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全文

上传人:拖*** 文档编号:278167502 上传时间:2022-04-16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9.7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全文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全文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全文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全文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全文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全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全文(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全文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手段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模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巩固金融企业风险防控才能,促进金融企业健康进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企业财务规矩相关规定,制定本手段。 其次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视管理委员会批准,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统称金融企业适用本手段。证券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参照本手段执行。 其次章呆账核销条件 第四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一般债权或股权呆账

2、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1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债权或股权可认定为呆账。 第五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银行卡透支款项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z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银行卡透支款项以及透支利息、手续费、超限费、滞纳金可认定为呆账。 第六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助学贷款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3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助学贷款含无担保国家助学贷款可认定为呆账。 第三章呆账核销程序 第七条呆账核销应遵循严格认定条件、供给确凿证据、肃穆追究责任、逐级上报并经审核审批、对外保密和账销案存的根本原那么。 第八条金融企业申报核销呆账,应供给以下材料: 一

3、借款人持卡人或被投资企业呆账核销申报材料及审核审批材料。呆账核销申报材料内容应包括债权、股权发生明细处境,借款人持卡人、担保人或抵质押物处境,对借款人持卡人和担保人的追索处境及结果,被投资企业的根本处境和现状,财产清算处境等。符合条件的银行卡小额贷款呆账核销除外,可采取清单方式举行核销。 二经办行公司的调查报告,包括呆账形成理由,采取的补救措施及其结果,对借款人持卡人和担保人的概括追收过程及其证明,抵押物质押物处置处境,核销理由,债权和股权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处境等。 三附1至附3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不能供给确凿证据证明的呆账,不得核销。 第九条金融企业核销呆账,应供给财产清偿证明

4、、追偿证明等内外部证据。无法取得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财产清偿证明等相关文件的,金融企业可凭财产追偿证明、清收报告、法律观法书等内部证据举行核销。内部证据务必经相关人员签章确认。 财产追偿证明或清收报告应包括债务人和担保人的根本处境、形成呆账的理由、采取的补救措施、债务追收过程、对责任认定和追究的初步观法等。 法律观法书应由金融企业内部法律事务部门出具,就被核销债权举行的法律诉讼处境举行说明,包括诉讼过程、结果等;未涉及法律诉讼的,应说明未诉讼理由。 第十条债务人在同一金融企业的多笔贷款,若担保人和担保条件一致,只要其中一笔贷款经过该金融企业诉讼并取得无财产执行的法院终结或者终止中止裁定,或

5、虽有财产但难以或无法执行的法院终结或者终止中止裁定,该债务人的其余各笔贷款可以依据法院的裁定、清收报告及法律观法书核销。 第十一条债务人在不同金融企业的多笔贷款,若担保人和担保条件一致,只要其中一个金融企业经过诉讼并取得无财产执行的法院终结或者终止中止裁定,或者虽有财产但难以或者无法执行的法院终结或者终止中止裁定,其他金融企业可以依据法院的裁定、清收报告及法律观法书核销该债务人的有关债权。 第十二条金融企业发生的呆账,务必供给确凿证据,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应随时上报、随时审核审批,实时从计提的资产减值打定中核销。金融企业不得隐瞒不报、长期挂账或掩盖不良资产。 第十三条金融企业核销呆账,务必严格

6、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并供给呆账核销申报材料。上级行公司接到下级行公司的申报材料,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举行严格审查并签署观法。 第十四条除法律法规和本手段的规定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债务人不得干预、参与金融企业呆账核销运作。 第十五条以下债权、股权不得作为呆账核销: 一除符合本手段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外,借款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清偿才能,金融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追偿的债权;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逃废或悬空的金融企业债权; 三因行政干预造成逃废或悬空的金融企业债权; 四金融企业未向借款人、担保人追偿的债权; 五其他不应核销的金融企业债权、股权。 第四章管理与

7、监视 第十六条金融企业要完善呆账核销授权机制,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职责,按呆账核销政策要求,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模范审核程序,实时核销呆账,并有效防范虚假核销等各类风险。 第十七条金融企业应建立呆账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每核销一笔呆账,应查明呆账形成的理由,对确系主观理由形成损失的,应在呆账核销后1年内完成责任认定和对责任人的追究(包括处理)工作,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包括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对呆账负有责任的人员,视金额大小和性质轻重举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实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金融企业总行(总公司)应按照呆账发生、核销审批的处境建立呆账责任人名单汇总数据库,加强呆账核销的管

