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规定

上传人:嘀嘀 文档编号:262273649 上传时间:2022-03-06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7.6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规定(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规定1、配电系统设计应根据工程规模、设备布置、负荷容量及性质等综合考虑确定。2、确定低压配电系统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供电可靠和保证电压质量;(2)系统接线简单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3)操作安全、检修方便;(4)节省有色金属消耗、减少电能损耗。3、自变压器二次侧至用电设备之间的低压配电级数不宜超过三级,但对非重要负荷供电时,可超过三级。4、各级低压配电屏或低压配电箱,应根据发展的可能性留有适当的备用回路。5、变电所的低压配电系统之间,在下列情况下宜设联络线;(1)为节日、假日节电和检修的需要。(2)有较大容量的季节性负荷。(3)周期性用电的科研单位和实验室等。(4)由于供电可靠性的要求。6、由公用电网引入建筑物内的电源线路,应在屋内靠近进线点便于操作维护的地方装设电源开关和保护电器。如由本单位配变电所引人建筑物内的专用电源线路,可装设不带保护的隔离电器。由放射式线路供电的配电箱,其进线开关宜采用不带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的隔离电器。查询更多建筑企业中标业绩、诚信信息、资质条件,马上一键查询结果,下载建设通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