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导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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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景区导览管理制度1 目的保障景区导览服务规范化,以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方便游客游览。2 职责2.1运营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景区导览标识制作计划。2.2运营管理部门负责景区各类标识的规划,并进行美术设计和报批;平面设计工作人员负责导游图的设计、报批和制作。2.3 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员工的培训,使全体员工熟悉景区的导览指引。2.4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景区导览标识的制作、安装及维修,也可将标识体系的设计、安装工作外包。2.5 运营管理部门负责标识的检查、调整和更换。3 工作程序3.1 导览图管理3.1.1 导览图由运营管理部门安排设计。3.1.2导览图的设计方案由运营管理部门联系合格供方制作并负责文字和版面的

2、校对。3.1.3 印制好的导览图由运营管理部门负责分发。3.1.4 导览图印制供方的印刷质量应经过评定,不合格的应予退回。3.2 导览咨询服务管理3.2.1员工上岗前应经过充分培训,熟悉景点情况,了解景区活动及配套设施的活动时间、地点等信息。3.2.2 如有游客咨询,员工应热情、礼貌、准确地回答和提供服务。3.3 景区标识的管理3.3.1运营管理部门根据景区形象宣传和游客的游览需要,按照国家质监部门统一颁发的标准图形设计景区公共标识,经景区主管领导审批后颁布执行。3.3.2景区标牌的更新与改造,由景区主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全面检查一次,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任务。3.3.3各部门使用的临时标牌,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下达设计制作任务。3.3.4 运营管理部门按照批准后的设计方案进行制作与安装。3.3.5 临时性标牌使用后,由使用部门及时拆除。3.3.6运营管理部门对景区标牌进行日常检查,发现破损,由运营管理部门填写维修单并安排维修。3.3.7 定期巡视时,发现景区标牌损坏或破旧等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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