4. 招标方式 4.1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 5. 承包方式 5.1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 6.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 7. 招标范围 7.1招标范围: 8. 质量标准和计划工期 8.1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8.2计划工期: ______ 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___________ 年______ 月 9. 踏勘现场 9.1踏勘现场时间: _________ 年 ____ 月____ 日至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9.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自行组织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设计的现场资料投标人不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对现场已经了解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 9.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9.4投标人需要再次现场踏勘,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理由充分的,招标人予以支持。

10. 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不召开活召开投标预备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投标人应于________________ 年月 __ 日时_分,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预备会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11.1招标文件的澄清 11.1.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月度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发现招标文件缺页或附件不全以及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若对招标文件(包含招标图纸)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当在投标预备会上(如召开)或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天(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 真、电报、信函等)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日历天)前,将需澄清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 题的来源投标人收到澄清内容后,应在天(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 认收到该澄清 11.1.2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未能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日历 天)前通知给所有投标人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时间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11.1.3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不一致时,以澄清内容为准 11.2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 11.2.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日历天)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投标人收到书面修改或补充内容后,应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天(日历天)内以书面 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或补充 11.2.2当招标文件修改或补充内容未能保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日历天)前通 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11.2.3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当前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迟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 12. 计价办法和评标办法 1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计价办法采用定额计价法 1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2.3本招标工程项目设拦标价和最低下限值。

拦标价及最低下限价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10天(日历天)前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公布 13. 分包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或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的: (1)分包范围: (2)接受分包第三人的资质要求: 14. 联合体 14.1本招标工程不允许或允许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的: (1)联合体资质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文本),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工程项目中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标文件(资格后审的)按本招标第四章要求单独准备和提交 第三章投标人 15. 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为收到招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单位 16. 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的) 16.1投标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16.2投标人项目经理资格等级: 16.3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近三年内有受行政处罚且未整改的或有过错违约司法纠纷未结案的。

16.4财务状况(如要求): 16.5类似工程业绩(如要求):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近()年; (2)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近()年 17. 投标有效期: ___________ 天(日历天) 18. 投标保证金 18.1本招标工程项目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 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银行汇票、支票银行保函的保证期不少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招标人根据需要可书面通知投标人延长银行保函的保证期 18.2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 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递交时间:___________ 年_月_日 ___ 时前 18.3投标保证金的返还或不予退还按《贵州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金实行代保管的通知》(黔建招标通[2022]322号)相关规定执行 19. 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 19.1本招标项目需要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额度按中标价的10灿算中标人在签订承包 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书,履约担保将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28个日历天内予以退还。

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向中标人提交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担保额度和有效期与履约担保相同, 支付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或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书 20. 投标费用承担 20.1投标人自己应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支付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章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编制 21.1投标文件应采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22. 投标文件的组成 22.1投标文件由资格标(实行资格后审的)、技术标、商务标组成 22.2资格标组成 (1)封面(格式文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文本)或授权委托书(格式文本);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文本);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上一年度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财务证明(如要求):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或银行资金证明。

8)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文本); (9)近三年投标人未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受行政处罚已整改完毕声明(格式文本); (10)近三年投标人无履约司法纠纷或司法纠纷无过错声明(格式文本); (11)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格式文本); (12)省外企业入黔备案表(省外企业)复印件; 22.3 技术标组成 22.3.1 封面(格式文本) 22.3.2 施工组织设计 (1)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和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 (2)主要施工设备表(格式文本); (3)劳动力和材料的投入计划; (4)施工进度计划(或工期网络图); (5)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布置图; (6)工程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7)安全文明生产技术措施 22.3.3 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 (1)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格式文本); (2)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其它主要人员的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 22.3.4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如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证明:在建类似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或已完工类似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业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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