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调查研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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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调查研究 高校贫困生认定方法研究 四天的丽水之行我们一直在考虑的问题是在传统的贫困生鉴定方法上我们能否找到新的鉴定方法,新一学年的学校的资助工作即将开展,加强贫困生的认定工作的准确性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自从我国高等教育推行成本分担机制以及加快高等教育大众化程度以来,高校贫困生问题日益受到政府高度重视和社会普遍关注,虽然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但缺乏行之有效的贫困生认定办法影响了贫困生资助的效果,因此合理的贫困生认定方法至关重要。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认定的常见方法主要有四种:家庭收入生源地对比认定法、学生在校月消费水平认定法、学家庭收入高校对比认定法和综合认定

2、法。 目前高校贫困生认定方法仍处在完善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诸如: 贫困生认定指标体系不完善,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贫困生认定所参考材料的真实性值得质疑;贫困生认定专职人员缺乏;学生的诚信度有待提高;贫困生信息库缺乏动态的调整,使我们无法了解学生实际的家庭状况;人为影响因素较多,贫困生评定主体的主观责任心有待强化,民主评议主观性太强;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存在缺陷,贫困生的名额有限等原因,导致部分专业、部分班级,部分小团体有平分国家助学金的想法或现象,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失去了国家奖学金原有的意义;缺乏全面资助理念,贫困生资助模式不科学,特别是2007年新出台的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只有贫

3、困生才有资格申请,使得许多非贫困生争先恐后去争当贫困生,而一部分真正贫困的学生出于强烈的“自尊心”,不愿成为贫困生去接受别人的恩惠;贫困生资格认定机制不完善,操作不规范。目前,高校认定机制主要包括个人申请、贫困证明、民主评议、小组审核、管理部门审批与公示。在这个认定过程中,随意性较大,操作透明度不高,有的公示只是一个形式,并没有真正启动监督机制。很多高校为了避免过多的麻烦,并没有对加入贫困生库的学生进行跟踪调查,也没有建立相应的违规惩罚制度。这样使得很多非贫困学生轻轻松松混入贫困生队伍,享受本不该属于他们的各项资助;根据“两表”来认定的做法缺乏配套的措施,时机不成熟贫困证明的真实性受到质疑。贫

4、困证明一路走来基本上是畅通无阻,一些地方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存在很大的“水分”,县、乡、村大都愿意做这个顺水人情,学校对实地走访这个走法又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只好信而有之,这样就存在弄虚作假不该资助而享受资助的情况。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填写实质是把权力下放给了生源地,但是目前,我国各地行政部门人员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上的态度以及方式方法还没有达到要求,同时也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各地行政部门人员的工作,他们开具申请表也没有统一的程序与标准,准确性不够,再者对这样的一个申请表也缺乏专门的部门来核查其真实性,学校和银行对当地政府的失职缺乏监控。 高校贫困生认定的对策建议 高校贫困生

5、的认定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全面、准确的掌握贫困生信息的基础上,依据合理、可行的标准界定贫困生和非贫困生。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强化和完善。 定期对贫困生群体进行适度调整;开展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加强对贫困生认定小组的教育和引导;构建动态的贫困生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贫困生国家认定标准;加强贫困生认定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专门负责贫困生事务的机构。主要负责国家的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宣传,贫困生信息的收集与核实,帮助贫困生选择合适的资助方式和及时地发放各种资助,实施资助后期的管理,以及根据各高校的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贫困生认定标准等工作,使各高校的贫困生的认定与资助机制更完善

6、,工作更到位;建立贫困生认定监督及责任追究机制,从而完善贫困生认定机制 建立完善的贫困生认定机制,包括个人申请与诚信承诺、所在地的证明、公示与学生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跟踪调查与逐年调整、追究责任等。政府应出台关于生源地贫困生认定的相关政策与法规,明确认定部门的责任与义务,进一步加大对造假的惩罚与追究力度。实行披露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担保与责任追究制度。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贫困材料的来源由学生生源地地区的民政局、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委会出具的联合证明。如果今后出现与事实不符的情况,除了追究学生的责任外,

7、还要追究出证明的部门责任,从而保证贫困材料的真实性;新生入学后辅导员尽快收集有关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信息,辅导员作为贫困生认定的主导,应该对每一位学生的基本情况有大致的了解,对于特殊的学生有更深入的了解;完善监督机制,构建举报奖励制度体系。辅导员、班主任要对已经收集的学生家庭信息进行有重点的抽查核实,通过抽查暗访等手段核实有关学生的信息,落实学生获取的资助金的实际流向,对于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资助金,或者把资助金用于奢侈生活、挥霍浪费的学生要给予追回资助金,并实施相应批评教育的处罚方式。同时,公布专项的qq号、电子邮箱、电话、网上博客等接受同学们举报。 高校贫困生认定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建立起一套完善

8、的认定程序,包括:个人申请、贫困举证、信誉承诺、资格审查、提出建议名单、班级评议、异议与申诉、公示和建档、动态调档等环节,需要各个环节相互协调、相互衔接,共同确保贫困生认定的真实性。还要在工作中要加强教育引导工作,一方面要尊重申请建档的学生,对其加强自强自律教育,引导他们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对待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以积极、开放的心态对待贫困学生的认定和建档工作;另一方面要对建档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当事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制裁。 认定贫困生的方法通过在工作中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摸索,找出更加合理的方法予以完善,加上通过暑期社会实践,深入到贫困生所在生源地,与当地民政部门的沟通了解,我

9、们发现建立以政府与学校共同参与的贫困生认定方式是一种可行的方法。 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其中关键就是认定成本问题。由于学生生源分散,高校尤其是面向全国招生的高校,不可能派人到生源地去进行实地调查,去证实材料的可靠性,这样耗时耗力,最终也不一定能保证调查结果的准确性。由生源地政府认定学生家贫困状况应是高校贫困生认定方式中最节省、最有效的一种方式,其手中掌握有学生自上学到高中毕业的较详细的家庭状况资料。但实践表明,由于学校跟生源地政府很少沟通甚至是没有沟通,致使生源地政府认为自己出具的证明没有责任力和约束力,此外出于对学生受益方面的考虑,生源地政府的有关部门一般都会在开贫困证明对学生

10、给予“特殊照顾”,基本上是申请一个通过一个,从而造成虚假贫困证明的产生。因此贫困生的认定需要政府与学校共同参与,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明确认定部门的职责,确保生源地政府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具有真实性。学校再依据真实的贫困证明,进行民主评议,确定贫困生,这样可以减少提高贫困生认定效率和准确率。 明确贫困生调查表和贫困证明的具体责任人;在学生的贫困生调查表和贫困证明中不仅要有相应的公章,而且必须要求出具贫困生调查表和贫困证明的部门相关责任人签字,明确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联系方式,以备核查、否则贫困生调查表视为无效;如此一来可以使那些弄虚作假者在开具证明材料时有所顾忌,同时提高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贫困生认定的效率。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国家信用征信系统国家信用征信系统应该实现政府税务、财政、民政、金融、教育、公安等部门的联网,实现网络公共资源的共享,建立个人收入、税收、信贷等信息的监管系统,使高等学校能够准确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能为贫困生 建档提供准确的家庭经济数据,同时将学生在校的资助信息和日常表现记录在该系统,确保国家贫困生资助工作效率的提高。 政府与学校资联合认定贫困生,是政府与学校合作的大胆尝试,有利于贫困生认定的准确性和逐步完善,使高校贫困生工作得到更好的发展。 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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