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医疗纠纷防范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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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写作大纲绪论:频发的医疗纠纷,不仅影响到医患关系,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还影响到社会的安定稳定,影响和谐社会的建立。长期以来,人们将医疗纠纷简单归结为医患关系问题,却无视了社会深层次的一些内在原因,因此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使医患矛盾进一步激化。医疗纠纷已不再局限于医患关系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为了解决医疗纠纷的频发问题,必须对医疗纠纷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进展剖析,找到切实解决的途径和方法,维护医患双方合法的正当利益,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社会安稳定。本论:本文通过分析医疗纠纷产生的医疗机构、医疗效劳对象和社会层面等方面的原因,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和应对策略,为有效防范和处置医疗纠纷

2、,化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进展有益探索。医疗纠纷的产生原因,医疗机构方面主要包括:技术水平、医务效劳、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等方面存在问题;医疗效劳对象方面主要包括:合理诉求、不明真相和无理取闹等原因;社会方面包括:法律法规不健全、媒体的不当炒作,行政的不当干预等。防范医疗纠纷必须努力提高医疗机构的效劳水平,加强社会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完善的法规体系,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效应对医疗纠纷必须在加强医患沟通,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等方面着手,采取综合措施,实现医患“双赢。结论:医疗纠纷不仅是医患关系问题,还是社会问题,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复杂,需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加以防范。

3、加强医患沟通,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实施医疗责任保险是应对医疗纠纷不同层面的需求,必须综合应用,才能对医疗纠纷的科学合理处置。浅析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应对摘要:频发的医疗纠纷,不仅影响到医患关系,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还影响到社会的安定稳定,影响和谐社会的建立。长期以来,人们将医疗纠纷简单归结为医患关系问题,却无视了社会深层次的一些内在原因,因此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过分强调医患关系,使医患矛盾进一步激化。医疗纠纷已不再局限于医患关系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医疗纠纷产生的医疗机构、医疗效劳对象和社会层面等方面的原因,提出提高医疗机构的效劳水平,加强社会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完善的法规

4、体系,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等防范医疗纠纷的措施和加强医患沟通,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等方面应对策略,为更好处理医疗纠纷,实现医患“双赢进展积极有益的探索。关键词:医疗纠纷 防范 应对医疗纠纷不仅是医患之间的对诊疗效劳效果的分歧问题,如果解决可诱发出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仅影响医患关系,影响医疗效劳机构的正常的诊疗秩序,也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严格说来,随着整体医疗效劳水平的日益提高和根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初步建立,百姓看病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社会对医疗效劳的满意度也应该逐步提高。但是,事与愿违,在医疗效劳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后,百姓对医疗效劳的满意程度却不见提高,医患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

5、医生在百姓的心目中的形象不再是那么神圣,心目中的“白衣天使变成了“白狼。改革开放初期近二十年时间里,当时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条件还非常落后,许许多多的疾病都得不到有效救治,各种疾病的发现率、治愈率都比拟低,相反,误诊率、误治率、死亡率却比拟高。在医院里承受治疗的病人,因病致残、因病致死现象非常普遍,百姓却视之为平常之事,医患之间的纠纷鲜有发生,更不用说会有“医闹的发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卫生事业得到全面开展,城乡医疗卫生服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各种疾病的发现率、治愈率都大幅提高,相反,误诊率、死亡率明显下降。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反而有更多的百姓对医院诊疗效劳不满,甚至容不得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有半点过

6、失,医疗纠纷频发,有的开展为“医闹,进而开展为严重的社会治安案件。医疗技术水平提高了,医疗纠纷反而越来越多。这看起来是种违反常理的现象。其实也不然,这是医疗效劳供应与医疗效劳需求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的结果。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安康效劳需求逐步成为百姓日常的第一需求。相比之下,由于多年来,医疗卫生事业开展与经济社会开展不同步,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开展,医疗效劳供应增长跟不上群众安康效劳需求的增长。这种矛盾通过社会对卫生部门的不满,患者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效劳不满表现出来。这种不满,在诊疗过程中被某种医患分歧激化,也就产生了医疗纠纷,如果这种纠纷起因医疗事故,即可能引发为医闹,从最初的民事侵

