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实务考试模板08关于应用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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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代理实务考试关于应用文写作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中关于应用文写作模板如下:(一)客户咨询函模板尊敬的公司:很高兴贵方委托我代理机构代为办理专利申请案,经仔细阅读技术交底材料、技术人员撰写的权利要求书以及现有技术,我方认为贵公司技术人员所撰写的权利要求书存在一些不符合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之处,将会影响本发明专利申请的顺利授权,现逐一指出。综上所述,目前贵公司撰写的权利要求书存在较多问题,我方专利代理人将会与贵方积极沟通,在充分理解发明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对现有技术的检索、分析和对比,重新撰写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以上为咨询意见,供参考。专利代理公司年月日【模板套路】开头:称谓+事由+意见总括中间

2、:逐条分析问题结尾:总结+跟进+落款(注意:起始段结尾段仅为答题完整,可以简化,有写信的意思即可)(二)答复审查意见陈述书模板答复审查意见陈述书国家知识产权局:现针对审查意见,对申请文件作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一、修改说明1修改了独立权利要求1,在其特征部分加入了:“”,以使该独立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第22条有关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规定。该修改依据来自于说明书第段,第行,图。2、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4的主题名称,使其与所引用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相一致。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修改规定。二、关于新颖性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

3、相对对比文件1具有新颖性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并没有公开“”这一技术特征。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对比文件1具有新颖性。2、修改后权利要求1相对对比文件2具有新颖性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因此对比文件2也没有公开“”这一技术特征。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对比文件2具有新颖性。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了专利法第22条第2款所规定的新颖性。权利要求24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定,由于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因而其从属权利要求2-4也具备新颖性。三、有关创造性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近,且公开本申请的技术特征较多,因此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与对比文

4、件1相比,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公开相比,区别特征在于。基于该区别特征,本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对比文件2未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也不存在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任何启示。在本领域中,用于解决本发明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也不是公知常识。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不是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本发明有益的技术效果是,具有显著的进步。综上所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在独立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情况下,其从属权利要求24也必然具有创造性。申请人相信,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已经完全克服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

5、知书中指出的新颖性和创造性问题,并克服了其他一些形式缺陷,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请审查员继续审查,希望早日获得授权。专利代理公司年月日【总体格式模板套路】开头:称谓+事由+处理总括(修改加陈述)中间:指出审通请求中的错误+修改说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修改后权利要求有新创结尾:已克服缺陷+符合规定+落款【修改说明模板套路】1、修改了独立权利要求1,将权利要求X中的特征XXX加入独权(加入了说明书中的特征XXX),以使该独立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第22条有关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规定。2、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2的主题名称,使其与所引用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相一致。3、删除了从属权利要求3中

6、的不清楚的表述。4、删除了不清楚的从属权利要求4。5、对剩余权利要求序号及引用关系进行了适应性修改。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三)无效宣告请求书模板无效宣告请求书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第45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的规定,现请求宣告专利号为、名称为“”的实用新型专利(以下简称该专利)部分(全部)无效。请求人使用的证据为:对比文件1:,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对比文件2:,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对比文件3:,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上述对比文件1的申请日早于该专利的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晚于该专利的申请日,属于申请在先

7、,公开在后的中国专利,可评价权利要求新颖性。对比文件2、3的公开日均早于该专利的申请日,属于该专利的现有技术,可评价权利要求新颖性和创造性。依据对比文件1至3,请求人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的具体理由如下:1、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有新颖性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并在说明书第页第至第行,图X中具体公开:。因此,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相同,二者领域相同,都是,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所能产生的预期效果相同,都是。因此,对比文件1是该实用新型专利的抵触申请,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2、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3的结合不具有创造性

8、对比文件2领域与该专利相同,属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2公开了,并在说明书第页第至第行,图1中具体公开。对比文件2未公开权利要求1中的特征“”。通过专利说明书的描述可知,该区别技术特征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并在说明书第页第至第行,图x具体公开:。其起到的作用与该区别特征在该专利权利要求1中起到的作用相同,都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为解决的问题,在对比文件3给出的技术启示下,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3公开的用在对比文件3上,得到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3的结合不具有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综上所述,本专利不符合专利

9、法第条第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条第款的规定,因此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部分无效。专利代理公司年月日【模板套路】开头:称谓+法律基础+请求总括中间:逐条权利要求分析缺陷并结合证据,先新创性,后其他缺陷结尾:违反法条总结+请求总结+落款(四)无效答辩意见陈述书模板无效审查意见陈述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专利权人收到请求人于X年X月X日提交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及所附对比文件1和3。现针对无效请求人所提出的请求宣告本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和证据进行答辩。具体答辩意见如下。一、权利要求书修改说明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将独立权利要求1删除,并用从属权利要求X的附加技术特征对权利

10、要求X做进一步限定,形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没有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9条第1款以及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权人请求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进行审查。以下写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二、权利要求修改后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和第3款有关新颖性、创造性的规定以及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有关权利要求清楚限定要求专利保护范围的规定。具体理由如下:1对比文件1不能破坏独立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新颖性。具体理由如下:对比文

11、件1是申请在先公开在后的中国专利文件,只能评价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不能评价创造性。对比文件1中记载了。独立权利要求1所述冷藏箱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冷藏箱相比,存在以下区别:。上述内容并没有被对比文件1所披露。由此看出,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冷藏箱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技术方案实质不同。所以,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专利法第22第2款所规定的新颖性。3对比文件2、3的组合不能破坏独立权利要求1创造性对比文件2和3的公开日均早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属于现有技术,能够用来评述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创造性。可以将对比文件2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

12、的区别技术特征为。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涉案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对比文件2公开了,但是权利要求3与对比文件3中的结构、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所起作用均不相同,因此权利要求3中的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3公开,对比文件3也未给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启示。涉案专利中,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综上所述,专利权人相信,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已经完全克服了无效请求中指出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及其他缺陷,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请合议组继续审查,希望早日获得维持有效的决定。专利代理公司年月日【总体格式模板套路】开头:称谓+事由+处理

13、总括(修改加陈述)中间:指出无效请求中的错误+修改说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修改后权利要求有新创结尾:已克服缺陷+符合规定+落款【修改说明模板套路】1、修改了独立权利要求1,将权利要求X中的特征XXX加入独权(加入了说明书中的特征XXX),以使该独立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第22条有关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规定。2、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2的主题名称,使其与所引用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相一致。3、删除了从属权利要求3中的不清楚的表述。4、删除了不清楚的从属权利要求4。5、对剩余权利要求序号及引用关系进行了适应性修改。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以及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11无效宣告程序中修改方式的规定。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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