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公司章程范本优秀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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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媒公司章程范本优秀参考模板 传媒公司章程范本优秀参考模板 章程 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 第五章公司的注册资金出资时间 第七条公司全体股东的出资应于公司注册登记之前一次缴足。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一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

2、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二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 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 等事项作出决议; (11)股东会有权决定公司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公

3、司资产为自身或者第 三方债务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对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会出具担保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13)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四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 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 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

4、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

5、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 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

6、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 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 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劳动

7、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八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 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第二十九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 者有关主管机关确 认,并报送公司登记

8、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 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一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二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三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一式六份,公司股东各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

9、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地址: 第四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与出资额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万元 第七条股东名称: 甲方: 乙方: 第八条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 其中:甲方出资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乙方出资_万元人民币占 注册资本的_%。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l、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选举和被

10、选举、执行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权利; 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认缴出资权; 5、依法转让出资权; 6、对公司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 7、公司终止清算后,依法分得剩余财产权; 8、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状况权。 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 第十一条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 l、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3、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 5、自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五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

11、,如果不购买 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一节股东会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l、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12、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五条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4、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5、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在每年一月召开,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

13、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召集并主持; 6、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节执行董事 第十六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l、负责股东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亏损方案; 7、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8、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解散的方案;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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