8、理。 第十八条金融企业应建立呆账核销责任追究制度。对呆账没有确凿证据,或弄虚作假向审核审批单位申报核销的,税屋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视金额大小和性质轻重举行处理。虚假核销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赋予降级或撤职及以上级别的处分,并肃穆处理有责任的经办人员。涉嫌犯罪的实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对应核销的呆账,由于有关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的理由而不核销、隐瞒不报、长期挂账的,应对有关责任人肃穆举行处理、处置。 第十九条金融企业应建立责任追究工作报告制度,实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责任追究工作。对违纪违规行为,应在认定责任人后1个月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在1个月内书面报告监管部门。 其次十条对已被金融企

9、业处理的责任人,金融企业应视情节轻重,限制任用;对责任人持续任职或录用责任人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将予以重点检查,以防范风险。 其次十一条金融企业对呆账认定、核销过程中察觉的各类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不追查、不处理或隐瞒不报的,一经察觉,监管部门将依照有关法规赋予处置。 其次十二条金融企业应建立呆账核销保密制度,按规定核销呆账,应在内部举行运作,并做好保密工作。除以下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与债务或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已完全终结的处境外,已核销的呆账作账销案存处理,应建立呆账核销台账并举行表外登记,单独设立账户核算和管理,同时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呆账核销的档案管理,相关处境不得对借款人、担保人披露。法律法规

10、规定债权与债务或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已完全终结的处境包括: 1.列入国家兼并破产筹划核销的贷款; 2.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 3.法院判决终结执行或者法院裁定免除责任,并且了结全部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 4.法院裁定通过重整协议或者和解协议,根据重整协议或者和解协议核销的债权,税屋在重整协议或者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 5.自法院裁定破产案件终结之日起已超过2年的债权; 6.金融企业按规定采取打包出售、公开拍卖、转让、债务减免等市场手段处置债权或者股权,受让方或者债务人按照转让协议或者债务减免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完毕后,其处置回收资金与债权或股权余额的差额; 7.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者裁定免除(或片面免除

11、)债务人责任,或者流失诉讼时效,并经2年以上补救未果的债权。 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披露金融企业呆账核销安置和实际核销细致处境,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保守金融企业的商业机要。金融企业实际核销呆账金额按国家规定披露。 其次十三条金融企业应比照表内不良贷款的管理方式,建立呆账核销后的资产保全和追收制度,加强对已核销呆账的清收处置,最大限度裁减损失,维护资产安好。除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与债务或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已完全终结的处境外,金融企业对已核销的呆账持续留存追偿的权利,并对已核销的呆账、贷款表外应收利息以及核销后应计利息等持续催收。 其次十四条金融企业应对核销后的呆账以及应核销而未核销的

12、呆账举行检查,审查规章制度执行处境,察觉问题实时校正,并按规定举行处理和处置,同时摄取阅历教训,提出提升措施,提高呆账核销工作质量,有效保全资产。 其次十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和银行业监视管理部门负责对同级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的事后监视和管理。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对当地中央直属金融企业分支机构呆账核销的监视管理。每年累计检查笼罩面原那么上不低于金融企业当年核销呆账金额的20%。 金融企业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上年度呆账核销处境,包括核销金额、分工程核销处境等。其中,中央金融企业将核销处境报送财政部,中央金融企业在各地分支机构报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地方

13、金融企业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各级财政部门和银行业监视管理部门应加强事后监视检查,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置工作力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和弄虚作假核销呆账,应核销而不核销、隐瞒不报、长期挂账、责任认定和追究不到位以及呆账核销后疏于资产保全和追收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应实时促使金融企业校正,除按规定举行处理、处置外,还要责成金融企业肃穆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将有关处境在确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第五章附那么 其次十六条金融企业可以根据本手段制定实施细那么,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其次十七条本手段自1月1日起施行,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手段(2022年修订版)(财金202221号)同时废止。 8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