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国有企业公司对外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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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型国有企业公司对外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医院建设与发展上,根据我t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接待用餐原则 (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接待、餐饮费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二)坚持内外 有别的原则。t内会务等活动一般不安排餐馆用餐,特殊情况由主办科室先拟计划(人员数量、用餐标准、费用总额等)交分管院长经院长例会讨论审批后再计划实施。 (三)坚持严格管理的原则。严格控制用餐标准,严格限定陪餐人数。 (四)坚持定点接待的原则。一般情况在定点酒店用餐,特殊情况另定。 (五)坚持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

2、实行对口对等接待。上级来院检查、以医院名义邀请的客人,属于医院统一接待的,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职能部门联系业务和工作交流接待的客人由职能部门对口接待(特殊情况分管院领导参加),接待前需经分管院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接待范围 (一)来院视察、指导工作的各级领导,参观、考察、交流、访问的兄弟单位领导以及以医院名义邀请的来院交流、讲学的专家、学者,由tt统一安排接待。 (二)上级主管部门例行工作检查、指导;兄弟tt对口职能部门、单位来t参观、交流;各职能部门邀请前来讲学交流的专家、学者等,由邀请部门负责接待,安排工作餐。 (三)需要tt接待的其它公务活动。 三、接待用餐标准 (一)来院联系

3、、交流工作的一般工作人员,原则上只安排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00元。 (二)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来宾,乡(镇)每人每餐不超过00元、县(区)每人每餐不超过00元、市级每人每餐不超过000元(含烟酒),特殊情况需要超过标准的,需由t长批准。 (三)专题会议及大型活动要提前一周制定接待计划,报tt主要领导审批执行。 (四)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陪餐人员,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四、接待管理办法 (一)实行“客餐审批”制度。凡需要医院出面接待和宴请的,具体接待部门事先要请示分管院领导,将客人单位、职务、人数、来院目的、任务和时间、接待费数额等情况报告分管领导,分管t领导同意后由gg办公室实施。如分管院领导不在,可

4、请示分管行政的领导审签。 (二)医院内部上下级之间及各科室之间,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公费宴请。院内会议不安排工作餐(特殊情况由t长例会决定后安排)。 五、接待费用的处理 (一)接待费用实行t长或分管hht院领导“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 (二)坚持谁宴请谁签字的原则,报销票据必须有经办人、科室主要负责人、分管t领导签字,然后再由t长或分管财务t领导签字。 六、公务接待的监督管理 (一)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支持和督促有关职能科室履行职责,并督促指导所分管科室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本规定。 (二)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室要加强对招待费用支出和报销的管理,对不符合规定实施招待的,以及报销单据不符合财务要求的,一律不予支付或报销。 (三)凡采用其它办法变相报销餐费的,一经查实,应退回费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3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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