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及合并会计报表案例分析2000字 1.正保公司是一家从事外贸加工的企业,2×13年并购海泰房地产公司,整合了东大公司的财务、业务、人事等部门和人员,并追加投资大力开展业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正保公司2×14年发生了以下并购业务:1.2×14年4月1日,正保公司以一厂房为对价,购买了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A公司60% 的股份并于当日办理完毕股权划转和产权转移手续,该厂房的账面价值为2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3 000万元A公司3月31日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总额3 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4 000万元为进行该并购,正保公司发生评估费等直接相关费用100万元正保公司和乙公司是东方集团公司的两家子公司正保公司对该项并购的处理如下:①判断此次并购为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合并日为2×14年4月1日②确认长期股权投资1 900万元,包括100万元的评估费③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1 900万元与厂房公允价值3 000万元的差额1 100万元,冲减了本公司的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正保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贷方余额为2 000万元)④厂房公允价值3 000万元与其账面价值2 000万元的差额1 000万元,确认了营业外收入。
⑤年末编制合并报表时,拟将A公司从2×14年年初到年末的利润和现金流量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2.2×14年7月1日正保公司定向增发1 000万股普通股,购买了黄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B 公司55% 的股份,普通股面值1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5 000万元,支付发行佣金费用等50万元为进行该并购,正保公司发生评估费等相关费用150万元7月1日办理完毕股权划转和产权转移手续B 公司3月31日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总额4 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 000万元正保公司与黄河集团在此之前不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正保公司对该并购处理如下:①判断此次并购为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购买日为2×14年7月1日②确认长期股权投资5 000万元③将股票发行费用50万元和评估费150万元计入了管理费用④确认股本1 000万元,确认“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 000万元⑤年末编制合并报表时,拟将B公司从2×14年年初到年末的利润和现金流量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3.正保公司2×12年购买了C公司30% 的股份,投资成本3 000万元;到2×13 年年末该投资账面价值为4 500万元,其中成本3 000万元,损益调整1 000万元,其他权益变动500万元;2×14年1月1日,正保公司又以银行存款5 000万元购买了C 公司30% 的股份( 按公允价值购买);2×14年1月1日C 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0 000万元。
C 公司原来是天山集团的子公司,天山集团与正保公司以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正保公司对该项并购的处理如下:①判断此次并购为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购买日为2×14年1月1日②在本公司账面上确认长期股权投资9 500万元,并从2×14年1月1日开始用成本法核算,对原来按权益法核算的结果未进行追溯调整③编制合并报表时,将投资成本调整为10 000万元,确认投资收益500万元,确认商誉4 000万元要求:1.从并购双方所处行业相关性分析,指出正保公司并购东大公司属于哪一种并购?说明理由并简述该类并购的目的及优势2.分析判断正保公司2×14年发生的并购业务的处理中,哪些不正确?并指出正确的做法1.正保公司并购东大公司属于混合并购理由:混合并购是指既非竞争对手又非现实中或潜在的客户、供应商的企业之间的并购混合并购的目的和优势是通过多元化投资经营,降低企业风险,达到资源互补,实现技术和市场共享,是双赢的并购2.(1)正保公司并购A公司的处理中①、②、③、④项不正确,其正确的处理是: ①应为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而不是吸收合并②长期股权投资不应该包括评估费,评估费用应该计入当期损益③应该按照长期股权投资1 800万元与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2 000万元的差额冲减本公司的“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200万元。
④作为对价的土地使用权不能确认营业外收入,应按照账面价值结转2)正保公司并购B 公司的处理中③、④、⑤项不正确,其正确的处理是: ③股票发行费用50万元应从股本溢价收入中扣除,不应计入管理费用④确认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 000―1 000―50=3 950(万元)⑤年末编制合并报表时,应该将B 公司从购买日到年末的利润和现金流量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3)正保公司并购C 公司的处理中①和③项不正确,其正确的处理是:①应为非同一控制下、多次交易实现的控股合并③在合并报表中应将原来确认的其他权益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即再确认投资收益500万元【答案解析】【该题针对“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知识点进行考核】第二篇: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及长期股权投资实务及案例分析 30000字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及长期股权投资实务及案例分析企业合并准则规定 一、企业合并的定义和范围 (一)企业合并准则规范的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的结果通常是一个企业取得了对一个或多个业务的控制权。
