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7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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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No.:000000000000008913股权转让协议甲方:身份证号: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乙方: 联系人: 手机: 通信地址:深圳市第一章、 目标公司简介1、 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由甲方及其他股东组建。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实收资本为万人民币,总股本 6000 万股。经营范围为: 根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项目范围经营 。2、本协议所涉股权转让完成前,公司的股权结构详见下表。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出资方式持股比例()钟瑞源总计无100第二章转让详情1、乙方以总价款人民币36.8万元(大写:叁拾陆万捌仟元整)的价格向甲方购买公司18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2、甲方指定的收

2、款帐户信息为: 账 号: 开户行: 开户名:第二条 知情权1、自本协议签署日起,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而且乙方有权取得甲方提供给管理层的财务、业务或其它方面的、所有的信息或材料。乙方有权就甲方的业务经营、财务管理等, 对甲方进行了解及询问;向甲方管理层提出建议并与之进行商讨;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安排管理层在专门时间进行接待并回答询问。2、甲方应按下述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财务信息文件:(1)在每月结束后的十日内,提供甲方未经审计的月度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2)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三十日之内,提供甲方未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利润表、资产负债

3、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3)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十五日之内,提供甲方未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4)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之内,提供甲方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5)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至少三十日内,提供下一年度的业务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和预测的财务报表;(6)乙方合理范围内要求的其他财务信息。第三条 本次股权转让的实施1、各方同意,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应当同乙方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由甲方代持本次转让的股权。2、甲方承诺并保证,本次股权转让已获得甲方股东的同意,其他股东自愿放弃优先

4、购买权。3、对本协议书中未提及的本次交易须完成事项,本协议各方将本着平等、公平和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4、本次协议签署后,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甲方 章程所规定的程序,向甲方委任或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甲方应当负责督促公司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并将乙方记载与公司内部股东名册中。第四条 目标公司的权属与状态1、甲方确认,甲方在签署本协议之际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出资人,为目标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的合法持有人,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代持的情形,公司的其他股东对本次转让的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对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权益拥有合法

5、有效的完整所有权与处置权,并未设置抵押、质押、担保等其他任何第三人权益,亦不存在冻结、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也不涉及任何未了结的诉讼、仲裁、行政调查程序、司法调查程序等,对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权益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争议,对其股权、权益的占有和处置不侵犯任何组织或个人的财产权。2、甲方保证,甲方已经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出资义务,出资来源合法,没有抽逃资本等出资不实的情形;目标公司历史上的历次变更均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除目标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所记载的内容外,目标公司的全体股东及第三方对目标公司不享有任何形式的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转让权、优先退出权、期权等。3、甲方保证,目标公司对其下

6、属企业应履行的出资义务已经完成,并且没有抽逃资本的情形;目标公司下属企业历史上的历次变更均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除目标公司下属企业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所记载的内容外,目标公司下属企业的股东及第三方对目标公司下属企业不享有任何形式的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转让权、优先退出权、期权等。4、甲方保证,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资不抵债及其它导致解散或清算之情形,亦未申请或被申请启动任何解散、清算或破产程序,不涉及任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5、甲方保证,目标公司对其资产及资质拥有合法有效的完整所有权、使用权与处置权,不存在任何违法取得或使用之情形,并且已采取适当措施保护所有资产及资质的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和

7、安全性(包括依法适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备案、续费手续等);目标公司所有资产均处于良好维护、运营及修缮状态,但日常使用过程中的正常磨损不在此限;目标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对外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等情形,亦不存在冻结、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不存在遭到任何未披露的第三人追索或提出权利请求的潜在风险。6、甲方保证,披露目标公司拥有的或有权使用的全部知识产权,没有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的任何专利、商标、著作权、服务标志、技术秘密、专用技术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并保证在本次交易后目标公司继续享有上述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权益。7、甲方保证,目标公司已经依法取得或办理了其从事业务经营所需的全部政府批准、执照、资质、

