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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二章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管理制度第1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2)结合本公司、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3)结合本公司、本项目部的危险性分析情况;(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7)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8)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第2条 项目部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
2、2006)(以下简称导则 ),结合本项目的危险源状况、 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第3条 项目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第4条 针对项目部存在的各种风险、 事故类型的, 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第5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 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1)项目部专项预案包括: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防洪预案。(2)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
3、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由所在车间/ 厂队主任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 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5)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 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 确保信息准确有效。第6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一)评审方法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
4、。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 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1、形式评审。依据导则和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3、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4、为细化评审, 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
5、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1)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 组织机构及职责、 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2)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二)评审程序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项目部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作业的负责人及技术人员。(2)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项目经理或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总监)
6、主持, 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4)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项目经理签发, 现场处置方案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审核、总工签发。第7条 应急预案的备案项目部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区/ 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4)项目部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7、。第8条 应急预案的实施(1) 项目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2) 项目部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 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3)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4) 项目部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5)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撰写应急预案
8、演练评估报告, 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6) 应急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项目施工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8) 项目部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9) 项目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各单位必须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10) 若发生事故, 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