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程序税法第十章税收征收管理法资料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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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编 程序税法第九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n税务管理制度n税款征收制度n税务检查制度 n税务检查征收管理法的法律责任第一节 税务管理制度一、税务登记制度 1、概念 n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对其开业、变动、歇业等一系列涉税经济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的法定手续。 2、 税务登记的形式(征管法第一节)n税务登记分为: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n(1)设立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在其开业时办理的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

2、n(2)变更税务登记,指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依法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n(3)注销税务登记,是指当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及其他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应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缴纳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所有的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缴款书及税务机关发给的其他证件。第一节 税务管理制度答案:Bn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第1款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管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

3、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故本题答案为B.第一节 税务管理制度二、账簿、凭证管理制度(征管法第二节) (一)账簿、凭证管理制度的概念及内容 n账簿凭证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制定的关于账簿、凭证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n账簿、凭证的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除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账的外,都必须依法设置、管理账簿;n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账簿、凭证;n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送有关的数据和资料。第一节 税务管理制度(二)

4、发票管理制度 1发票及其管理制度的概念n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款或付款凭证。n它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进行会计核算和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n发票管理制度,是指国家规定关于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等一系列规范的总称。 2发票管理制度的内容 n发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发票的联次、基本内容、印制、领购、使用、保管、检查和法律责任等。第一节 税务管理制度三、纳税申报制度(征管法第三节) (一)概念 n纳税申报制度,是指国家制定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有关纳税或扣缴税款资料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一节 税务管理制度(二)纳税申报

5、的时间、方式和内容 n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一节 税务管理制度(二)纳税申报的时间、方式和内容 n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

6、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n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等。 第二节 税款征收制度 一、税款征收方式(四种) (一)查账征收 n查账征收,是指纳税人自行计算应纳税额,并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填写缴款书后,由纳税人向国库或国库经收处缴纳税款的一种方式。n这种方式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健全,能够做到正确计算应纳税额和依法纳税的纳税人。 (二)查定征收 n查定征收,是指

7、由税务机关查实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并据此核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n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经营规模较小,财务制度不够健全、凭证不够完备的小型企业。第二节 税款征收制度 (三)查验征收 n查验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某些税源难以控制的征税对象,通过查验证照和实物,据以征税的一种方式。n该方式一般适用于城乡农贸市场、车站、码头、机场、口岸等场所的征税。 (四)定期定额征收 n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其应纳税额或征收率,并定期进行相关税种合并征收的一种征收方式。n这种方式适用于一些经营范围小、账证不健全或无条件进行记账的个体工商户。 第二节 税款征收制度 二、征税主体

8、与纳税主体及相关当事人在税款征收中的权力(利)与义务 (征管法第三节)(一)核定税款的权力(利)与义务。当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35条)n依法可以不设置账簿的;n依法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n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n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的;n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n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n税务机关在核定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和方法进行核定。 第二节 税款征收制度 司考真题(多选)n在下列哪些情况下,税务机关有权依法直接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9、?nA.甲公司擅自销毁账簿、拒不提供纳税资料nB.乙公司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nC.丙公司设置了账簿,但账目混乱,凭证不全,难以查账nD.丁公司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后才申报第二节 税款征收制度 答案:ABCn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5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n(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n(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n(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n(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n(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

10、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n(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n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n有上述法条可知AB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因为丁公司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后最终申报了,只有逾期仍不申报的才属于税务机关有权直接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第二节 税款征收制度 (二)关联企业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正常业务往来时的权力(利)与义务 (36条)n关联企业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正常的业务往来时,税务机关有权力对其进行调整。但税务机关在调整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法进行。(实施细则54

11、条) n税务机关在核定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和方法进行核定。 第二节 税款征收制度 n关联企业的含义:关联企业,是指与企业有以下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n(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n(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n(3)其他在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n如何判定:见下页第二节 税款征收制度 n关联企业的判定:n 1、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n 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 n3、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

12、的10%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 n4、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 n5、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 n6、企业生产经营购进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或供应的; n7、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 n8、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包括家庭、亲属关系。 第二节 税款征收制度 (三)对未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和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征收税款时的权力(利)与义务 (37条)n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

13、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包括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而未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检登记的纳税人,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其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n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n扣押后仍不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第二节 税款征收制度 (四)实施税收保全措施时的权力(利)与义务 (38条)n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应纳税款;n在期限内发现纳

14、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n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依法采取下列保全措施:n1. 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n2. 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n税务机关在实施该措施时必须在执法主体、程序及范围等方面保证其合法性。 第二节 税款征收制度 司考真题(单选)n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保全措施适用于以下哪种纳税义务人?n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

15、税人nB.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nC.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nD.所有应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第二节 税款征收制度 答案An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

16、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所以答案是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第二节 税款征收制度 司考真题(多选)n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有着严格的适用条件。下列几种情况哪些属于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必须满足的条件?nA.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nB.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nC.必须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nD.扣押、的查封物品的价值,须与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相当 第二节 税款征收制度 答案:ABCDn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纳税人在前款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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