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品一械自查报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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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品一械自查报告(精选多篇)第1篇:三品一标“三品一标”信息上报为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农业厅统一安排和部署,近日,市农业局迅速行动,精心组织,抽调农业执法支队与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的执法人员组成专班,对城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简称“三品一标”)标识规范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3月9日,执法人员对城区重点超市与多家特产广场商品的用标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登记用标品种30多种。从核实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企业用标情况规范有效,其中极少数企业存在冒用标志(含

2、超范围用标)等不规范用标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市农业局将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对伪造、冒用、超期和超范围使用“三品一标”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严厉打击,切实维护“三品一标”市场秩序,并将执法检查与大力宣传结合起来,使“三品一标”真正成为生产者追求的目标和消费者采购的首选。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维护“三品一标”市场信誉和社会公信力,江苏在2011年1-2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对“三品一标”生产基地(企业)与市场的产品质量安全和标识规范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检查对象主要包括2008至2

3、010年已获得“三品一标”中的“菜篮子”产品。本次检查分成各市自查和省级检查两个阶段。主要是通过检查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产地环境。现场检查产地环境质量(气、土、灌溉用水)、区域范围及周围污染源受控情况,掌握重点区域的农业环境变化趋势。二、投入品使用。检查生产企业(基地)所使用的投入品是否符合“三品一标”的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要求,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名称、来源、使用和库存等情况是否做到及时记录,评估生产记录的真实性。三、休药间隔期。查阅产品的收获、采摘和出栏的日期等,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休药间隔期等制度。四、检验检测。是否对生产基地、销售市场上的“三品一标”进行抽样检测,对抽检中发现的不

4、合格产品是否依据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及时进行处理等情况。五、包装标识。检查“三品一标”企业(基地)产品是否按包装设计规定要求,是否存在冒用、超范围用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三品一标”生产和经营企业都能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产品生产行为,产地环境、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状况也基本符合要求,但也存在企业认识程度不平衡,少部分生产企业生产记录不完善,包装标识不规范等问题。今后我办将不断加大对“三品一标”获证产品的证后监管力度,切实提高“三品一标”的社会认知度和市场公信力,维护“三品一标”品牌形象,真正促使“三品一标”企业能做到“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销售有标识,质量可追

5、溯”。推荐第2篇:三品一标强化“三品一标”品牌提升 着力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在创先争优活动当中,以“三品一标”为载体,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造“高原牌、绿色牌、有机牌”发展战略,重培育、抓认证、强宣传、严监管,做大品牌规模,提升品牌效应,助推了优势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全省“三品一标”产值已首次突破20亿元。 着力强化“三品一标”申报认证壮大品牌。“三品一标”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在推进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基地化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本着认定一个产地,带动一片标准化基地建设;认证一个产品,树立一个品牌;认证一个产

6、品,保障一方产品平安的目的,通过认证品种的增加、生产面积的扩大、品质规格的提升、安全可靠性的保证和市场营销服务的加强,全面加快“三品一标”的发展进程,扩大“三品一标”认证总量规模,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和社会公信力。结合实际工作,累计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53个,认定产地105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规模达140万亩,畜牧业达到52.86万头(只));认证绿色食品生产企业51家,产品125个(其中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生产企业达到20家,产品58个);认证有机食品生产企业13家,产品65个(其中有效使用有机食品标志的生产企业9家,产品40个);获得6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累计抽检12批次,产品850个,“三品一

7、标”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达到100%,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着力搭建各种展会平台展示推介品牌。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展示展销会及贸易洽谈会,让“青字号”优质特色农产品走向全国、跨出国门,“三品一标”品牌宣传、产品贸易均取得了丰硕成果。先后5次组团参加中国有机食品博览会和绿色食品博览会,4次组团参加农交会,3次组团参加清真食品博览会,5次组团参加“青洽会”,2次组团参加“西博会”,2次组团参加北京优质农产品展销周。先后15次获得优秀组织奖,5次获得展位设计银奖。2010年我省清华博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荣获“第四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金奖”,这是我省参加历届有机食品博览会以来取得的第一次金奖

8、。青海省诺木洪农场的枸杞、青海天露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乳制品、青海宏恩科技有限公司的富硒马铃薯、青海省海西州水产养殖场的河蟹等四家企业的产品荣获2011年中国绿色食品广州博览会“畅销产品奖”。青海省海西州水产养殖场的河蟹荣获“第五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Biofach China 2011 金奖”。累计正式签约2150万元,达成意向合同7.16亿元。在大型展会期间,邀请省内外主流媒体跟踪宣传报道,充分展示了我省“三品一标”产业发展成果。着力借力现代媒体常态化宣传品牌。注重“三品一标”宣传常态化,借力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现代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多视角开展宣传报道,做到每月报刊有文章、电视

