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盘点规定一、目的为加强存货资产管理, 保障存货资产的安全性、 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存货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下阶段的销售、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 适用范围本制度只适用于珠海南特机加工分厂的存货(包括原材料、 半成品、产成品、辅助材料)及固定资产等,如有变动范围,由财务部门统一制定三、职责1、生产副总:负责盘点组织工作、主导盘点工作,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2、未办理入库手续物料:车间生产线各部门,实行科长负责制,负责车间物料盘点工作;3、库存物料:仓库部门负责仓库物料盘点工作;4、成本会计:各盘点负责人上交各自盘点表,成本会计完成汇总盘点报告要在盘点后1 天内整理完毕5、计划员:要负责整理各自负责部分的全部数据的复盘整理工作6、财务部:负责对盘点抽查、对盘点盈亏调整审核;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存货进行稽核、盘点;复核盘点报告,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并做好与账面数据的对应7、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盘点及盘点协助工作8、各部门应配合财务部盘点工作,盘点工作应作为相关责任人的绩效考核点之一,对责任人进行绩效考核。
四、盘点时间1、存货盘点:每月月底最后一天盘点(自盘、复盘、抽盘);每个年度的最后一个月月底进行一次大盘点(自盘、复盘、抽盘);盘点具体时间安排:每月盘点前3 天由财务部制定盘点计划表 ,规定自盘、复盘、抽盘时间原则上应于每月最后一天下午4:30 分之前完成自盘自盘负责人要负责清理现场,由统计员、计划员、财务人员进行复盘和抽盘 复盘和抽盘需要由自盘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带领统计员、计划员、财务人员进行整个盘点在5:30 分之前结束自盘人员一般为直接责任人员,存货复盘人员一般为计划员、财务人员,如有特别指定的除外;2、若要变更时间,须盘点总指挥以书面方式写明原因及变更时间通知财务部门3、财务部人员不定期地抽查各部门的存货及固定资产情况4、固定资产盘点:每半年度进行一次全面盘点(自盘、复盘)责任部门进行自盘,由务人员复盘;五、盘点方式、方法1、盘点方式:动态盘点(即不停产)与静态盘点(即停产)相结合;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自盘与复盘、抽盘相结合2、盘点方法:全面盘点和抽样盘点相结合;点数与称重量相结合3、每月定期盘点采取动态盘点或静态盘点,由盘点总指挥视生产计划而订,以自盘为主、抽盘为辅的方式进行。
如当月盘点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应当使用静态盘点的方式4、年度大盘点必须采取静态盘点,以自盘、复盘、抽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5、部品盘点需有一式两联的盘点票据,复盘和抽盘人员有权利对抽检部分收走一联核对盘点票详见附件6、不定期的盘点方式及盘点方法由财务部门确定六、盘点程序1、盘点前准备工作:盘点由物流部申请经厂长批准后,由物料科长拟定盘点计划表 ,并按拟定的盘点计划表组织实施;2、各相关部门接到盘点计划表后次日内组织召开部门内部盘点会议,做好各项盘点前准备工作;3、仓库所有账目处理应在盘点日前一天完成;车间数据由统计员提前完成车间库存数据 所有账面数据请于复盘前交一份给财务部门财务部将复核盘点表与仓库、车间盘点表中的账面数,确保账面数据准确4、存货盘点前各部门应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分区域按规定堆放好存货,并张贴好物料存卡或物料标识卡;5、年度大盘点前要求生产车间进行物料清理,并对现场进行整理整顿,在制品应存放在规定得区域,并做好标识,以便单独清点;6、盘点部门将盘点需用得物品及盘点用具,于盘点前准备妥当7、相关责任部门应对存货及固定资产(名称、型号、生产产家、购入日期)制定相应的盘点表及打印工作, 盘点表内容应有初盘人员、盘人员签、担当(生产线为班长)部门负责人签名等字样。
七、 初盘1、盘点人员按照盘点进度计划及盘点表进行盘点,在盘点物品的物料存卡或部品票上登记好盘点日期、 盘点数量、盘点人;3、盘点人员核对盘点结果是否与盘点表结存数量一致,如不符,则在确认后查找不符原因,直至清楚无误为止;4、盘点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名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5、部门负责人在盘点表上签名后将其交与财务人员进行复盘统计;6、无论财务部门是否进行抽盘,每月月底直接相关部门应对本部门存货过行自盘7、初盘可与复盘同时进行八、复盘1、复盘人员在初盘人员得陪同下进入盘点区域进行实物盘点;2、复盘可采用100复盘,也可采用抽盘,但抽盘比例不得低于物料种类的 50;3、复盘人员按复盘安排分工进行盘点,点数员应边点数、边报数,记录员应将盘点结果记录在盘点表上,如须称量,由点数员进行称量作业;4、复盘与初盘如有差异,须与初盘人员进行盘点确认,确认有误的,由初盘人员在盘点表种“实存数量”盘签字,以示负责;5、在整个复盘作业中,督导人员应对复盘情况进行巡查,盘点人员对复盘中存在的问题可向督导人员或盘点总指挥反馈,督导人员或盘点总指挥应及时解答、处理;6、若复盘物料种类差错率超过15(含 15)以上时,则报告盘点总指挥处理, 必要时,盘点总指挥要求实物保管员对所管全部物料进行重新盘点。
7、复盘完成后,复盘人员将盘点表交与财务人员进行抽盘工作九、财务处理1、盘点若产生盈亏,于盘点后1 个工作日内,由实物保管部门主管(车间生产线主管指各班长)编制盘点盈亏报告,报部门负责人签名审核后连同盘点表原件转财务部;2、财务部对盘点盈亏报告 复核无误后, 编制盘点汇总表,将盘点盈亏报告、 盘点汇总表、 盘点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盘点情况说明、盈亏和处理建议、相关责任人的奖罚建议等)厂长审批后,将盘点奖罚结果转交综合管理部编制奖罚通告,处罚款项则在责任人当月的工资中予以扣取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3、成本核算员在接到审批后的盘点盈亏报告的2 个工作日内完成账务调整工作4、盘点报告编制及后续工作: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小盘点后及每年度大盘结束后7 工作日,由厂长主持召开盘点工作总结会议, 会议主持人组织参会人员对盘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拟定纠正、预防措施,经与会相关人员确认后实施,由财务部验证改善效果,并将改善结果报厂长6 仓库盘点后,仓管员须在规定的日期内进行呆废物料处理申报工作十、突击抽查1、财务部、物流部根据实际情况,共同指派人员抽查资产结存状况,原则上要求每季度不得低于一次突击抽查,抽查物品数量不得低于所抽查实物保管部门物料的5;2、抽查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管部门为原则,组织工作可适当简化了;3、抽查可采取由账至物或由物至账的方式,抽查人员应将抽盘结果填写在抽盘表上,若由差异则须计算出差异数量,并要求资产保管人员在抽盘表上签字确认;4、抽查盘点后账目处理及后续工作按第九条规定执行,若抽查发现重大问题,则由财务部组织召开物料检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