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重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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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考试综合素质第一章:职业理念1、教育观2、学生观3、教师观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1、教育法律法规汇编及解读2、教师权利和义务3、学生权利和保护第三章:教师职业操守1、教师职业道德2、教师职业行为第四章:文化素养1、历史知识2、中外科技开展史3、科学常识4、文化常识5、文学常识6、艺术鉴赏第五章:教师根本能力1、信息处理能力2、逻辑思维能力3、阅读理解能力4、写作能力第一章:职业理念第一节、教育观1、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是依据人的开展和社会开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根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学生个性,注重开发人的身心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2、为什么要实施素质教育

2、?1实施素质教育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需要;2实施素质教育是当今国际教育改革和开展的共同趋势; 3实施素质教育是我国根底教育改革和开展的需要; 3、素质教育的要求:1坚持德育为先2坚持能力为重3坚持全面开展4、如何开展素质教育1素质教育目的融入各教育环节;2构建对接社会现实的课程体系3启迪学生自主学习4充分发挥教师的正能量5创新素质教育教学模式第二节、学生观1、我国所倡导的学生观:以人为本和全面开展2、什么是人的全面开展人的道德、体力和智力的全面、和谐、充分的开展。德智体美的全面开展3、为什么人要全面开展?1人的开展与社会生活条件严密联系2传统分工导致人的片面开展3科技革命为人类准备了全面开展的

3、物质根底;4社会主义是人的全面开展的制度条件5人的全面开展建立在人的劳动活动全面开展的根底上;6人的全面开展的唯一途径是教育与生产相结合7人的全面开展包括人的素质和个性的全面开展4、什么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一种肯定人的作用和地位,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和为了人的价值取向。5、以人为本的具体含义:1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维护生态平衡的前提下满足人的生存需要;2人与社会的关系: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满足人的开展需要;3人与人的关系: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前提下优质优酬、兼顾公平。4人与组织的关系:在自愿与共享的前提下满足个人的开展需要。6、以人为本的学生观1学生是完整的个体2学生是学习的个体3学生需要尊重

4、4学生都有潜能第三节、教师观1、教师专业开展的要求:(重点)1树立正确的专业意识专业开展意识是教师专业开展的在动力。学生成才是教师之福2拓展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是合格教师的必备条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3提高专业能力教师专业能力是指课堂教学和反思能力。教学改革、教学研究2、终身学习的意识看一下1为什么要终身学习 新课程要求教师必须终身学习 教师自我实现必须终身学习 提升教学水平须坚持终身学习 提高教育创新精神须终身学习 终身学习是教师的职业责任教材改革要求教师必须终身学习2教师终身学习的可行性.教师学习的容: 学习能力学习 专业知识学习 教育理论学习 信息技术学习.教师终身学习的途径:一是系统教学;

5、二是自学。.教师终身学习的方法: 参加系统的终身学习 参加校本学习 参加各类成人教育 借助媒体学习.教师终身学习在教学中的作用: 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学校教育开展的需要 传播终身学习观念 3、促进教师自身专业开展1培育学习能力,做学习型教师2培养反思能力,做反思型教师3培育创新精神,做创新型教师4培养合作能力,做伙伴型教师;5培育科研能力,做研究型教师。4、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1抓常规教育,培养良好习惯2重情感教育,培养健全人格鼓励与呵护是教学走向成功的因素之一3多媒体教学,激发学习兴趣4多联系实际,培养动手能力5多样化教学,强化主动学习6重因材施教,强化学困帮扶如何提高教学成绩:1讲方法:处理

6、好师生关系;2讲落实:监控好教学环节;3讲思路:培养好学习习惯;4讲科学:开展好教研能力。5、教师职业的责任与价值1教师职业的责任 学生全面开展的培养者 师生关系的建立者 学生学习过程的指导者 教育信息的开发应用者 学生安康心理的培育者2教师职业的价值 教师角色相似 教师是文化传递者 教师是文明促进者 教师是智慧开启者 教师是道德塑造者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第一节:教育法律法规解读中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1980年中华人民国学位条例1986年中华人民务教育法1993年中华人民国教师法1995年中华人民国教育法1996年中华人民国职业教育法1998年中华人民国高等教育法一、中华人民国教育法1995年3

7、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教育法的公布,标志着我国教育工作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阶段。二、中华人民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通过,1986年7月1日实施;2006年6月29日修订,2006年9月1日实施。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承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义务教育的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1、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2、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3、我务教育法

8、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公益性: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统一性: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立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强制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承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谁就要受到法律的惩办。三、中华人民国教师法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国主席令15号公布,1994年1月1日正式实施。1、教师法规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2、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3、教

9、师法确定正常晋级增薪制度。4、法律还规定,教师不准体罚学生,违者究责。第三条【教师职责】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当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立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四、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1991年9月4日七届人大21次会议通过,1992年1月1日执行。修订:十届人大25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并于2007年6月1日开场实施。1、学校不得开除未成年学生2、教师不能在校吸烟3、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4、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5、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五、中华人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九届人大10次会议于1999年6月28日通过,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

10、行。1、明确制止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赌博等不良行为;2、不得脱离监护;离家出走要找回来3、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4、不良少年的工读制度特殊学校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2002年3月26日经教育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1、目的: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2、适用围: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开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1、学前教育纳入规划,破解城乡入园难;2、缩小校际差距,解决

11、择校难题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望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4、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给学生更多开展空间;5、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6、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别离,逐步取消高校行政级别;7、高校分类入学考试,让不同的人有多重选择8、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保障教师安心从教 9、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务职称10、纠正对民办学校歧视,鼓励出资办学纲要的三大战略:1、根本实现教育现代化;2、根本形成学习型社会;3、进入人力资源强国的行列。第二节:教师的权利与义务重点一、教师权利的涵1、含义:教师依法享有的*种权能和利益。2、教师的权利:1要求他人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或履行法律义务的请求权;2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

12、做出的教师法等法律所赋予的积极行为权;3受侵害时向国家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权。二、教师的根本权利1、教师的公是指教师作为公民依法享有相关法律赋予公民的根本权利包括: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信仰权、平等权、人身权、文化教育权、经济权以及监视权2、教师的职业权利1教育教学权2学术研究权3管理学生权4报酬待遇权5参与管理权6进修培训权三、新义务教育法关于教师权利的规定1、各级政府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2、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3、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教师享有补助津贴四、教师义务定义:教师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形式

13、:1积极义务2制止性义务3义务人侵犯他人权利和利益时,承受国家强制力保障其意义的履行。五、教师的根本义务:1、拥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纪守法3、维护国家平安、荣誉和利益的义务;4、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5、依法纳税义务六、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教师义务1、遵纪守法2、教育教学义务3、思想教育义务4、尊重学生人格5、保护学生权益6、提高水平第三节:学生权利和保护重点一、学生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权包括: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使用教学设施权2、获得经济资助权3、获得学业证书权1获得公正评价权;2获得学业证书4、申诉起诉权5、法定其他权二、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权利保护1、教师保护学生的

14、人身平安 面临危险时,教师挺身而出 教师须尽到保护义务2、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受教育权 教师不得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 教师不得随意缺课3、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 教师不能强迫学生做有损人格尊严的事 教师不能侮辱、谩骂学生 教师不能歧视学生4、教师要尊重学生的生命安康权 教师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不得以其他方式侵犯学生生命安康权5、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身自由权6、教师不得侵犯学生财产权7、教师要尊重学生的隐私权 教师不要随意泄露学生隐私 教师不能随意翻看学生物品8、教师要注意保护自身权益第三章:教师职业道德规第一节:教师职业道德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共六条,表达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1、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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