构成企业合并至少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或业务)的控制权;二是所合并的企业必须构成业务 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该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 有关资产、负债的组合要形成一项业务,通常应具备以下要素: (1)投入,指原材料、人工、必要的生产技术等无形资产以及构成生产能力的机器设备等其他长期资产的投入; (2)加工处理过程,指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运营过程,能够组织投入形成产出; (3)产出,如生产出产成品,或是通过为其他部门提供服务来降低企业整体的运行成本等其他带来经济利益的方式 某些情况下具备投入和加工处理过程两个要素即可认为构成一项业务业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向投资者提供回报,如生产的产品出售后形成现金流入,或是能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其他经济利益,如能够降低成本等 一个企业对另一个企业某条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生产线的合并、一家保险公司对另一家保险公司寿险业务的合并等,一般构成业务合并 如果一个企业取得了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控制权,而被购买方(或被合并方)并不构成业务,则该交易或事项不形成企业合并。
企业取得了不形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是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企业合并准则进行处理 报告主体的变化产生于控制权的变化在交易事项发生以后,一方能够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决策实施控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就涉及到控制权的转移,从合并财务报告角度形成报告主体的变化;交易事项发生以后,一方能够控制另一方的全部净资产,被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后失去其法人资格,也涉及到控制权及报告主体的变化,形成企业合并实务中,对于交易或事项发生前后是否形成控制权的转移,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综合可获得的各方面情况进行判断 假定在企业合并前A、B两个企业为各自独立的法律主体,且构成业务(在合并交易发生前,不存在任何投资关系),企业合并准则中所界定的企业合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企业A通过增发自身的普通股自企业B原股东处取得企业B的全部股权,该交易事项发生后,企业B仍持续经营 2.企业A支付对价取得企业B的净资产,该交易事项发生后,撤销企业B的法人资格 3.企业A以其资产作为出资投入企业B,取得对企业B的控制权,该交易事项发生后,企业B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
(二)不包括在企业合并准则规范范围内的交易或事项 1.购买子公司的少数股权 根据企业合并的定义,考虑到该交易或事项发生前后,不涉及控制权的转移,不形成报告主体的变化,不属于准则中所称企业合并 2.其他不按照企业合并准则核算的情况 (1)两方或多方形成合营企业的情况,主要是指作为合营方将其拥有的资产、负债等投入所成立的合营企业,按照合营企业章程或是合营合同、协议的规定,在合营企业成立以后,由合营各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实施共同控制在这种情况下,因合营企业的各合营方中,并不存在占主导作用的控制方,不属于企业合并 因合营企业的各合营方中,并不存在占主导作用的控制方,不属于准则中界定的企业合并 (2)仅通过合同而不是所有权份额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企业能够对另一个企业实施控制,但该控制并非产生于持有另一个企业的股权,而是通过一些非股权因素产生的,例如通过签订委托受托经营合同,作为受托方虽不拥有受托经营企业的所有权,但按照合同协议的约定能够对受托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控制 这样的交易由于无法明确计量企业合并成本,有时甚至不发生任何成本,因此即使涉及到控制权的转移,也不属于企业合并。
二、企业合并的类型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判断某一企业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把握以下要点: 1.能够对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一方通常指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2.能够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相同多方,是指根据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拥有最终决定参与合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中获取利益的投资者群体 3.实施控制的时间性要求,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较长时间内为最终控制方所控制具体是指在企业合并之前(即合并日之前),参与合并各方在最终控制方的控制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含1年),企业合并后所形成的报告主体在最终控制方的控制时间也应达到1年以上(含1年) 4.企业之间的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综合构成企业合并交易的各方面情况,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发生在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合并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合并交易,即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企业合并。
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准则中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类似于权益结合法该方法下,将企业合并看作是两个或多个参与合并企业权益的重新整合,由于最终控制方的存在,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该类企业合并一定程度上并不会造成构成企业集团整体的经济利益流入和流出,最终控制方在合并前后实际控制的经济资源并没有发生变化,有关交易事项不作为出售或购买 (一)合并方在合并中确认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仅限于被合并方账面上原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一般也不产生新的商誉因素,即不确认新的资产,但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账面上原已确认的商誉应作为合并中取得的资产确认 (二)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各项资产、负债应维持其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不变 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同时进行改制并对资产负债进行评估调账的,应以评估调账后的账面价值并入合并方 (三)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入账价值与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不计入企业合并当期损益 (四)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