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公安机关警务辅助消息解读 2022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其次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模范公安机关警务辅佐人员管理工作的观法》(以下简称《观法》),明确了警务辅佐人员管理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进展方向北京市公安局将严格贯彻执行《观法》相关规定,精细结合全局警务辅佐人员管理实践,全面提升警务辅佐人员管理工作的正规化、模范化水平 一、充分熟悉《观法》对于模范首都公安警辅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观法》坚持问题导向、贴近警务实际,为推动公安机关警务辅佐人员管理实现制度化、模范化、法治化,尽快实现警务辅佐队伍“素质形象明显改善,服务才能显著提升”,供给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一是明确法律地位,正确使用警务辅佐气力《观法》将警务辅佐人员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对应界定适用岗位与工作权限,统一规定警辅人员“非执法、不涉密、辅佐性”的身份性质首次在国家政策层面明确了警务辅佐人员的法律地位,树立警务辅佐人员严格履职、模范服务的素质形象,严防个别警务辅佐人员滥用职权、违法犯罪,损害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二是理顺管理体制,确保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观法》站在创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高度,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应“切实担负起警务辅佐人员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并首次明确了编制、人力社保、财政、民政等政府职能部门所承受的警务辅佐人员管理职责,为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警辅管理模式奠定了政策根基,从而确保警务辅佐人员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合理调控规模,为优化警力布局供给政策保障《观法》明确规定:按照“结合实际、科学配置、合理操纵”的原那么,优化调控警务辅佐队伍规模,并首次提出访用文职辅警置换民警充实到执法一线,为科学调控警辅队伍规模、优化一线警力布局、提高实战警务效能供给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四是强化职业保障,吸引社会优质人才进入警辅队伍针对职业保障标准偏低,队伍滚动性大的突出问题,《观法》明确要求各地方政府应将警务辅佐人员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并首次提出警辅人员的薪酬标准应根据社会经济进展水平、财政状况“合理确定、动态调整”的工作原那么,不仅切实解决了宏大警务辅佐人员的后顾之忧,而且也为各地公安机关吸引社会优质人才进入警辅队伍供给了政策保障 五是树立法治思维,提升管理制度创办水平《观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严格遵循法治思维,依法模范警务辅佐人员的“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等重点问题。
更加是首次提出了“国家将出台警务辅佐人员管理法规,各地应当研究制定警务辅佐人员管理手段或工作细那么”,为推进公安警务辅佐人员管理走上制度化、模范化、法治化道路供给了法治保障 二、贯彻落实《观法》,扎实推进首都公安警辅改革重点工作 近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试行文职制度、模范辅警管理,宏大警辅人员在“维护社会治稳定定、提升安好服务水平、缓解警力缺乏冲突”等方面取得了确定劳绩但是,站在主动适应社会进展形势的高度来看,我局警务辅佐队伍创办管理工作还存在确定的差距和缺乏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观法》的规定要求,精细结合社会治安现状和警辅队伍进展实际,按照“管理正规化、队伍职业化、业务模范化”的思路,以健全管理制度、优化数量规模、模范岗位设置、发挥功能作用为重心,加大改革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警辅队伍人事管理、行为管理、教导培训、绩效评估等管理制度,形成系统完备、科学模范、运行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和队伍管理体系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职责在市区两级政府层面建立健全公安警辅联席会议机制,在局属用工单位层面确立“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工作原那么,逐级落实警辅队伍创办管理职责。
同时,参照人民警察队伍编制和警衔管理模式,探索建立警务辅佐队伍层级化、衔级化管理机制,提升警辅队伍创办管理水平,巩固警辅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二是明确适用岗位、模范职责权限按照分类管理原那么,结合公安业务和队伍管理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模范完善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的适用岗位和职责权限,确保宏大警务辅佐人员依法履职、模范服务,有效发挥岗位辅佐作用 三是合理调控规模、提升素质水平结合经济进展和社会治安需要,统筹规划、合理确定人民警察和警务辅佐人员的队伍规模和额度标准,在非执法岗位逐步使用文职辅警,置换民警充实到执法一线,进一步优化警力布局同时,按照全局统一雇用管理标准,对现有警务辅佐人员举行清理整顿和模范管理,不断提升警辅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 四是强化薪酬保障、模范优抚待遇结合本市经济进展水平和警辅人员的岗位工作处境,进一步加大警务辅佐人员的薪酬保障力度同时,依照现行法律政策规定,保障警辅人员的优抚待遇和劳动权益 五是完善制度模范、推动地方立法严格执行中央《工作观法》相关规定,修订完善我局警务辅佐人员管理制度规章,为模范警辅队伍创办管理供给制度保障同时,积极推动出台警务辅佐人员管理地方法规或政府规章,切实提升我局警辅人员创办管理的制度化、模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细化完善工作措施,确保警辅管理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为切实贯彻执行《观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将结合警辅队伍创办管理现状,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确保警辅管理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沟通交流,确保达成改革共识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托市法治创办领域改革专项工作平台,积极争取政法委、编制、人力社保、财政、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支持,广泛征求局属单位和宏大警辅人员的观法建议,落实管理职责、形成改革共识,共同做好警务辅佐人员管理工作 二是细化措施方案,确保工作执行到位结合前期开展的警辅管理改革调研处境,我局将研究制定《全面模范加强首都公安机关警务辅佐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观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警辅管理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职责分工和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标准、概括措施、目标要求和工作时限,确保《观法》执行到位 三是狠抓督导落实,确保改革实施到位我局将结合局属相关单位的职能分工,制定工作方案、逐项细化责任在此根基上狠抓督导落实,把是否充分发挥人员岗位效能,是否优化警力布局,是否提升队伍创办管理正规化、模范化水平,作为检验警辅改革工作成效的评价标准,确保警务辅佐人员管理工作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