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公司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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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热力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热力公司事故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市供热行业应对供热突发重大事故的力量,在事故发生时能快速、有效地开呈现场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削减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冬季供热平安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全都的原则。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相互协作,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供热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佳木斯市突发大事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指在我市区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停热时间在30小时以上,供热

2、面积50万平方米或者因热源事故导致实际供热力量小于正常力量的50%以上,供暖期弃管小锅炉无人监烧,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且依靠事故单位自身救助力气,无法解决的重特大供热事故。 佳木斯发电厂、龙实热电有限公司、佳纺、电机、联合收、铁路、肉联公司及小区供热单位的供热企业锅炉、管网、换热设施、设备事故。 2.组织体系和主要职责 2.1组织体系 2.1.1市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长助理或分管副秘书长 成员单位: 2.1.2市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供热办 主任: 副主任: 2.1.3办公室下设机构 (1)综合组 组长: 成员:市供热办综合科、管

3、理科全体人员。 (2)抢险组 组长: 成员:达尔凯(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经营部全体人员。 (3)技术组 组长: 成员:达尔凯(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技术部全体人员。 (4)专家组 组长: 成员:市供热办规划科全体人员。 (5)材料供应组 组长: 成员:达尔凯(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物资部全体人员。 (6)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市供热办稽查大队全体人员。 (7)信访接待组 组长: 成员:市供热方法规科全体人员。 2.2各机构主要职责 2.2.1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的职责 (1)负责重大供热事故预案的审定工作; (2)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包括人员、资源的调动和配置、

4、抢险费用的使用批准等; (3)负责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指挥、协调; (4)负责事故有关信息对外的发布; (5)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2.2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重大供热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后勤保障、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抢险物资的调动及抢险协调等工作; (2)负责与公安、消防、交通、医疗急救、市政、电业、水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3)负责事故处理中发生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事故预案演练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下设机构 综合组:负责重大供热事故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抢险指令的下达和详细抢险协调组织工作;对抢险队伍内

5、部指挥、协调和外援队伍的协调工作;负责有关信息的发布和各种资料的收集工作;负责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统计、整理、初审,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负责事故有关状况的汇总工作。 抢险组:负责事故现场的详细抢险及平安操作。参与抢险的人员必需听从统一指挥,行动快捷。在接到抢险命令后,30分钟内必需到达指定现场。 技术组:负责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论证及事故缘由调查认定工作。 专家组:负责对消失的重大供热事故供应决策方案。 材料供应组:负责抢险设备和材料的购置、保管、运输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人员的生活和车辆保障,及抢险所需特种设备的协调。 信访接待组:负责接待用户的上访工作。 3.应急响应 3.1

6、信息报送 重大供热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供热企业应首先启动本单位的供热事故预案开展自救,并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1小时内)将重大事故的基本状况上报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抢险24小时值班电话:8606190;应急抢险办公室电话:xxxxxx),提出救援申请。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马上向应急抢险指挥部主要领导汇报,并在1小时内将事故状况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3.2指挥程序 3.2.1应急抢险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由总指挥批准同意启动本预案,并向指挥部办公室布置任务。 3.2.2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案启动指令后,马上向综合组下

7、达抢险命令由综合组通知各组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并按预案预先设置的抢险程序,依据现场应急抢险工作的需要和预先分工,指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3.3抢险程序 3.3.1市供热事故抢险队进入事故现场后,发生事故单位必需全力协作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要随时保持与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的信息沟通,同时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随时将事故的最新状况向应急抢险指挥部报告。 3.3.2抢险任务明确后,各小组按分工开展工作,抢险队员必需无条件听从指挥部的指挥、调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与抢险救援。在抢险过程中,各单位要在人力、物力上赐予支持,对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机械设备、人员等,抢险指挥部有权

8、直接调遣,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需无条件听从,产生的费用做好记录,事故处理结束后统一结算。 3.3.3对供热期间突发弃管锅炉,应启动供热事故应急保障资金,由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核准后报总指挥批准,由市财政在供热事故应急保障资金中支付。 3.4新闻报道 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的综合组负责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凡供热企业发生的重大供热事故的有关信息必需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方可由该组对外发布。其他单位和部门无权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3.5应急结束 依据事故的掌握和进展状况,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4附则 4.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佳木斯市供热办制定

9、、组织并实施,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单位根据预案的内容履行各自职责,详细制定本级应急预案。 4.2预案修订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变化,以及各类演练中发觉的新问题、新状况,各级、各部门的应急预案要适时进行修订,各县(市)区和各部门的应急预案在修订后报本级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佳木斯市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原则上每2年修订一次。 4.3责任追究 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必需无条件执行上级下达的指令,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的单位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要依法严厉处理。 4.4预案的演练 本预案的演练经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批准,由应急抢

10、险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4.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热力公司事故应急预案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供热突发大事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供热突发大事应急处置力量,保障社会公共平安,保障人民群众冬季正常用热和生命财产平安,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大事应急预案框架指南、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哈尔滨市城市供热方法有关规定,根据哈尔滨市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哈尔滨市突发大事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看法要求,结合我市供热生产、运行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内因供热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水、电

11、供应中断影响供热生产运行、供热弃供弃管以及自然灾难等不行抗力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大事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协同应对的原则。对突发性供热故障应急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从总体上由市政府供热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详细依据故障大小分级分类由各部门组成的供热故障应急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以供热主管部门为主,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多部门联动,共同做好供热应急抢险工作。 2、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突发性供热大事的应急处置坚持以区为主,市区政府分别预备肯定数额的突发性供热大事应急抢险资金,各区政府应依据本预案修订完善区级突发性供热

12、大事应急预案。根据突发性故障大小实行供热企业、区级供热应急指挥体系、市级供热应急指挥体系等分级响应。 3、快速处置、就近救援的原则。明确各类突发性供热故障的响应程序、响应部门和响应时间,确保突发性供热大事的快速处置。对供热企业自身力气无法保证快速抢险的,根据就近救援的原则,抽调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实施救援。 4、规范标准、资源共享的原则。完善供热应急抢险体系建设,规范市级供热应急队伍建设标准、抢险设备配备标准,对供热应急队伍指挥系统、人员配备、设备配备、备品备件登记备案。依据突发性供热大事抢险需要,市、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可就近调用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设备和应急物资。 (五)大事等级 根

13、据突发供热应急大事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严峻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持续时间等状况,由高到低分为特殊重大供热突发大事(级)、重大供热突发大事(级)、较大供热突发大事(级)、一般性供热突发大事(级)4个级别。 (一)特殊重大供热突发大事(级): 1、突发性供热故障,造成停热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上,估计抢修时间超过36小时,可能产生或已经产生衍生或次生灾难,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的; 2、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36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36小时,波及供热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 3、自然灾难等不行抗力造成供热热源无法运行,对全市供热造成严峻影响的。 (二)重大供热突发

14、大事(级): 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抢修时间估计超过或超过12小时,可能产生衍生或次生灾难,影响居民生活用热的; 2、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12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2小时的; 3、供热企业因燃煤不能准时到场影响供热生产运行的; 4、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供热小区发生弃供、弃管的。 (三)较大供热突发大事(级): 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抢险时间不超过8小时或供热故障抢修时间超过8小时,不超过12小时的; 2、突发性供热故障地点在一、二类街路,抢修作业面对交通流量产生影响的; 3、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8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8小时的; 4、供热系统失水严峻,供热热源无法正常运行超过8小时的; 5、因供热问题引发居民围堵街路的; 6、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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