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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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区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今年纠风工作任务得到落实,现就全县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县纠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 方针,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群众利益,强化监督检查,突出制度建设,更加有效地推进纠风工作,为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和推动赶超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重点督查,确保政令畅通 1、对重大投资建设项目

2、开展监督检查。将今年全县扩大内需、保增长的重点项目、民生工程、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列为主要督查内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优质高效,按时完成。资金使用和建设项目的安排做到公开透明、科学决策,建设资金按照规定及时拨付到位,严防截留、挪用、滞留建设资金。及时纠正不规范的问题和苗头性问题,严肃查处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政府纠风办 2、对抗旱、抗震救灾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的抗旱、抗震救灾工作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促进抗旱、抗震救灾工作及时、高效运作。对抗旱、抗震救灾资金实行跟踪问效监督,对

3、救灾物资发放实行全程责任监督,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政府帮扶,解决好生活、生产中的困难。对抗旱、抗震救灾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严肃查处截留、挪用、贪污、骗取抗旱、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违规违法行为和违反抗旱、抗震救灾工作纪律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建设局、县水利局、县政府纠风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3、对烤烟生产收购工作开展监督检查。认真抓好各乡镇烤烟种植交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把国家对烤烟生产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群众获得实惠和利益,真正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政府增税的目标。加强对烟叶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收购纪律和收购秩序,严

4、禁收购过程中出现压级压价、提级上调、短斤少两等坑害烟农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协办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烟草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围绕改善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开展重点督查,保障群众权益。 1、加强对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工作的督查。加强对涉农资金运行和项目建设、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强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村级财务收支情况为重点的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做好“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督促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加强对农民工培训经

5、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进一步完善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办法,严格实行经办人员负责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变相套取惠农补贴后收取群众惠农“一折通”提现、强行收取群众惠农“一折通”抵扣集资款等违纪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商务局、县农村信用联社、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督查。要严格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报刊征订限额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严肃纠正利用“一事一议”名目超范围、超标准集资的违

6、规行为。加强涉农收费监督检查,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村干部任期和离任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和监督,避免村级资产流失。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各涉农收费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督查。完善监管体系,稳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逐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预警、处置体系,加强对食品药品全过程的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责任单位

7、: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协办单位: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农业局、县政府纠风办 4、加强对开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督查。认真开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加强对涉及环保问题的企业、建设项目的监管,切实保证水源地安全,避免大规模环境污染和破坏, 严肃纠正处理部门和企业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协办单位:县经委、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政府纠风办 5、加强对征地拆迁建设项目工作的监督。认真开展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加强对涉及征地拆迁问题的建设项目监管。严肃纠正查处违反国家征地拆迁相关规定,违背大多数 群众意

8、愿强征强拆,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应兑现给群众的征地拆迁补偿款,未按要求合理安置失地群众,保障其基本生产生活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移民开发局、县民政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各涉及征地拆迁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加强对企业减负工作的督查。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对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一律不得继续收取,或者另立名目变相收取。坚决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及各种摊派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责任单位:县经委 协办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招商局、县监察局

9、、县政府纠风办 7、加强对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督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加强对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行为,确保中央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保障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办单位:县工商局、县商务局、县质监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 8、加强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督查。严格规范涉路部门及其上路检查执法人员的收费、检查、

10、罚款行为,积极探索推进执法改革等源头治理措施,巩固好全县所有公路无“三乱”成果。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协办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林业局、县政府纠风办 (三)继续规范教育收费,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 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严禁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教育经费。严格执行楚雄州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施办法,积极推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从源头上治理教育乱收费。继续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推进校务公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学校不能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服务。加强中小学生“两免一补”

11、政策落实兑现和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到位。继续保持对教育乱收费查处的高压态势,对违规收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协办单位:县发改委、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 (四)继续纠正医疗行业中的不正之风,保证群众方便就医 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对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的监督。督促医疗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院务公开,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规范医院和医生用药和治疗行为,坚决纠正医务人员收“红包”等问题,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

12、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收益挂钩的做法,通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改善服务环境,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方便患者就医。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等妨碍公平竞争,造成恶劣影响的商业贿赂案件。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协办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发改委、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纠风办 (五)加强重大资金的安全监管,确保管理使用规范 1、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使用,加强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

13、。 责任单位: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县地税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政府纠风办 2、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健全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严肃查处违规运作、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行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方便群众提取使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依法享有的权益。 责任单位: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建设局、县政府纠风办 3、强化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专项资金等行为,确保扶贫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对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单

14、位:县扶贫办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政府纠风办 4、强化对救灾救济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政府纠风办 (六)加强行风建设,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 1、整顿规范公共服务行业。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制定霸王条款、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高收费、价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协办单位:县发改委、县经委、县商务局、县政府纠风办 2、整顿规范社团和行业协会组织

15、。进一步规范社团以及各类行业协会服务、收费行为,坚决纠正一些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违规收费等问题。督促有关行业研究提出解决涉及服务质量和乱收费问题的治本措施,严肃查处社团以及各类行业协会违反规定向企业和个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协办单位: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政府纠风办 (七)推进政风建设,树立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形象 1、提高政府机关政风建设水平。继续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结合部门实际,以基层窗口单位为重点,全面加强政风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树立便民、惠民的服务思想,着力纠正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办事不公、作风粗暴、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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