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发业务,新收入准则

上传人:凯和****啦 文档编号:271405023 上传时间:2022-03-29 格式:DOCX 页数:58 大小:48.9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研发业务,新收入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58页
关于研发业务,新收入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58页
关于研发业务,新收入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58页
关于研发业务,新收入准则_第4页
第4页 / 共58页
关于研发业务,新收入准则_第5页
第5页 / 共5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研发业务,新收入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研发业务,新收入准则(5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关于研发业务,新收入准则 研发即研究开发、研究与开发、研究进展,是指各种研究机构、企业或个人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学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学识,或实质性提升技术、产品和服务而持续举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活动,包括系统及设备的测试、安装、维护、修理等,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研发业务 新收入准那么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研发业务 新收入准那么5篇 第1篇: 研发业务 新收入准那么 新收入准那么,最细致的解读! 国际财务报告准那么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是2022年5月发布的。三年后,为了与它保持趋同,财政部于2022年7月公布了修订的企业会

2、计准那么第14号收入(“新收入准那么”)。 虽有某些公司即将于2022年1月1日开头执行新收入准那么,但中国准那么14号的配套指南俨然至今尚未发布!为了打定即将到来的预审,我忍不住写了这篇文章给小伙伴们扫个盲。 本文适合宏大会计专业学生,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为了便当大家理解准那么,有一些简朴的例子和初步判断。由于篇幅关系,假设省略的条件与本文中的判断无明显冲突。 我在看新收入准那么。明明每个字都熟悉,但连起来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怎么办? 看新准那么是有方法的!我通常先看例子,然后对循例子来理解准那么的概括条款。还有,多和技术部做些议论,能更深入地理解准那么。 新收入准那么要求企业应用“五步法”

3、模型来确定收入确认的时间和金额: 第一步:识别合同 其次步:识别履约义务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 第四步:分摊交易价格 第五步:收入确认时点或期间 看起来没毛病。可是,毕竟改了哪些方面呢?且听我一一道来。 第一步:识别合同 我在分析一个合同,理应留神哪些方面呢?第一个问题是:这个合同和新收入准那么相关吗?有些合同会产生收入,但理应按其他准那么确认收入,譬如租赁,保险等。和IFRS9相关合同也不属于新收入准那么的范畴。千万不要做无用功。合同的五个必要条件和新收入准那么相关的合同,可以是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但务必得志以下五个条件: 合同已被批准,双方承诺将履行各自的义务; 已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 有明确的支付条款; 具有商业实质; 很可能收回对价。 以上五个条件里,前三项可以很领会地辨识,但四和五的考量需要管理层的判断:条件四:什么是商业实质? 通常来说,假设履行合同会变更企业未来现金流量(譬如风险,时间分布,金额),约莫就有商业实质。反之,那么可能没有商业实质。 条件五:什么是“很可能收回对价”? 对于和新收入准那么相关的合同,管理层评估是否“很可能收回对价”时,只考虑客户的才能和意愿。只有当客户既有才能又有还款意愿的时候,管理层才能估计“很可能”收回对价。假设管理层“自己”容许降价,理应按照“可变对价”的要求入账(而非以此评估“收回对价”的可能性)。 合同合并 有时候,公司会基于

5、“同一商业目的”而和对方订立一揽子交易;或者,订立数份合同时,其中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处境; 甚至于,数份合同里承诺的商品或服务构成了一个“单项履约义务”。当公司有以上这几种处境时,需要将这些合同合并在一起考虑销售收入确实认。 合同变更 公司假设对销售合同举行变更,需要考虑变更的性质。最简朴的变更是这样的: 合同变更的例一 公司A与客户B签订销售合同。公司A以人民一百元的单价,销售一百件产品给客户B,货款共计人民币一万元。十天后,公司A交付了八十件产品,并确认了收入共人民币八千元。其次十天(即变更日),双方签订变更合同,除原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之外,公司A以人民币一百元的

6、单价再销售五十件一致的产品给客户B。 分析:由于增加的商品和销售价款可以明确区分;而且新增的价款回响了新增商品的单独售价。因此,变更片面理应按新合同来举行会计处理。 其次个例子:假设合同变更后的价格不能反映增加产品的单独售价,而且于变更日,“已转让产品”与“未转让产品”之间可以明确区分,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尚未供给的产品”及“合同变更片面”合并为新合同举行会计处理。 第三个例子:假设合同变更后的价格不能反映增加产品的单独售价,而且于变更日,“已转让产品”与“未转让产品”之间不能明确区分的(详见其次步,识别履约义务),应当将变更片面作为原合同的组成片面,由此产生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

7、计入变更日财务报表。 其次步:识别履约义务 公司供给All-In-One产品,合同上列了一长串商品以及服务。每一种商品和服务都是履约义务吗? 不确定哦。公司供给的All-In-One产品,说穿了包括三种形式: 1) 有形商品, 2) 无形的服务或权利,以及3) 通过“供给重大服务将不同商品整合起来”的组合。需要留心分析合同和公司惯例,才能知道它们是不是“可明确区分”。 履约义务就是在合同中,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的承诺。譬如销售商品,转让使用权,特殊经营许可等。会计师事务所和客户签订的合约里提到的,“完成审计服务并出具审计报告” ,就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履约义务。 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

8、服务包含两个方面: 首先,它有单独的使用价值。即,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的使用(或与其他易获得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 其次,该服务或商品基于合同是可区分的。 当然啦,除了书面合同里列明的承诺,公司也可能为客户供给一些未列明的服务,譬如免费的修理。假设客户有一个合理预期,认为公司会持续供给某项免费服务,该服务可能也是一个可区分的履约义务。另外,可能成为履约义务的还包括公开宣布的政策,以及特定声明等。 举例 电信运营商“办话费流量套餐送手机”的业务,通常包括三个履约义务:卖手机,卖话费和卖流量。为什么可以分开呢?由于: 手机可以单独使用,话费和流量能够令使用者通过对他们的使用而获益说明它们“本身”是

