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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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经济制度是国家依据社会性质及基本国情,通过法律对社会经济秩序中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做出明确规定的经济制度,是社会经济在生产关系中最基本的规定,即所有制。中国现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一、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经济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调整以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为核心的各种基本经济关系的规则、原则和政策的总和。经济制度决定着国家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关系着全体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我国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

2、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社会主义制度同以往任何社会制度最基本的不同之处就在于,社会主义制度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之上的。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种基本形式。全民所有制经济,又称国有经济,是指国家代表人民享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人民作为一个整体拥有生产资料,任何个人或者一部分人都不能充当所有者和拥有所有权的一种所有制形式。全民所有制经济以国家投资设立的各类国有企业为主体,也包括由国家所有的矿藏、水流、荒地、草原、滩涂和森林,以及国有土地。宪法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

3、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在我国,国有企业和国有自然资源是国家财产的主要部分。国有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优势地位,从而决定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性质和发展水平,控制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物质力量。宪法中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集体经

4、济组织内部的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所有制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要形式。这种形式下,生产资料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公共财产,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互助的合作关系,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结合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之内。改革开放以来,集体所有制经济在我国城乡得到极大的发展。宪法规定:“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宪法修正案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

5、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目前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大量资金、原料和产品,而且吸收了大量的城乡剩余劳动力,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股份制经济应运而生。实践证明,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

6、业和资本运营的效率。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只要国家和集体控股,就明显地具有公有性。二、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政策粉碎“四人帮”之后,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物质产品极度匮乏,生产力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越来越大。恢复生产,恢复建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成为党的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在1978年的时候,要搞经济建设谈何容易?一方面“要钱没钱”,当年的GDP只有3624.1亿元,1.67亿美元的外汇储备更是不值一提。另一方面则是“要人有的是”,760万已经回城的和近900万即将回城的知青,加上城市里原有的待业青年,就

7、业压力让人喘不上气来。在这种情况下,发展经济的路该怎么走?在解决经济发展所需资金方面,当时的决策者决定引进国外资金“借鸡生蛋”。很快,可口可乐、松下、通用等国际知名企业来了,最早一批合资企业诞生了,作为当时利用外资的最大项目上海宝钢破土动工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我国的个体、私营经济也逐步恢复生机活力,特别是在邓小平南方谈话的鼓舞下,它们的发展进入一个黄金时期。在实行市场经济改革的过程中,人们逐渐认识到我国要迅速发展生产力,必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既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努力增强公有制经济的实力,又要允许其他经济成分存在和发展,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作用。这种认

8、识从“打开闸门”到“思想解放”再到“地位提高”同样也在国家法律修改中体现,最终在宪法2004年修正案中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现阶段,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从事个体劳动和经营的所有制形式。它是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所有制形式。外资经济,是我国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吸引外资建立起来的所有制形式。它包括中外合资

9、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外商独资企业。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它们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积极的作用。首先,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打破了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的格局,增强了经济活力,使得市场主体多元化,形成了多元竞争格局,这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0、其次,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改革。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不仅对国有企业形成了加快改革和发展的压力,而且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建立了一个“参照系”,有利于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从而从根本上改革传统国有企业。最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加快了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在国民经济的很多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不仅提供了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而且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总之,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三、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11、“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可见,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是指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应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劳动,社会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同时,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也决定了分配形式的多样化。由于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承包经营等实现形式,必然产生按劳分配以外的各种分配收入。比如:因企业发行债券而取得的债券利息、股份分红,以及

12、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中包含的部分风险补偿;私营企业雇佣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会给企业带来部分非劳动收入。以上这些收入,只要是合法的,就应当允许。总之,在分配制度上,我们要提倡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裕起来,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分配方式的并存,是多种所有制经济、多种经营方式、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机制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四、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的私有财产权社会主义公共财产,是指全民所有制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它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不断提高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物质基础,也是人民享受宪法各项基本权利的物质保证。因此宪法规定:“社会

13、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宪法在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的同时,还规定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所有权。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拥有的私人财产普遍有所增加,因而群众也迫切希望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权。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2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实现了私有财产权入宪。国家既保护公民生前的私有财产权,对其死后的财产权也实施保护,并由其合法继承人来继承。可以说宪法关于保护公民继承权的规定是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

14、的延伸。另外,宪法还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就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私有财产制度。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我国现行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经济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中心内容。(一)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生活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因此,我国宪法中规定: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

15、制,改进劳动组织,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些途径归根到底是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率,以发展生产。(二)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两种对立的经济体制。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往往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一直实行计划经济。其实,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

16、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一精辟论断,从根本上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做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也表明,市场作用发挥充分的地方,经济活力就比较强,发展态势也比较好。因此,在1993年修宪时提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然,我国实行的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以公有制为中心,坚持把共同富裕作为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另外,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并不等于完全排斥国家计划和国家管理,宪法规定“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宪法规定,“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三)企业依法享有自主权和实行民主管理我国宪法规定:“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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