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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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建筑合同法案例分析 篇一:合同法案例分析 某企业推行本金责任制,将产品本金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头,如职工在工作中超出本金定额,扣发奖金, 企业将上述规定用协议形式与职工签协议。职工赵某的奖金被扣发,他认为企业侵害了职工的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并以企业与其签定的协议为无效合同为由,向法院诉讼。赵某能否胜诉? 案例2 某偏僻乡村,陈某娶妻李某,多年无子。经检查陈某无生育才能,多年治疗仍无效果。他认为“不孝有三, 无后为大”。一日,陈某与邻居甲一同赶集,甲因家境贫寒一向未娶妻,看着甲,陈某有了方法,以后甲就成了陈某家的客人。一日,陈某请甲喝酒提出思虑已久的筹划:请甲代

2、为生子。甲经不住陈某苦求,不得已允许,但提出要李某也允许。李某被迫允许。三人达成了如下协议:李某生子,甲可得到元,但不得与持续来往,否那么赔偿陈某元。后来,李某怀孕、生子。但在此期间甲、李二人感情日渐加深,难分难舍。陈察觉后,大怒。无奈,李某、离婚。陈要求甲赔偿元。请分析该案例。 案例3 曲某(女)和陈某(男)原是对恋人,但经常因琐事吵天翻。于是曲某向陈某提出了分手,陈某不但不 同意分手,还经常到她的家里及单位找她,纠缠不休。 一天晚上,陈某找到曲某,并将曲某带到一空房子内,求曲某不要分手。但曲某分手决心已定,于 陈某提出:“分手可以,务必付我8万元的两青春损失费,否那么别想分手。”曲某无奈之

3、下只得给陈某出具一份欠条,内容为“今欠陈某人民币捌万元,八年付清,从2022年起”。 拿到欠条后,陈某放曲某回家。2022年2月,陈某在屡屡向曲某索要“青春损失费”无果后,一纸诉状将 曲某告上了法院,要求曲某给付欠款。 法院认为: 1、陈某据以起诉曲某的欠条不具有真实的对价关系,即双方之间根本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 2、欠条的实质是,当曲某提出与陈某解除恋爱关系后,陈某强行让曲某出具赔偿青春损失费,进而解除恋 爱关系的协议。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陈某的诉请无法律依据。 3、青春损失费的商定有违公序良俗的原那么,因此当事人的商定是无效的,不受法律养护。 据此,法院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苦求。判

4、决后,陈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审理后驳回了陈某的上诉,维 持原判。 案例: 2022年2月,市某工商局投资兴办新兴农贸市场,向进入该市场的350户个体户收取两年管理费和摊位 费。当年7月,因该市场消防不合格,350户摊位被移到市场旁边,后来因交警部门干预,于当年12月又转移到不属于该局的梦想市场。为此350户与工商局发生纠纷。350户个体户起诉到法院,要求工商局返还摊位费,并赔偿营业损失。工商局那么认为其与350户个体户关系不是民事法律关系,收取的摊位费是行政收费,法院不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问题:工商局的观点对不对? 分析: 本案关键在于正确熟悉合同的概念、特征,分清行政管理关系与民事合同关

5、系差异。 根据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以及合同具有对等性、自愿性、合意性和目的性等特征,本案被告工商局具有 双重身份,当它对市场举行监视管理时是以行政管理机关身份展现,不受合同法调整;当它以市场主体身份展现时,那么为民事主体,与其他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对等,其收取摊位费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行政行为。因此本案理应作为民事案件审理。 其次章 合同的成立(订立) 案例: 甲在某大学教学楼中厅设一冷饮自动贩卖机,乙投入2元硬币,乙取一杯可乐饮之。甲与乙之间形成的 是何种法律关系?假使乙投入硬币后,因已售毕,没有流出冷饮,或贩卖机故障,硬币不能退出,乙可向甲提出何种看法? 案例1 甲对乙声称:“我正在考虑卖

