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经济法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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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编商法相关制度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题型2年13年4年15年BAB单选*13题题1题3题3题4题多选*152题2题1题题1题题案例8分4分12分9分合计14分9分1454.5分.分4.5本早考情分析:本章基本内容(厂御人格与广4概述,雌出资与I奇攵利义普通的宥限资任公司【国奁独适鱼司.上市告司非上市仝司匕a份有限公司阿才痔会计一合井分立K行【、语+幺日组和松一第一节公司法律制度概述公司法有限责任瓦例外I&公司法人资格二找资(对外担探。财产权限制【借款眼制公司法概述出斋号贵任抽逃出资0东与实麻出贺人股东权内容代表诉讼股奈诉讼-页检诉讼一、基本概念(了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

2、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公司法人资格(理解)(一)公司法人资格与股东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股东有限责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公司法人格否认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用责任。(二)公司法人财产权的限制1对外投资限制(了解)表决机构公司章程规定由

3、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表决。投资数额根据公司章程限制。投资对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2.对外担保限制表决机构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表决担保数额根据公司章程限制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3借款限制(2015年考查)(1)一般情况下,除非公司章程有规定或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童事、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金借贷他人。(2)股份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三、出资制

4、度(一)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不得以劳务、信用、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出资。(二)股东出资的问题及责任(适用于所有公司)股东出资可能出现的问题()非货币财产出资 评估作价问题未评估的一一评估;评估确实少一一认定出资不足 非货币财产出资不到位的补正【注意案例】A需要变更登记的(如土地、房屋)已交付使用但未登记登记从交付时起享有股东权利已登记但未交付使用一一交付从交付时起享有股东权利B.非货币财产存在瑕疵的一一消除瑕疵。如: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变更手续设定担保的:解除担保否则,认定出资不足()股权出资去*已被设

5、立质权;不得用于出资的股权章程规定不得转让;转让依法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的(3)用无权处分的财产出资公司构成善意取得原权利人只能要求处分人赔偿公司不构成善意取得原权利人可以要求返还财产,认定该股东(处分人)未履行出资义务(4)用违法所得出资(如侵占、挪用等)以出资形成的股权折价补偿受害人损失。2.股东出资不足的责任股东对公司:该股东应当补足,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对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第三人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验资后抽回,发起人不能补足的,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诉讼时效公司或其他股东要求其履行或者债权人要求其承担责任,

6、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股东抽逃出资的责任()抽逃出资的认定 通过虚构债权债务矣系将其出资转出; 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总结:但凡出资后又以各种方式转出的行为)(2)抽逃出资的责任对公司对债权人抽逃的股东返还本息抽逃范围内的补充赔偿责任协助其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管、实际控制人连带贝任连带责任四、股东资格一一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按合同处理,除非涉及合同无效情形。保护实际出资人,承认其合法权益相对于公司保护公司。实际出资人主张成为公司股东,必须按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程序办理。相对于第三人名义股东处

7、分名下的股权,第三人按善意取得处理。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实际出资人只能要求名义股东赔偿损失。五、股东权利与义务(一)股东权利的分类(了解)分类标准类型具体权利自益权又t专权案起提提东集股召侧际权益股东权利具体内容(在此只掌握以下权利)表决权股份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知情权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记忆口诀:会长报账)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上述除会计账簿以外内容+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记忆口诀:会长在报名)股利分配请求股东按

8、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请求分配股利(实缴出资)。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仗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份公司章程可以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利润。(二)股东诉讼(注意案例)1. 股东代表诉讼原因具体行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针对公司董事、高管要求监事会或监事提起诉讼拒绝或怠于,股东代表诉讼针对监事要求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提起诉讼拒绝或怠于,股东代表诉讼针对他人监事会或监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一一股东代表诉讼代表资格: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孙上股份的股东。(205案例考查)2.股东直接诉讼原因具体行使自己利益受到损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9、,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直接起诉,无需告知公司。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F列人等不得担任:(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年;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个

10、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1) .忠实义务一一不得有下列行为(理解):损害公司利益的各种行为,如:挪用公司资金;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他人或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己所有;披露公司的商业秘密等。(2)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交易禁止相对)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竞业禁止相对)

11、后果: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 勤勉义务(理解)(15年考查)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一一适用于没有利益冲突的场合。本节考点小结公司渣人格否认。捉富;浦法概述衰决身限制:益司童程规定一文寸外摊窃硼打谿衲担保晦”名分出矍丈务的履业交何、登记广出资*缺处并财广也资蜚司善意取阴x(理曾徨建撑I出J;怛见出贲及店利用各神方盅特曲AEVTOH,当事人之何主按自耳则j霆岌嘶舄实际出资人q股东权内容.鞅情松裁环接踵规转让=AiSffW广丁“亍为能力、限制行芳能力r土济类犯罪被判处刖罚或犯罪被剥夺fett禾ij年旦任破o:清算的企业员查人,3I顼卜王因速法械

12、睛毓执卿的企业注定餐襄人,3年f人翕f1!1一板弱较大到期来清偿懿若J辰EA文务+秦例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贵任公司H型也,股东会“会K事言股东人5人以下数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其他可以以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期限:公司章程规定*2013年公司法修订,取消了所有关于最低注册资本、货币资本比例等方面限制、设立(一)设立条件组织条件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章程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制定国有独资公司:国资委制定或董事会制订后报国资委批准设立条件(续)一人公司:股东自己制定(二)设立阶段的合同责任(适用于所有公司)1. 发起人以自己名义

13、订立的合同原则上发起人承担但公司成立后认可或实际享有利益的,公司承担。2. 发起人以公司名义订立的合同原则上公司承担但有证据表明发起人为自己利益,且对方知情,则发起人承担。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平会董事会监事合权去机枸执畀机枸监机构经瑾(由董事合决圭】(1) 1.股东会职权(理解,掌握部分)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笈行垫司偎券作出决h对公司增抑或者减少连栅

14、资本作出决谊-J对公司角并分立、贲更处司形式、鲜歆和满/算等事顶作出决谅,血修改公司章穆;展东会特别克映事项*(2/了段上克决权)(2)股东会会议形式年会每年一次临时会议代表1/1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集主持董事会召集、主持T监事会召集、主持T股东自行召集、主持(1) 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2) 监事会;(3)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一般事项: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除非章程另有规定特殊事项: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做法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不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2.董事会(1)职权(理解,掌握部分25年考查)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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