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书法律(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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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保证书法律(多篇) 第一篇:丈夫写保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丈夫写保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案情黄琳(女)与李裘自201*年5月登记结婚后,因家庭生活琐事,双方时有冲突,李裘往往动不动便对黄琳施以拳脚。经亲朋好友屡屡劝解,李裘虽一再表示痛改前非,但往往事过即忘,黄琳逐渐对李裘失去了信仰。 201*年7月,李裘再一次对黄琳举行打骂后,见黄琳提出离婚,为挽回婚姻,李裘向黄琳写下了一份保证书:“我保证今后不打黄琳。否那么,如导致离婚,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均归黄琳一人全体。” 201*年8月,李裘在酒后又将黄琳打得头破血流,黄琳遂愤然向法院起诉离婚。事情至此,李裘对离婚并无异议

2、,但认为保证书是为了挽救婚姻才写的,没有法律效力,而且将20余万元的财产全部给黄琳显失公允。 审判法院审理认为,该保证书是李裘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的商定,它的产生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也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具有法律效力,遂判决支持了黄琳“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归其全体”的诉讼苦求。 点评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商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全体、共同全体或片面各自全体、片面共同全体。商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商定或商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3、以及婚前财产的商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本案的关键也正在于,保证书是否属于夫妻对财产归属的商定。 首先,黄琳与李裘符合商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属的实质要件。夫妻商定财产制的实质要件包括:(1)缔约双方务必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缔约双方务必有完全民事行为才能;(3)商定务必双方自愿; (4)商定的内容务必合法,不得利用商定回避法律。 很明显,黄琳与李裘系夫妻,彼此有完全民事行为才能,开初双方均无异议,也不违法,即完全与之吻合。 其次,保证书应视为夫妻对财产商定的书面形式。鉴于针对书面形式问题,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或强调怎样的格式、方式,也就说明书面的形式可以不拘一格。既可以是双方的共同签约行为

4、,也可以是单方作出意思表示,为对方所采纳。 同时,黄琳并没有对李裘实施欺诈或胁迫等非法行为,并因此导致李裘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对李裘的单方表示,黄琳容许采纳。 此外,本案并不存在显失公允。 在婚姻自由的前提下,基于李裘不断实施暴力,黄琳提出离婚,并非是一种优势。从李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才能、当时的情形并不是非得出具保证书不成上看,李裘也不存在缺乏阅历、判断力或紧迫、草率问题,更何况系李裘自己出于维持婚姻而写保证书,但黄琳并没有要求李裘务必这样做。 其次篇:婚内保证书法律效力的浅析 婚内保证书法律效力的浅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发生冲突后,有过错的夫妻一方,为了和好,自己主动或者应无过错

5、方及其近亲属的要求,向另一方出具保证书。该保证书内容通常主要涉及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多少和夫妻财产如何分割处理等问题。在双方协议离婚未果,举行诉讼离婚时,无过错方往往以此为据,要求法院按照保证书上的内容举行判决。因此,如何认定婚内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对于公正处理离婚纠纷,养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的保证 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的自由,也包括离婚的自由。对于离婚自由,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分别就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作了特意规定。其中,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除了有离婚的合意外,还务必到婚姻登记机关举行登记,取得离婚证,双方的夫妻关系才能正式解

6、除。因此,即使夫妻双方中的过错方违背了婚内保证书上的许诺,但之后双方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登记离婚未果,而是举行诉讼离婚,人民法院也只能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以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碎为标准,查明案件事实,判断双方是否达成法定离婚条件,判决是否准许离婚。 (二)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保证 虽然民法坚持意思自治的原那么,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也允许夫妻双方对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自行协议解决,但是此时的“协议”由于已经进入到了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应依职权对双方协议的结果举行审查。假设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协议的结果,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可不予准许。例如,1993年最高

7、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概括观法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才能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因此,夫妻双方在诉讼前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保证并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只能作为人民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的一个参考因素。 (三)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处理的保证 在婚内保证书中,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处理的保证,本质上是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做的损害赔偿保证,即夫妻一方若违反保证,那么要对另一方举行经济上的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只规定了四种损害赔偿情形,本文认为,对于夫妻双方就其他导致感情破碎的情形(如

8、赌博、吸毒等),作出损害赔偿商定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系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可撤销情形,且不违法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除了直接以损害赔偿的形式所做的保证外,还存在夫妻财产商定或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两者的识别表现在:第一,生效的条件不同。以离婚为条 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只有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才能生效。2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假设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处境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

9、举行分割。而夫妻双方的财产商定并不涉及离婚,更不以离婚为条件,按照婚姻法第十九条其次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商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其次,财产标的不同。夫妻之间对双方的财产商定范围,既可以是婚前的也可以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而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财产范围只能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应摈弃在外。假设涉及到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只能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对于这片面婚前财产,应当做夫妻财产商定来处理。按照2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六条以及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综上,

10、婚内保证书中关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和子女抚养问题,在诉讼离婚中,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处理的保证的法律效力,那么要就是否属于损害赔偿,夫妻财产商定或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概括处境,概括分析。 第三篇:丈夫出轨后写的 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丈夫出轨后写的 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一般来说,常见的男方出轨后写的保证书约莫内容都有例如:本人以后再也不和某人(即婚姻第三者)来往,否那么共同财产全部归妻子全体。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商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全体、共同全体或片面各自全体、片面共同全体。商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商定或商定不明确的,适用本

11、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商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假设丈夫所出具的保证书的内容未超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也未违反强制法的规定,那么属于该丈夫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受女方胁迫的情形,可以认定为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且附条件生效。 第四篇:法律具结保证书 法律具结保证书 吉安县国土资源局: 我本人程友林坐落在凤凰镇仓下村委会程家村,90年8月27日发的集体土地创办用地证的宗地共有3本,第一本面积为43.9平方米四至东距程松林住房,南距程新坤住房,西与程恭林住房共用前后厅,北空地;其次本面积为93.17平方米四至东水塘,南紧邻本户围院,西与程恭

12、林共墙,北距程松林住房;第三本面积为43.70平方米四至东塘,南恭林友林共同围院、西程恭林住房,北距程松林住房。土地用途为建房,土地性质为集体,并于90年8月27日贵局已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5-10-3、5-10-4、5-10-5编号。由于本人因已遗失土地使用证,请贵局予以补发,该3本地地目前未举行转让、抵押等交易行为。 上述反映的处境与我本人提交的其他原件或复印件资料及内容是真实的,如有虚假,贵局可予以注销已补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因虚假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概由我本人承受。 201*年10月21日 第五篇:承受法律责任保证书 承受法律责任保证书 我单位经有关部门批准,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变更手续,变更内容为: 原为: 现为: 特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变更税务登记,在此之前所发生的一切涉税事宜,包括所欠缴税款、领购存用的发票均由变更后的企业及主管部门承受法律责任。如有不实,容许采纳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处置。 保证人(企业公章)(法人章)(请扶助宣传好范文 网:W) 主管部门(公章)(法人章) 年月日 此担保书一式贰份,企业,征管综合科各一份。 阅读了本文的人还看了以下的文章: 法律具结保证书 法律具结保证书 法律责任具结保证书 保证书 保证书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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