6、掉家中祖传的一套红木家具,价格暂定20万元。” 案例2 甲对乙提出:“我容许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红木家具,价格为20万元。” 问:哪个案例构成要约? 案例3 某公司于报纸上发广告称:“我公司现有某型号的水泥1000吨,系XXX水泥厂名牌产品,每吨价格为300 元,我公司可送货,先来先买,欲购从速,现货供给。” 案例4 顾客甲在逛商场时看到一时装,上前询问售货员乙:“这件时装多少钱可以卖?”乙即问:“你出多少钱 买?”甲回复说:“400元,你卖不卖?”乙应声回复:“至少800元,少了不卖!” 在案例4中,甲的询问与乙的反问的意思表示均为要约邀请,而甲、乙各自回复的意思表示均为要约。 案例5 甲向某

7、编辑部乙去函,询问该编辑部是否出版了有关律师考试的教材和参考资料,乙立刻向甲邮寄了律师 考试资料5本,共120元,甲认为该书不符合其需要,拒绝采纳,双方为此发生争议。请分析该案例。 案例6 被告(某市食品公司)因建立一栋大楼,其急需水泥,基建处遂向本省的青锋水泥厂、新华水泥厂及原告 创办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 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添置。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以后,都先 后向原告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它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的价格。而原告创办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亦派车给被告送去了50吨水泥。在该批水泥送达被告之前,被告得知新

8、华水泥厂所生产的水泥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新华水泥厂发去函电,称:我公司愿添置贵厂100吨150型号水泥,盼速送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 在发出函电后其次天上午,新华水泥厂发函称已打定发货。下午,原告将50吨水泥送到,被告告知原告, 他们已抉择添置新华水泥厂的水泥,因此不能采纳原告送来的水泥。原告认为,被告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双方因协商不成,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原告是否能胜诉? 案例1 甲于3月1日向乙发出一商业要约普遍信函,要以优待价添置乙的某种商品。3月5日到达乙的信箱,恰巧乙 外出办事,3月7日回来后才察觉该要约函。 问:该要约何时生效? 案例2 甲于3月1日向乙发出一商业

9、要约普遍信函,要以优待价添置乙的某种商品。3月5日到达乙处。乙受到要约 时打定于3月8日下午发出承诺。于3月5日,甲察觉市场行情突变,于是当日发出撤销要约的通知,以特快专递邮出,于3月8日一早到达乙处。 问:乙能否在3月8日下午发出承诺? 案例3 甲于3月1日向乙发出一商业要约普遍信函,要以优待价添置乙的某种商品。3月5日到达乙处。甲在发给乙 的要约函末称:“你若承诺,务必在3月8日前作出,过期不候。”那么案例2情形下,乙能否发出承诺? 案例4 若甲在3月1日发给乙的要约中称:“事急,请贵方早回话,并早作履行打定,我公司期望与贵方的合作。” 乙见函后立刻着手备货,并于3月6日备齐。那么,在案例

10、2的情形下,乙方能否发出承诺? 北京甲于2022年5月6日发一要约信函给广州乙,载明乙务必于5月15日前承诺,要约于5月10日到达乙处。 乙于5月16日作出承诺,以特快专递寄出,5月18日到达甲处。甲未置可否。问:甲、乙合同是否成立? 案例2 北京甲于2022年5月6日发一要约信函给广州乙,载明乙务必于5月15日前承诺,要约于5月10日到达乙处。 乙于5月13日作出承诺,并当日以特快专递寄出。但由于快递公司一职员疏忽,忘投此快件,故耽延了几日。甲于5月19日才收到快递,但甲收件后未置可否。问:甲、乙合同是否成立? 案例3 甲、乙两公司自今年4月5起开头磋商一贸易合同,结果就全体条款根本达成了一