9、可区分的; 在套餐合同上,这几项内容是分开注明的说明运营商在合同中做出了可区分的承诺。不成区分的迹象假设有以下处境,公司供给的商品或服务就有可能“不成区分”,即,可能不属于分列或单独的履约义务: 需整合或组合通常与建立合同有关。譬如某公司C为客户D建立一个医院。双方签署的合同包括建立医院的概括事项,譬如地面平整,奠基,购买材料和设备,构造建筑物,铺设管道和线路,安装设备等。这些商品和服务是合同的投入(“Input”),医院那么是合同的产出(“Output”)。 由于公司C(或其竞争对手)经常向其他客户销售一致的Input,因此,每一个Input都可以被单独或与其他商品一起使用,“本身”是有价值

10、的。另外,客户D也可以从这些Input中获得经济利益。由上,每一项Input都符合可明确区分的第一个条件有单独使用价值。但是,公司C并没有在合同内承诺“分别销售这些Input”,而是承诺将这些Input整合为一个能够发挥功能的医院(Output)。因此,这些Input不符合明确区分的其次个条件 基于合同可区分由于该合同未得志“可明确区分”的其次个条件,因此公司C需要将全体的Input(商品和服务)合并起来作为一个履约义务。 需要重大修改或定制通常与软件合同相关。譬如审计公司E向软件公司F添置ERP系统,并要求软件公司F在标准ERP系统的根基上,设计特定的程序来搜集监管机构所需的报备资料。在这个

11、例子里,“定制服务”虽然基于合同是可区分的,但没有单独使用价值,因此它是“不成明确区分”的,需和ERP系统合并起来作为一个履约义务。 与其他商品高度关联包括其他可能性。譬如公司C向客户D供给设计并制造样品的服务。该设计有一些重要功能尚未完成,需要不断地按照新的设计制造样品,来一步步完善。由于设计是不完善的,公司C可能需要在设计完善之后,对每一个样品再做重新加工。 由于“设计”和“制造样品”高度关联,任何单独的一项对客户来说是无法获益且没有使用价值的,因此客户也不会只添置其中一项。由于“设计”和“制造样品”不成明确区分,需要被合并起来作为一个履约义务。 Warranty 保修或保证 根据行业惯例

12、或法规,公司有可能向客户供给一段时间的保证。保证有不同的性质,某些仅保证卖出的商品能够按合同规定正常运行(譬如包退,包换),某些那么需要公司供给增量服务(譬如包修)。 假设客户没有选择权,譬如苹果公司对每一个已销售的IPAD都有一年的保修义务。该保修是没有单独售价的,客户无法单独使用这个服务并获得收益。因此它不是一个可区分的服务,理应和原商品一起作为一个履约义务,根据本文的第五步所述方法确认收入。 假设客户拥有选择权,譬如添置IPAD时可以选择是否需要额外的,其次年和第三年的保修服务。由于该保修有单独售价,可以单独使用并获得收益,因此属于一个可区分的服务,即,是一个单独的履约义务。它需要与原商

13、品一起,根据本文第四步所述方法分摊交易价格,并根据本文的第五步所述方法确认收入。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供给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通常以合同条款为根基,结合以往习惯做法来确定。 除此之外,对交易价格有影响的因素还包括: 可变对价及其限制要求 重大融资成分 非现金对价 应付客户对价等 1. 可变对价及其限制要求 交易中的可变对价的形式好多,包括基于销售收入的收费,折扣,返利,退款,赏赐,赔偿或其他类似处境。可变对价的金额可能随着合同签订日之后事项的变化,而产生不成预计的变化。 可变对价的例子 商品厂家收入的可变对价:附有销售退回条款;向经销商或超市供给各类折

14、扣或销售支持。 广告公司收入的可变对价:电视台根据发布广告的总金额,向广告公司支付确定比例的返利。 学识产权IP全体者收入的可变对价:公司根据销售收入的金额,向学识产权IP全体者支付确定比例的分成。 对于可变对价的估计有两种方法: 预期价值:按照可能发生处境及相关可能性计算得出的均值; 最可能发生金额的最正确估计数 在确认可变对价时,有一个重要的限制要求确认可变对价的金额,不成超过“在不确定性”消释时,累计已确认的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换句话说,合同的交易价格包括“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收入转回的金额,要求公司举行以下分析: 分析由于未来不确定性的事项,所导致的收入转回的风险; 分析

15、一旦该未来不确定的事项发生,收入将转回的数量级。 2. 重大融资成分 新收入准那么引出一个较特殊的定义: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是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时应支付的现金(现销价格)。 有时候,交易价格和“合同对价”的金额是一样的。但有时候,它们之间有差异。例如,假设公司“交付商品或服务”的时点和“收款”的时点有较大的间隔(譬如一年以上)时,该差异就会产生。“合同对价”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假设有融资成分,需要在合同期间按实际利率法摊销。 例子 供给商E和客户F签署合同,以人民币一万元的金额销售一组机械,并允许客户F分5年还款。假设客户F允许在收到机械的当天还款,销售金额可以下降为人民币八千元。 分析:在这个例子里,合同对价为人民币一万元,交易价格(即现销价格)为人民币八千元。两个金额之间的差异人民币二千元可能是融资成分,需要在合同期5年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 当然啦,假设实际取得商品操纵权和支付时点之间的差异不超过一年,可以疏忽重大融资成分的考量。 3. 非现金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