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人权保障体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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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亚洲人权保障体制研究 一、东南亚国家联盟设立人权保障机制的努力 (一)设立人权保障机制的缘起 东南亚国家联盟(,以下简称东盟)设立人权保障机制的努力开头于年月在新加坡召开的第届东盟外长级会议上所经过的宣言。该宣言称,“东盟支持年月日经过的维也纳宣言及行动纲领,并同意考虑设置保障人权的地域性机制”。维也纳宣言及其行动纲领强调了“为了促进和保障人权考虑而设置地域性以及次地域性机制的可能性的”必要性。年,在非政府组织(,)亚洲及太平洋法律协会()人权常任委员会的努力下,有关方面于同年月成立了东盟人权保障机制工作委员会()。作为由各国政府机关代表、国会人权委员会、学者、组成的各国工作委员会的联合体,东

2、盟人权保障机制工作委员会的主要目标是:在东盟设立政府间的人权委员会,依据阶段性、询问性、协商性的进程确立地域性的人权保障机制。东盟人权保障机制工作委员会熟悉到,在发生了多种多样的人权侵害行为的东南亚设置地域性的人权保障机制对于解决该问题乃是最为有效的。详细而言,该机制()可以使东盟成员国遵守国际人权标准;()可以为在政治社会领域存在差异的东盟成员国供应各自就涉及人权比较关怀的事务进行沟通的论坛;()借助该机制,该地域可以致力于公布违反人权保障的事实,并以一个集团的形式就人权相关问题发表看法。年月于马尼拉召开的第届外长级会议全都认可设立该工作委员会,就此,该工作委员会提交了题为为设立东盟人权保障

3、机制而打算有关政策的概要()的文件。年月在曼谷召开的第届外长级会议对东盟高官与工作委员会之间的协商进行了评估,并眷注了各国着手完竣国内人权保障机制的状况。工作委员会在此次会议上,提出了东盟人权委员会设立协议(草案)()。其内容如下所述。该草案明确阐明白其“目的与原则”,即缔约国致力于设立促进和保障人权的地域性人权保障机制,并受到了国际人权法、普遍认同的人权标准与原则、与国际法相全都的地区法律,以及国内法、国内政策与实际事例等的启发。草案提议设立名为“东盟人权委员会”的人权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品德高尚、在人权领域有公认之本领的人士组成,委员独立开展活动,在职能上代表批准本协议的全部缔约国,并充塞考

4、虑男女性别平衡,其任期为年,不得连任。委员会的职能与权限包括:()提升本地区民众的人权意识;()劝说批准协定的缔约国实行对提高人权保障有力的措施;()开展有关的讨论或者筹备有关的报告以明确盼望缔约国履行的义务;()要求缔约国就其保障人权所实行的措施供应有关的信息;()就主见有关缔约国存在侵害人权的问题开展调查;()在可能的前提下,为缔约国就有关人权问题供应必要的询问服务;()就个人提出的人权患病侵害的投诉以及缔约国反映的其他缔约国侵害人权的状况,实行有关的行动;()应缔约国的要求就协议有关内容进行解释;()向缔约国外长供应年度报告,并使其可以为公众猎取;()完成缔约国外长以及国家元首、政府首脑

5、托付的促进和保障人权方面的其他课题。 (二)“活动准则”的提案 年月,东盟人权地区保障机制第一届论坛在雅加达召开。此类论坛由工作委员会、轮值主席国、各国国内人权机构共同举办,由各国政府、国内人权机构、市民社会成员参加,并先后在马尼拉(年)、曼谷(年)、雅加达(年)、吉隆坡(年)、马尼拉(年)召开。第三届论坛经过了题为东盟人权保障机制活动准则()的文件。该文件的起草者是朱拉隆功高校的维切特。该文件对年之后十年之间东盟人权事业的进展进行了概况,并列举了以下六点进展的事例来表明东盟人权保障机制建立的必要性。()东盟各国逐步成为主要国际人权公约的缔约国。()年经过的东盟年畅想构想“在与自己国民的主体性

6、保持全都的跃动的且敞开的东盟社会中,使全部人民都能够共享全面进展的公平机会”,这有助于进一步强化提升和保障人权的诉求。()年的首脑会议经过了河内行动规划,并首次对东盟各国宣誓要开展各种与人权相关的活动。()全部东盟成员国都参加了联合国支持召开的亚洲太平洋地区年度人权论坛。固然各国之间存在着文化上的差异,但是,各国均同意以下述四项主要活动为基础,并参加联合国人权高专办支持的逐步积累的方式。这四项主要活动包括:促进建立和完竣国内人权行动规划;支持设立国内人权机构;鼓舞国内人权教育活动;实现经济性、社会性、文化性权利与进展的权利。()现在已经在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四个国家中设立了国内人

7、权委员会,并供应了对权力滥用的制约机制。这些委员会从事了突出困难的工作,它们都是亚洲太平洋国内人权机构论坛()的成员。()在东盟,逐步展露了三个层次的外交,即与政府间协商有关的外交,在各种智库之间的比人权更具有意义的外交,经过每年东盟人民议会()、东盟人权保障机制工作委员会的乐观努力等而强调广阔人民参加的非正式外交活动。由于前述东盟人权委员会设立协议(草案)没有得到各国的正式反应,因此,长期的缄默被视作东盟无意设立东盟人权委员会,于是,该文件提出了此外的选择。也就是说,作为筹备成立东盟人权委员会的第一阶段,讨论设立东盟委员会促进和庇护妇女、儿童权利的可能性。对于妇女的论点,东盟已经于年经过了东