11、致。甲于4月10日正式发 出要约,乙于4月16日收到并作出承诺,承诺于4月21日到达甲。双方依要约中商定,4月26日在某市大酒店会议中心贵宾厅由双方董事长正式签署了合同书。 问:甲、乙之间的合同何时成立?为什么? 案例4 建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于1993年3月承包新月小区创办工程。当时由于钢材供给短缺,又没有 存货,工程急等着施工。为此建华建筑有限公司向河北省两家钢材公司-前进钢材有限责任公司、清华金钢厂和外省的内蒙古大成钢厂发了通知,在通知中说明:“我公司由于创办所需,标号为*的钢材1000吨,如贵公司有货,请速与我公司联系。我公司梦想添置此类钢材。”建华公司于同一天收到三家钢材公司的复函,都

12、说自己公司备有现货,并将价格一并通知了建华公司。前进公司在发出复函的其次天,派本公司车队 载运200吨钢材送往建华公司。建华公司在收到三家公司复函后,认为内蒙古大成钢厂所提出的价格最合 理,且其是老牌钢厂,产品质量信得过,所以于当天下午即去函称将各其添置1000吨钢材,请其速备货。内蒙古大成钢厂随即复函建华公司,说其有现货并于第三天将钢材运往河北。在建华公司收到内蒙古大成钢厂复函的其次天,前进公司的车队输送钢材到了建华公司,要求建华公司收货并支付货款。建华公司当即函电内蒙古大成钢厂,请其仅输送800吨钢材到河北。 内蒙古大成钢厂复电说,全部1000吨钢材已经发往河北。建华公司收到大成公司复电后

13、,就对 前进公司说,为照管其损失,只收下其中100吨钢材,其余的不收。前进公司对此不服,认为建华公司应当收取全部钢材。建华公司同时再次向大成钢厂发函称,本公司将仅收其中的900吨钢材,对此造成的损失,由大成钢厂自行负责。第三天,内蒙古大成钢厂的钢材1000吨运到建华公司,建华公司仅收取了其中的900吨,剩余的不予收货,为此发生纠纷,大成钢厂和前进公司双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建华公司承受赔偿责任。 请分析此案例。 案例5 2000年3月,原告急需购进600台某型号冷暖分体名牌空调机,其法定代表人朱某于3月10日向被举报出了 欲购600台空调机的电传,并在电传中言明:此型号是否有现货供给,并报价。

14、 孙某接到电传后3月11日复电:此型号有现货,每台售价4800元,但库存有限,是反对定添置,请在本月 底前答复。 朱某接到复电后,认为各方面都根本适合,只是价格上有些偏高,便于3月12日再次给孙某发出电传:我 方有意添置,只是售价偏高,能否每台降至4500元。请复电。 可是,电传发出3日后,朱某再没有接到孙某的复电,3月16日,朱某第三次向孙某发出电传:如贵方不愿 降价,我方愿以原报价添置600台,请留货,我方派专人专车前往。 随后,朱某派人租用6辆货车,亲自前往提货。于3月20日赶到被告处,才得知该公司已将库存的全体空调 销售给了另一大商场,使朱某空车返回。 请问孙某是否违约? 否,合同未成立。 案例6 在1994年1月中,某化肥厂业务员郭某出差时在火车上碰巧遇到某农资公司的经理匡某及其秘书李某,双方 在火车上就开头谈论生意。郭某介绍了厂里的主要产品及其价格,匡某对该化肥厂的钾肥感兴趣,表示可以考虑买人一批,打定春耕季节的市场需求.下了火车后,郭某抉择与匡某等同佐一家宾馆。双方都看过对方的有关证件后,郭某拿出已经盖了合同专用章的合同文本,填写了有关事项,签名,递给匡某签名,匡某说不需要自己亲自签名,让秘书李某签名就行。 李某按照匡某的意思签了名。签完名才想到没有合同专用章。郭某说不要紧,只要双方有意做生意就行。 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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