8、登记、许可、认证或备案等,并全面有效、且确信无任何情形表明此类批准、执照、资质、登记、许可、认证或备案可能被撤销;目标公司也不涉及任何未了结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争议,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8、甲方保证,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公允地反应了财务状况,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不存在账外资产;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其他应履行和承担的债务和责任(包括或有负债)。如目标公司存在记载于财务报表之外的债务和责任(包括或有负债),由甲方承担清偿责任;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已经包含在财务报表之中,如目标公司存在记载于财务报表之外的资产

9、,由甲方承担追回的责任并弥补目标公司的损失。9、甲方保证,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披露的、可能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声誉、前景、正常经营、甲方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或事件。10、甲方保证,目标公司的资产包括其所有门店、网站、体验店等,在公司未来发展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私下转移或通过低价转让等方式变相转移公司资产,损害乙方权益。第五条 公司治理与劳动关系1、各方同意,在本次协议签署后,目标公司将另行委托乙方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2、甲方保证,乙方持股期限内,公司的股权结构及资本运作等应当另行委托乙方进行设计,甲方及公司其他股东应当同意并积极配合。3、甲方保证,目标公司

10、已遵守有关的劳动关系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任何未决的劳动争议或纠纷,如目标公司因此前事项与员工产生劳动争议或纠纷,或因此前事项被有关部门要求补缴、追缴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等),均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第6条 锁定期及退出机制1、 乙方受让上述股权后3年内,不得要求甲方或公司进行回购,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私自转让第三人。2、 乙方在公司上市满一年后,可不受上述股权锁定期的限制,可以将名下股权转让第三方。3、因不可抗力或法律变动导致乙方所持公司股份无人受让或未达到预计分红的,甲方应当按照上述股权转让价款的70%回购乙方

11、所持上述股权,乙方可享有已分得或应得的分红。4、因甲方中途放弃项目,则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按照“上述股权转让价款*(1+10%*乙方持股年数)”的价格回购乙方所持上述股权,乙方可享有已分得或应得的分红。5、当甲乙双方对公司股权、资本运作及重大项目投资产生意见分歧时,甲方应当尊重并服从乙方的安排,否则,应当按照“上述股权转让价款*(1+10%*乙方持股年数)”的价格回购乙方所持上述股权,乙方可享有已分得或应得的分红。第7条 分红约定1、甲乙双方(特殊约定除外)按照持股比例享有对等红利分配。红利按照公司每年税后净利润的60%作为股东分红,10%作为公司法定公积金,30%作为任意公积金。2、经包

12、括甲方在内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后,决定于每年4月1日前给予所有股东按前款所约定的内容进行分红。 3、公司股东分红统一以现金支付,于前款约定的分红期限届满前15日内制定相应的财务报表,由列席股东签名通过后,方可进行分红。第8条 股权布局1、公司应当按照乙方所设计的股权布局进行股权转让或增资,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或进行增资前应当及时通知乙方,确保乙方的优先购买权。2、公司增资后,公司全体股东股权同比例稀释。第9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乙双方均须遵守公司股东持股原则。2、甲方须遵照乙方对公司的股权布局进行股权变更。3、甲方负责公司日常运营,乙方对甲方的经营拥有建议权。4、在甲方转让股权时,

13、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转让股权的权利。第10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1、本协议的订立和履行适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除外)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解释。2、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方式迅速解决。若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合同签订时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与法律变动1、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违反其于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承诺及其他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按照股权转让价款的30%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当赔偿其给守约方所造成的损失。2、在发生不可抗力、法律变动的情形

14、下,各方应进行磋商以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延期履行、或者终止履行。3、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签订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任何事件而影响到本协议的履行,包括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战争等类似的事件,具体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4、法律变动是指在本协议生效后的任何时候,因颁布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任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实施、修订、废止或执行中的任何变动,而影响到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的效力或履行。第十二条 本协议的生效及变更、终止1、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立即生效。2、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后方可生效。3、具有以下情

15、形之一时,本协议终止:(1)各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时;(2)出现本协议前条约定的不可抗力、法律变动情形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各方同意解除本协议;(3)因本协议一方实质性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之必要,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第十三条 附则1、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保留一份,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则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此页以下无正文)甲方: 乙方:(签字)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公司其他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股东(签字):签约时间:微信1047683825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甲方:_乙方:_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立和运营广西中联华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兴分公司的相关事宜达成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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