7、权案件上升为刑事案件。长期以来,人们始终把医疗纠纷归结为医患之间的事情这只是一种表象。从医疗效劳供应和医疗效劳需求矛盾这一观点出发,医疗纠纷其实还有更多深层次的原因。当社会某种供应满足不了社会某种需求时,这对矛盾就需要通过某种途径表现出来。供应满足需求的程度越低,矛盾越突出,表现也就越剧烈。医疗效劳供应满足医疗需求的程度越低,通过医患关系表现出来的不满也就越剧烈,理所当然带来医疗纠纷的增加。因此,防范医疗纠纷不仅要从医患之间的关系去找原因,更要从社会深层次去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为解决医疗纠纷,和谐医患关系,创造良好的医疗效劳环境提供更为理性的思路和方法。1、医疗纠纷的内在原因剖析广义而言,凡病

8、人或其家属对诊疗护理工作不满,认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失误,对病人出现的伤残或死亡,以及诊疗延期或痛苦增多等情况,要求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的事件,在未查明事实真相之前,统称为医疗纠纷。作者认为: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患之间的)因患者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效劳不满意,与医方发生的争执。终极关系表现为医患双方之间的利益冲突。1.1医疗效劳机构方面的原因 从技术层面上看。由于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有限,对诊疗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不能做作科学判断,造成误诊、漏诊、误治。特别是对某些疾病的严重性认识缺乏,而未预见到病情会突然变化造成病人死亡,家属缺乏思想上的准备,引起医

9、疗纠纷。这类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医方一般不存在成心行为,定性为医疗事故性纠纷较少。 从效劳层面上看。诊疗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效劳过程,其中每一下诊疗环节就是一个效劳环节,因此任何一个效劳环节出问题都可能诱发患者对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不满。一旦不满的程度超过患方可容忍的限度,即可能发生医疗纠纷。当前,绝大局部医疗纠纷不一定是由医疗事故引发的,真正因为医疗技术而导致的只有20%,接近80% 的医疗纠纷是由于医护人员的医疗效劳态度不到位、言语生硬冰冷或者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得不到尊重等引起的1。效劳层面诱发医疗纠纷主要包括以上几下方面:一是医务人员效劳态度不佳, 表现为上班离岗,工作马虎,问诊不详,诊查不

10、细,操作不标准,诊断随意,贻误病情。这类原因引发的医疗纠纷,容易被定性为医疗事故。二是少数医务人员效劳作风败坏,索要红包,当治疗效果没有到达预期的时,极易引发医患纠纷。三是医院内部部门之间效劳不协调, 医院之间、科室之间、医生之间、医护之间, 由于种种矛盾, 相互指责、推诿患者, 推卸责任或学术上意见不统一, 专家学者之间对同一问题解释不一均可引起医疗纠纷。四是医患之间有效的效劳沟通缺乏。有的医务人员语言不严谨,造成病人及家属误解。例如:口气过大,信口开河,说话不负责任,造成“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的误解,当病情恶化时,就容易造成医疗纠纷的发生。 从管理层面上看。一方面表现为医院对医疗质量平安管理

11、不重视,导致诊疗流程中的一些核心制度得到不有效落实,出现低级的诊疗程序性过失,酿成重大的医疗过失,引发医疗纠纷。如:有的医务人员术前谈话交代不详细,患者家属对病情变化没有思想准备,当手术效果不满意,或发生术中、术后死亡,患者家属产生强烈的情绪上的变化,并将这种情况归于医务人员的责任,引发医疗纠纷等。另一方面医院的管理层不能正确应对可能诱发为医疗纠纷的效劳诉求。比方:由于医方技术原因或因粗心大意,不负责任,不遵守诊疗常规,确有过失事故发生,但医务人员过多考虑自身的利益,对过失事故采取遮掩、回避、推卸责任, 或者医院领导在处理这类问题应对不善,引起患者和家属的强烈反感等,均可导致患方采取过激行为,