8、盟地区女性进展宣言();对于儿童的论点,东盟已经于年经过了东盟儿童行动规划(),于年经过了东盟对儿童承诺宣言()。东盟对于妇女权利、儿童权利均有必定程度的涉及,而本文件则主见有必要为妇女权利和儿童权利建立新的保障机制。概括言之,该文件提出了以下五点准则。()在年召开东盟外长年度会议之际,东盟人权保障机制工作委员会和东盟战略国际问题讨论所均要参与,并成立共同机构讨论,在政府代表和市民社会之间讨论人权保障机制的可能性。()年,取得东盟成员国政府的同意,东盟设立了由“智库”和闻名人士组成的机构,作为帮助上述共同机构的选择,为年向前述共同机构和东盟外长提交报告作筹备。()在前述工作的最初阶段,探求建立

9、东盟委员会以促进和庇护妇女、儿童权利的可能性。其形式与实质内容由妇女权利、儿童权利方面的东盟条约加以规定。()在因年河内行动规划而逐步提高的“东盟年畅想”的框架内设立涵盖面更宽的东盟人权委员会的前身机构,以开展上述事务。()支持开展东盟地区人权促进和保障方面的活动,以补充上述要素,包括确立与该机制有关的国内工作委员会、国内人权委员会以及网络,进一步开展人权教育与人权本领建设,推动建设强力的市民参加机制和人民之间的协作,实施地区性、全国性、地方性的人权标准。 (三)努力所取得的进展 其后所进行的努力包括以下一些例子。年月日,经过了东盟地区消退对妇女的暴力的宣言()。该宣言构想建立更加综合性的地区

10、机制来消退对妇女的暴力,其目的是强化以政府、妇女组织、社会团体为基础的各机构之间的关系。年月日,第届首脑会议经过了万象行动规划()。万象行动规划提出,经过综合性的政治与平安保障上的合作,增加该地区的和平、稳定、民主主义和繁华,并沿着政治上的进展、规范的形成与共享、纠纷防止、纠纷解决、纠纷后和平的构建这五个方面的战略性推动力开展行动。作为在政治上予以进展的一项战略,该规划提出,明确写明促进人权和义务,并就平安保障团体在政治上进展的规划领域以及措施而广泛宣扬“人权”。而且,它还明确列明白以下七项内容:()完成对促进妇女以及儿童权利的机构在内的现行人权保障机制的现状调查;()为了构建现行人权保障机制

11、之间的网络而制作和经过协定书;()制作网络的工作规划;()开展人权教育,提升公众的人权意识;()确立现行人权保障机制之间的协作网络;()制订庇护和促进移民劳动者权利的东盟条约;()设立促进和庇护妇女以及儿童权利的东盟委员会。第届首脑会议还经过了东盟防止贩卖妇女儿童宣言()。为了“给予东盟法律人格,进展主要东盟机构的正值权限领域,在全部东盟机构中进展其相互关系,并打算其职能”,年召开的第届首脑会议打算设立东盟宪章。而且,还全都同意,设立知名人士组织(),该组织的使命是讨论和供应涉及宪章方向性与性质的实际劝说,其成员由有声望、受敬重的人士组成,在必要的状况下,设立高级工作组()来起草宪章。在年月的

12、第届首脑会议经过了东盟宪章蓝图宿务宣言(),认可了对于宪章的报告,并同意由在同年月召开第届首脑会议之前完成宪章的起草。报告内容如下所示:“信任,东盟应当进展民主主义,促进政府更好地开展统治,并持续支持人权与法的支配。留意到,争论保障建立东盟人权保障机制的可能性,特殊是在明确这样的机制对于确保全部成员国都能够加强对个人人权的敬重与保障毕竟可以做出怎么样的贡献这一点上,应当进一步追求此种有价值的思想。”从年月开头起草宪章的工作,委员长罗萨里奥马纳洛()于年月在马尼拉召开的东盟地球人权保障机制第六次论坛上提交了草案起草进展报告。此外,在年月在暹粒()召开的东盟部长级非正式会议上,打算,创设人权委员会的打算可以包含在宪章之中。 (四)移民劳工的权利庇护 第届首脑会议于年月日经过了东盟庇护和促进移民劳工权利宣言()。该宣言规定了以下基本原则:()劳工接收国和劳工输出国应当在与各国法律规章政策相全都的自由、衡平以及稳定的潮流中,促进移民劳工完全的潜能和尊严,由此强化东盟共同体政治、经济、社会方面的支柱;()劳工接收国和劳工输出国为了解决非因本国缘由导致的移民迁徙后相关记录遗失的移民劳工问题,应当鉴于人道性理由开展亲密的合作;()劳工接收国和劳工输出国务必保障居住在本国境内的移民劳工及其家属的基本权利和尊严;()本宣言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被解释为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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