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授权许可使用合同(正规版) 品牌许可使用合同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品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关系 1、乙方自行出资建立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经营,甲方出让商标使用权乙方公司名称为 公司注册地址为 公司经营范围是 2、甲方许可乙方为区域独家品牌代理商,乙方仅可在上述区域城市,享有甲方品牌之商标使用权,如超越本许可范围使用,即视为违约 3、乙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开展经营活动,自负盈亏,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4、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缔结合同,约定其它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责 任 5、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转让、授权他人使用等方式)使用甲方的品牌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品牌使用费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品牌使用费元人民币,信誉保证金元人民币。
2、品牌使用费每年缴纳一次,第一次在缴纳之后方签订本合同,之后在每年签合同当月的30日之前缴纳,逾期未交款的,每日按5‰支付滞纳金,逾期三十日未交款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信誉保证金 3、在经营期满,乙方了清所有债权债务后一年内退还50%信誉保证金,满五年后退剩余50%保证金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乙方不按时结算、支付品牌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信誉保证金 2、乙方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公司严重亏损,给公司品牌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如乙方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及材料商款项引起纠纷,甲方有权没收信誉保证金,以及要求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合同终止 4、如乙方发布不真实信息的,则甲方有权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如情况严重,可进行罚款 5、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有以下现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1)乙方中途自动放弃经营; (2)乙方未经总部许可,私自将分公司转让第三方经营; (3)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区域,使用甲方商标品牌;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违反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导致被相关管理部门暂停经营、吊销执照或强行关闭的; (5)乙方采取不正当竞争影响甲方及其他加盟方经营的; (6)乙方恶意损害公司形象和声誉的。
(二)义务 1、甲方每年提供资料给乙方公司,配合其办理年审检验,年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为乙方提供其经营活动所需的甲方相关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和证书; 3、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经营管理模式,可根据乙方要求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指导和营销广告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