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队队长安全生产与地测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探放水队队长安全生产与地测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制》(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内部管理制度系列探放水队队长安全生产与地测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探放水队队长安全生产与地测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制Responsibilitysystemforsafetyproductionandgeodeticwaterpreventionandcontrolofthecaptainoftheexplorationandreleaseteam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探放水队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
2、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探放水队长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在组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开除的处分。4、在组织的本专业内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探放水队长负直接责任。5、因不能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探放水队长负直接责任。6、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探放水队长负直接责任。7、探放水队长对上报的各类资料、报表的准确性、时效性负直接责任。&探放水工作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及时做好煤矿探放水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