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 第一章票据法总论

上传人:窝*** 文档编号:260549434 上传时间:2022-02-28 格式:PPT 页数:124 大小:1.07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票据法 第一章票据法总论_第1页
第1页 / 共124页
票据法 第一章票据法总论_第2页
第2页 / 共124页
票据法 第一章票据法总论_第3页
第3页 / 共124页
票据法 第一章票据法总论_第4页
第4页 / 共124页
票据法 第一章票据法总论_第5页
第5页 / 共1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票据法 第一章票据法总论》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票据法 第一章票据法总论(12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票 据 法 第一章 票据法总论 第一节 票据法概述 第二节 票据法的意义与特点 第三节 票据关系及其基础关系 第四节 票据行为 第五节 票据权利 第六节 票据的伪造与变造 第七节 票据抗辩权 第八节 票据时效 第九节 票据丧失后的救济 一、票据的概念 票据是出票人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者自己委托的人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持票人的有价证券。第一节 票据概述 (一)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一)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 (二)票据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内容(二)票据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内容 (三)票据是出票人依照票据法签发的有(三)票据是出票人依照票据法签发的有价证券价证券 (四)票据是出票人与持票人约定

2、,以自(四)票据是出票人与持票人约定,以自己或者自己委托的人作为付款人的有价证己或者自己委托的人作为付款人的有价证券券二、票据的用途二、票据的用途 (一)担当支付工具(一)担当支付工具 (二)用作汇兑工具(二)用作汇兑工具 (三)充任信用工具(三)充任信用工具 (四)融通资金(四)融通资金 票据自由流转规则票据自由流转规则 票据贴现规则票据贴现规则三、票据的分类 (一)法律上的分类 “包括主义”汇票、本票、支票同属于票据。英国、美国、瑞士 “分离主义”汇票和本票被纳入票据法,而支票则被规定在独立的支票法中。德国、法国 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显然采取了合并主义。 (二)票据法学

3、上对票据的分类 1依照付款人是出票人还是出票人委托的人,分为自付证券(本票)和委托证券(汇票和支票。 2依照票据作用上的主要差别,分为信用证券(汇票和本票)和支付证券(支票)。 3依照出票时是否记载收款人名称,分为记名式票据和不记名式票据。 4.依据票据上所记载的付款到期日不同,即期票据和远期票据。即期票据:出票人依法签发的,以出票日为付款到期日,由付款人见票即付的票据。远期票据:出票人依法签发的,以出票日后的某个日期为为付款到期日,付款人到期后方付款的票据。* *票据种类票据种类 各国的票据法对票据所包括的种类有不同的规定。法国德国:汇票、本票两种英美等国:汇票与本票属于票据,支票归属于汇票

4、的范畴。日本:汇票、本票、支票。中国:汇票、本票、支票。四、票据的性质四、票据的性质 (一)票据是金钱债权证券(一)票据是金钱债权证券 (二)票据是设权证券(二)票据是设权证券 (三)票据是文义证券(三)票据是文义证券 (四)票据是要式证券(四)票据是要式证券 (五)票据是流通证券(五)票据是流通证券 (六)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六)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 : :证券上权利的存在证券上权利的存在、行使和转移、行使和转移, ,都与证券不可都与证券不可 分离分离. . (七)票据是无因证券(七)票据是无因证券 (八)票据是提示证券(八)票据是提示证券 (九)票据是缴回证券(九)票据是缴回证券 (十)票据

5、是特殊的动产(十)票据是特殊的动产五、票据的起源及发展五、票据的起源及发展 (一)我国票据的起源及发展(一)我国票据的起源及发展 (二)外国票据的起源及发展(二)外国票据的起源及发展第二节第二节 票据法的意义与特点票据法的意义与特点一、票据法的意义一、票据法的意义 (一)票据法以(一)票据法以票据关系票据关系为调整对象为调整对象 (二)票据法是调整票据关系的法律规范(二)票据法是调整票据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括性称谓的总括性称谓二、票据法的特点二、票据法的特点 (一)强制性(一)强制性 (二)技术性(二)技术性 (三)实行(三)实行“ “严格的形式主义严格的形式主义” ”二、票据法 (一)票据法的

6、概念 (二)票据法的特征 1.票据法具有强行性 票据法中的规定几乎都是强行法规。 2.票据法具有技术性 票据法中的规定大都不具有道德意义,而属于技术性的规定 3.票据法具有统一性三、三、 票据法的发展概况票据法的发展概况 (一)外国票据法的发展(一)外国票据法的发展 (二)我国的票据立法(二)我国的票据立法 1 1、清末立法、清末立法 2 2、中华民国立法、中华民国立法 3 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 19951995年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2004年年8 8月月2828日修订日修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

7、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19971997年年8 8月月2121日日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办法 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第三节第三节票据关系票据关系一、票据关系一、票据关系 (一)概念及特征(一)概念及特征 1. 1.票据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之间基于票据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之间基于票据行为票据行为所发生的票据权利义务关系。所发生的票据权利义务关系。 1. 1.票据关系是票据权利义务关系票据关系是票据权利义务关系 非票据关系非票据关系 2. 2.票据关系是票据关系是票据行为票据行为所生权利义务关系所生权利义务关系 票据行为: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

8、兑票据行为: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 3. 3.票据关系是与其基础关系相分离的票据关系是与其基础关系相分离的无因性无因性法律法律关系,具有抽象性关系,具有抽象性 2.票据关系的特征 (1)票据关系是基于票据行为所产生的关系 票据行为: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保证等 (2)票据关系具有多重性和主体的相对性 (3)票据关系的内容是票据权利和票据义务 (4)票据关系的客体仅为票据金额 (5)票据关系具有独立性和无因性(二)票据关系的种类(二)票据关系的种类 按照票据名称区分,有三种票据关系。按照票据名称区分,有三种票据关系。 1. 1.汇票关系汇票关系 基本当事人有三方:出票人、持票人、

