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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平安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双网”联动撑起坚固的平安防线响水县黄圩镇平安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我们黄圩镇 地处盐城市的滨海、阜宁、淮阴市的涟水、连云港市的灌南等三市五县交界处,与9个乡 镇接壤,黄响路、小佃路、308省道贯穿境内,地理位置特殊,人员流动性较大。特殊的 地域优势在为黄圩经济发展提供有利条件的同时,也加大了社会治安的复杂性,治安防范任务艰巨,历史上黄圩可防性案件多发,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制约着全镇三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近年来,我们黄圩镇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以工兴县,跨越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按照省、市、县关于平安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和目标管
2、理责任制,以平安创建为契机,以构建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为载体,建立健全“保稳定,创安全,促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了该镇创建工 作的顺利开展,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大防控编织治安天罗地网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是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根本保证。近年来,我们黄圩镇党委政府将创建最安全地区当作一项*任务来抓,通 过召开三套班子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今年初,根 据黄圩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议,借鉴其他县市联防经验,成立了保安联防中队,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有偿服务原则,实行契约式联防,联防队与各农户
3、签订治安防范合同,负责搞好辖区的治安防范工作,辖区内的农户自愿每人每年向联防队缴纳5元治安服务费,治安联防队实行治安防范承诺制和责任赔偿制度,若因防范不到位,导致农户财产被盗,联防队按农户所交服务费的110倍给予赔偿,这样的合同形式规范、内容具体,群众乐意接受,特别是这种合同形式的筹资模式,有效地解决了专职联防的经费保障问题,增强了联防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力地支撑了专职联防队伍的生存和发展。为了调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我们黄圩镇积极组织各村(居)、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等单位采用各种手段进行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以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目的,从而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一股人人参与创建
4、的浓烈氛围,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我镇共签订“契约式”防范合同7504户3125 3人,占全镇人口的95.8%。为保证创建活动的有效开展,我们黄圩镇成立了创建工作领 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亲自挂帅担任组长,镇长、政法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人武、民政、信访、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村(居)、镇直办单位等也都相应建立了由党政一把手挂帅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抽调政法各部门精干力量,组成得力的工作班子,上下健全网络,真正做到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为确保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我镇将创建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同
5、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加强以村(居)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的村(居)党支部和村(居)委会,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对村(居)的治保会、调委会人员采取培训、考核后上岗,达到专业化、年轻化、素质好、能力强的队伍,从而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了全力 打造“平安黄圩”,我们黄圩镇坚持打、防、控、调相结合,做到标本兼治,把防控网络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镇村联纷的同时,将在体制转轨、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过程中涉及不同主体、不同领域、不同性质的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以及其他争议也都纳入调处范围,同时将“法院管不着、村居管不了、部门管不好、治安
6、处罚*不了”的边缘 性矛盾纠纷也一概纳入调处范围,真正做到有案必受、有受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公,哪里有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在调处方法上,实行“五理”机制,即统一受 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调处中心统一受理矛盾纠纷后,根据其性质和特点,分流至有关职能部门或村(居)调处中心依法处理,有关职能部门或村(居)调处中心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处终结,并向镇调处中心反馈结果,确因具体情况无法调解或调解无效,可按规定程序回流至镇调处中心,由镇调处中心直接调处或指导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依法解决,真正做到进一家门,理一家事,解千家愁,求万家乐。在调处方式上,实行多式调解,一是现场调解,
7、对多发性民间纠纷通过基层调解组织入户调解,及时制止事态蔓延扩大,增强调处的及时性。二是庭式调解,将双方当事人集中到镇调解中心,由调解中心主持调解,充分听取当事人的辩解和意见,以规范的程序和庄重的氛围,体现调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定期排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矛盾纠纷和其他社会不安定因素,靠前调解,化解在先,减少矛盾纠纷的转化和发生。今年5月份,龙马村二组村民何向东与刁翠莲因房屋界址不清发生纠纷,在村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我们镇调处中心立即组织人员上门调解,通过先后6次做工作,终于化解了两多年的矛盾。三合村三组杨洪金、杨常青,2000年7月因承包树塘发生矛盾,后经村组干部多次调解未果,今年十一月份
8、, 矛盾上交至镇调处中心,经多次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杨常青一次性补偿给杨洪金四棵树钱160元整,从而化解了长达4年的矛盾。据统计,今年我们镇、村(居)社会矛盾 调处中心共调处矛盾纠纷52起,调处率100%,成功率96%,其中90%的矛盾纠纷在村一级得到了化解,10%的矛盾在镇调处中心解决,基本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 矛盾纠纷不上交”,同时,通过调处中心的调处,预防了3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严要求优化工作机制在联防工作开展过程中,为确保专职联防队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各警务 区都建立了岗位职责、考勤考绩、值班巡逻、重要情况报告等一系列工作和管理制度,并建立值勤登记簿、查扣物品移交登
9、记簿、扭送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登记簿等各种台帐。同时严肃考评工作,坚持平时考评与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平时考评由联防大队负责,对每个队员在按时出勤,遵章守纪巡逻防范的实绩等方面进行量化积分。每月公布一次,半年和年终考核由派出所和镇综治办负责,考评考核结果与工资、奖金挂钩,对抓获“三逃”人员和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给予奖励,对因防范不到位、责任区内发生可防性案件的则给予相关责任人以经济罚款直至辞退。在社会矛盾调处工作中,镇调处 中心根据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需要,按照简洁实用的原则,建立了接访、受理、分流、督办、反馈、例查、考核、奖惩等一整套规章制度,并制作上墙,公开公示,对照遵循,通过制度约束,规范调处工作,调处中心实行“首问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和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工作责任制,人人都是责任人,个人肩上有担子,同时将调解工作与干部的考核任用,经济利益等直接挂钩,极大地调动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减少了社会矛盾,对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胡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