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得金矿业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上传人:冯远达****on 文档编号:264174587 上传时间:2022-03-10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2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贵得金矿业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贵得金矿业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贵得金矿业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贵得金矿业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贵得金矿业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贵得金矿业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得金矿业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贵得金矿业总经理平安生产岗位责任制贵得金矿业总经理平安生产岗位责任制总经理是煤矿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掌握矿山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平安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切实搞好公司的平安生产工作,并经依法经过培训合格,取得平安资格证,方可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认真组织本煤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平安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标准。第2条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煤矿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

2、人员符合要求。必须设立瓦斯治理机构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瓦斯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治理资金。第3条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平安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平安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第4条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平安目标管理制度、平安奖惩制度、平安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平安隐患排查制度、瓦斯治理制度、平安检查制度、平安办公会议制度、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落实。第5条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好宣传贯彻、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第6条保证煤矿的平安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平安生产投入方案,保证相

3、关的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适当。第7条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预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第8条积极在煤矿推广平安生产新技术,开展平安生产部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技术水平和产品的部技含量。第9条总经理是煤矿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平安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第10条切实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需求。第11条每月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煤矿平安生产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平安生产指示、分析平安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平安隐患、制定解决措施、检查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煤矿平安生产中的重大决策。第12条经常深

4、入煤矿生产现场,催促检查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平安隐患。第13条在本煤矿积极开展煤矿平安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平安管理水平。第14条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第15条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排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平安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第16条定期向董事长如实报告煤矿的平安生产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第17条负责批准不能保证采煤工作面形成两个平安出口的三角煤、残留煤柱开采的平安措施。第18条负责批准水淹区域下采掘工程设计。第19条负责批准带水压开采平安措施。第20条加强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从

5、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第21条确保煤矿平安生产,不得超层越界开采、不得擅自提高上限、不得超核定能力生产。第22条煤矿发生事故时,总经理要立即组织指挥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第23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总经理职权。(二)、责任追究第24条未依照有关规定保证煤矿平安生产所必需的物资投入,致使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平安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总经理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分的,对总经理给予撤职处分或罚款处理。第25条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平安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平安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总经理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分的,给予总经理撤职处分或

6、罚款处理。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分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煤矿的主要负责人。第26条在煤矿发生重大生产平安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罚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生产平安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分。第27条未及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总经理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总经理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于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总经理记过直至撤职

7、的处分。第28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总经理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平安监察人员的平安监察指令的。第29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总经理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成心破坏煤矿事故现场;(三)阻碍、干预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30条煤矿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

8、好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劳动保护等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进行处分,对总经理给予降职或撤职的处分。第31条煤矿超层越界开采、擅自提高开采上限、超核定能力生产的,总经理负直接责任。第32条煤矿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平安工作的指令、规定,或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未遵守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标准,总经理应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第33条煤矿未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建立瓦斯治理机构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总经理应负直接责任。第34条煤矿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平安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平安生产责任制、

9、岗位人员责任制,总经理应负直接责任。第35条违反相关法律和?煤矿平安规程?规定,安排不适宜上岗的人员从事相关的工作时,总经理应负直接责任。第36条未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预处理方案,或未组织实施的,总经理应负直接责任。第37条未对每日的瓦斯报表、平安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的,总经理应负直接责任。第38条未能充分保证矿平安、生产所需的人、财、物等资源,影响到平安的,总经理应负直接责任。第39条未按规定主持召开煤矿平安生产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平安生产指示、分析平安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平安隐患、制定解决措施、检查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的,总经

10、理对导致的后果负直接责任。第40条未经常深入煤矿生产现场,催促、检查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事故平安隐患的,总经理负主要责任。第41条未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平安教育、培训,或安排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的,总经理负主要责任。第42条煤矿企业未建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经理负直接责任。第43条按照矿长负责批准的三角煤、残留煤柱开采的平安措施进行开采时,形成重大平安隐患或发生事故的,总经理负直接责任。第44条按照总经理负责批准水淹区域下采掘工程设计进行采掘时,形成重大平安隐患或发生事故的,总经理负直接责任。第45条按照总经理负责批准带水压开采平安措施进行采掘时,形成重大平安

11、隐患或发生事故的,总经理负直接责任。第46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完毕后,未按照四不放过的原那么,为根据事故调查处理决定落实对煤矿相关责任人处分的,总经理负直接责任。第47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平安监察、平安审查中,总经理或授意相关人员成心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总经理负直接责任。第48条未定期向董事长如实报告煤矿的平安生产工作,或成心报告虚假的煤矿平安生产工作,总经理负直接责任。第49条在副矿长负直接责任的事故中,总经理负领导责任。第50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或损失的,总经理负直接责任。第51条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矿长职权,造成管理空岗的,矿长负直接责任。第52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

12、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分、追究刑事责任。内容总结1贵得金矿业总经理平安生产岗位责任制贵得金矿业总经理平安生产岗位责任制总经理是煤矿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掌握矿山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平安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切实搞好公司的平安生产工作,并经依法经过培训合格,取得平安资格证,方可持证上岗2第21条确保煤矿平安生产,不得超层越界开采、不得擅自提高上限、不得超核定能力生产内容总结(1)贵得金矿业总经理平安生产岗位责任制贵得金矿业总经理平安生产岗位责任制总经理是煤矿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掌握矿山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平安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切实搞好公司的平安生产工作,并经依法经过培训合格,取得平安资格证,方可持证上岗(2)第7条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预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1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规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