12、 扩大事态, 引发纠纷。 从风险层面上看。医疗技术效劳是一个高风险的效劳。尽管医学技术开展日新月异,但随着医学模式与疾病谱的改变,医学上仍然面临的众多的疑难杂证,未知领域还很多,学开展的局限性和个体疾病的复杂性,造成了医疗效劳中许多不可预见的医疗风险。如医疗意外、过敏反响、药品毒副作用等都可能引起医疗纠纷2。1.2效劳对象方面的原因 患方的合理诉求。由于医院方面的明显过失,造成不良的治疗后果,有的甚至酿成严重的医疗事故,引起患方对医院的不满意,依法提出合理诉求,要求院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的各种损失,包括医药费用的赔付、精神损失费用的补偿等,这类纠纷是法定应该妥善解决的医疗纠纷。 患方的不明真相。由

13、于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引发医患双方对诊疗结果认识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引发医疗纠纷。这种情况非常普遍。病人及其家属对临床医学知识不懂或一知半解,对自身病情的复杂性和严重性认识缺乏,尤其是平时身体尚好的病人更是如此。他们治愈疾病的期望值过高,当治疗结果未到达预期或发生医疗意外时,就片面的认为是院方不负责任或技术失误所致,容易引发医疗纠纷。而对于有些疾病,在现有医学科技水平,医务人员尽最大努力也只能到达一定程度。如果患方对医疗结果期望值过高,就会对现实产生极大的失望,不能承受现实,就可能产生医疗纠纷。 患方的无理取闹。一是付出与收效失衡。由于现实的医疗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群众看病就医所支付的医疗费

14、用大局部需要自费。为了治好一些重大疾病,一些人不惜变卖家产、多方举债,期望通过举债就医,收获安康的身体。一旦事与愿违,不能到达预期的效果,病人或家属即可能产生严重的心理不平衡,有的甚至失去理智,无理取闹,把完全责任归到医方,索要巨额赔偿,以期弥补其为了看病就医所带来的巨额债务负担。二是价值取向与现实的失衡。在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价值观也随之多元化,一些人的金钱意识恶度膨胀。少数病人家属借口医疗责任乘机敲诈院方。只要病人在治疗中残废或死亡,无论院方是否有责任,就纠集人员围攻医院,追打医务人员,或以新闻媒体曝光施压。他们认为医院有钱赔得起,于是漫天要价,高额索赔。有些医院为了自己的声誉和维护正常工

15、作秩序,违心赔付,想通过花钱买“平安,却助长了这股歪风邪气。1.3 社会方面原因 处理医疗纠纷法律体系不健全。目前,?医疗事故处理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假设干规定?、?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是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这些法律法规对于处理非医疗事故性质的医疗纠纷很难找到合理的解释。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假设干规定?关于医疗事故的有关举证责任倒倒置条款,增加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使得医务人员在面对医疗纠纷的束手束脚,不能坦然面对,助长了医疗纠纷、医闹现象的发生。?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把医院为病人提供特殊的效劳等同于消费者的自由买卖,纳入?消法?,允许

16、患方强买可以要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必须无条件为病人提供效劳,却容不得强卖和不卖不允许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强行采取必要的医疗措施事事都必须征求患者的意见或强求医务人同采取某种医疗措施,如转诊、自行要求其他诊疗措施等,不尊重医务人员的意见。由于法律体系不健全,给患方带来的许多法律空子,期许通过无理取闹,获得高额的赔偿。近年来,医疗纠纷中判定的赔偿数额不断提升,在一定程度刺激了一些借医疗纠纷发财的私欲,刺激了无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增加。 局部新闻媒体对医疗纠纷倾向性的报导和炒作。目前,医疗纠纷成了社会的热点问题。一些媒体热衷于轰动效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打着“关注民生、主持公正,维护正义,发表的一些片面性报导,在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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