9、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信息,重点活动有报道,实现了创先争优活动与我省“三品一标”宣传工作双促进、新提升。一是采取与社会媒体合作的方式,在青海日报、青海政报、西海都市报上开辟了我省“三品一标”工作宣传窗口,建立了青海省绿色食品专业网站,宣传“三品一标”政策法规、工作亮点和获证产品,积极组织人员向中国绿色食品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青海农牧信息网和绿色食品杂志报送我省“三品一标”工作动态信息。同时,借助展会平台,扩大我省“三品一标”宣传;二是采取“润物无声和文火煲粥”的方式,把创先争优活动贯穿到“三品一标”和宣传工作的全过程,每年安排专项宣传经费万元,加大宣传力度。同时,组织我省21家绿色

10、食品企业开展了绿色食品知识竞赛。累计印制宣传资料5万余份,制作展板40多块,3次参加了省食安委在中心广场举办的“食品安全宣传日”活动。先后整理出版了绿色食品知识、青海省“三品一标”标志使用手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资料汇编等专业书籍5000多册。据统计,各大媒体刊登、播出、转载有关报道156篇(次)。着力采取强力措施进一步提升品牌。今年,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积极争取我省“三品一标”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落实2012-2014年青海省申报绿色食品认证的单位免收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对申报有机食品认证的单位减免1/3检查费的优惠政策。此政策的落实有利于推动我省“三品一标”事业加速

11、形成生产优势和市场优势,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和社会公信力。为进一步提升“三品一标”认证权威性和品牌公信力,2012年我省正式启动了 “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将通过“三个强化三个提升”,全面提高“三品一标”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强化生产控制,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以强化获证单位质量管理为核心,加强获证单位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与获证单位签订向社会保证质量和规范使用标志的承诺书,建立获证单位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管理。二是强化认证审核,提升认证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按照“从严从紧,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把产品认证准入门槛,严格认证程序,完善认证制度,确保认证工作质量。三是强化证后监管,提升品牌公信力。建立

12、举报投诉制度,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并开展专项跟踪抽检、认证工作质量督导检查和获证产品专项检查等工作。推荐第3篇:三品一标申报一、无公害农产品首次产品认证企业或个人可以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报业务通过县级工作机构、地级工作机构、省级工作机构、部级工作机构各部门的材料审核、现场审查、产品检测、初审、复审、终审完成对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工作。(一)审批内容1、无公害农产品的申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2、申请人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申请材料填写内容是否真实、准确。3、申请产地是否符合相关条件,生产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农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二)办事条件1、无公害农

13、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2、资质证明文件(申请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3、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4、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5、产地环检报告和产地环境评价报告或者产地环境调查报告6、产品检验报告7、其他相应材料。“公司+农户”或“协会+农户”形式的需提供公司或协会和农户签订的购销合同范本及对农户的管理措施或协议文本23份、农户花名册;有商标注册证书的,提供商标证书的复印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其中材料1申请人提供,材料由县级、地级、省级、分中心和部中心共同填写完成,材料由地级提供。 (三)办理程序1、县级工作机构受理申请材

14、料。申请人首先提交申请材料到县级工作机构,县级工作机构受理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2、地级工作机构审查。地级工作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符合性确认,并实施现场检查,环境检验、产品检测。3、省级工作结构初审。省级工作机构进行产地认定审核,通过则并颁发产地证书,并上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进行认定产地备案;同时对产品证书申报进行初审。4、专业认证分中心复审。专业认证分中心对申请进行复审,如果需要现场审核,委派检查员进行现场核查。5、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终审。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处对申报进行终审,并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签批。6、制证发证。部中心办公室制作并发放证书。二、绿色食品标志申请与核准(一)审

15、核内容1、绿色食品申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绿色食品相关要求。2、申请人是否符合绿色食品申请人资质要求。3、申请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原料来源、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是否符合绿色食品相关标准要求。(二)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家庭农场等,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和兵团团场等生产单位;(二)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三)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至少稳定运行一年;(五)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六)申请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七)与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或检测机构不存在利益关系。第六条 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定的绿色食品标志商标涵盖商品范围内,并具备下列条件:(一)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二)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三)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四)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第七条 申请人至少在产品收获、屠宰或捕捞前三个月,向所在省级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完成网上在线申报并提交下列文件:(一)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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