9、基本当事人有三方:出票人、持票人、出票人委托的付款人。出票人委托的付款人。 2. 2.本票关系本票关系 基本当事人有二方,即出票人和持票人基本当事人有二方,即出票人和持票人。 3. 3.支票关系支票关系 基本当事人有三方;出票人、持票人、基本当事人有三方;出票人、持票人、出票人委托的付款银行。出票人委托的付款银行。 当存在背书、保证、参加承兑等票据行当存在背书、保证、参加承兑等票据行为时,当事人数量会相应增加。为时,当事人数量会相应增加。 按照发生票据关系的票据行为区分按照发生票据关系的票据行为区分: : 出票出票: :票据发行关系票据发行关系 背书背书: :背书转让关系背书转让关系 承兑承兑

10、: :承兑关系承兑关系等等二、票据关系的基础关系二、票据关系的基础关系 (一)概念(一)概念 票据关系的基础关系,是票据当事人凭以票据关系的基础关系,是票据当事人凭以实施票据行为、发生票据关系的实施票据行为、发生票据关系的民法上民法上的的债权关系。包括票据授受当事人之间原因债权关系。包括票据授受当事人之间原因关系、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的资金关系、关系、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的资金关系、票据预约关系。票据预约关系。 票据原因关系票据原因关系 票据资金关系票据资金关系 票据预约关系票据预约关系 (二)分类(二)分类 1.1.原因关系(票据原因)原因关系(票据原因) 指票据当事人之间授受票据的理由。如买卖

11、、借贷、还贷,汇账。指票据当事人之间授受票据的理由。如买卖、借贷、还贷,汇账。原因关系是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本身不具有票据权利义务之内容原因关系是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本身不具有票据权利义务之内容。 (1 1)仅存于收授票据的直接当事人之间;)仅存于收授票据的直接当事人之间; “直接当事人直接当事人”票据关系的当事人在原因关系中为当事人的。票据关系的当事人在原因关系中为当事人的。 此时,票据债务人可根据原因关系,对票据债权人行使抗辩权。此时,票据债务人可根据原因关系,对票据债权人行使抗辩权。(2 2)前一原因关系与后一原因关系不发生联系,即票据一经转让,)前一原因关系与后一原因关系不发生联系

12、,即票据一经转让,该该 原因关系与票据关系必然分离。原因关系与票据关系必然分离。 “分离分离”的含义:的含义: 独立性:票据关系一成立,就与其原因关系相分离,两种关系各自独独立性:票据关系一成立,就与其原因关系相分离,两种关系各自独立存在立存在 无因性:原因关系的存在与否,效力如何,对票据关系都没有影响。无因性:原因关系的存在与否,效力如何,对票据关系都没有影响。 立法宗旨:票据法仅着眼于保证票据关系,并使之与原因关系相立法宗旨:票据法仅着眼于保证票据关系,并使之与原因关系相分离。分离。 2.2.资金关系(票据资金)资金关系(票据资金)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存在的金钱、实物、信用关系和其他财产性债

13、权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存在的金钱、实物、信用关系和其他财产性债权关系。关系。可能存在:可能存在:(1 1)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存有资金;)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存有资金; (2 2)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有信用合同关系,付款人允诺为出票人垫付资金)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有信用合同关系,付款人允诺为出票人垫付资金;(3 3)付款人欠有出票人债务;)付款人欠有出票人债务;(4 4)付款人自愿为发票人付款(无因管理)。)付款人自愿为发票人付款(无因管理)。 特点:特点:(1 1)仅存于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效力与票据关系的效力无关;)仅存于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效力与票据关系的效力无关;(2 2)本质上是出发票人与付款人之

14、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并非票据关系。)本质上是出发票人与付款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并非票据关系。 3.3.预约关系预约关系 票据预约,当事人之间有了原因关系之后票据预约,当事人之间有了原因关系之后,在发出票据前,就票据的种类、金额、,在发出票据前,就票据的种类、金额、到期日、付款地等事项达成的合意。到期日、付款地等事项达成的合意。 其性质为民法上的预约合同,依民法规则其性质为民法上的预约合同,依民法规则处理,票据法不做规定。处理,票据法不做规定。 票据行为实施,票据关系发生、票据预约票据行为实施,票据关系发生、票据预约消灭。消灭。 三、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三、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的关系的关系 “ “一

15、般情况下分离一般情况下分离, ,特殊场合牵连特殊场合牵连” ” (一)票据关系的无因性(一)票据关系的无因性无因性:行为的效力不受基础行为效力的影响,不因无因性:行为的效力不受基础行为效力的影响,不因基础行为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而受牵连。基础行为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而受牵连。 在票据法中,票据关系一经成立,就与其基础关系相在票据法中,票据关系一经成立,就与其基础关系相分离。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各种独立存在,分别由不同的分离。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各种独立存在,分别由不同的法律制度进行规范。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收否有效、是否法律制度进行规范。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收否有效、是否履行,对票据关系都没有影响。履

16、行,对票据关系都没有影响。(二)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的分离的具体表现(二)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的分离的具体表现 1.1.票据关系与票据原因关系的分离票据关系与票据原因关系的分离 (1 1)票据发行、背书转让等票据行为只要具备法定的要)票据发行、背书转让等票据行为只要具备法定的要件,就能产生有效的票据关系,而不问作为票据行为基础件,就能产生有效的票据关系,而不问作为票据行为基础的票据原因关系是否存在及有效。的票据原因关系是否存在及有效。 (2 2)票据权利人行使票据权利时,一般只以持有票据为)票据权利人行使票据权利时,一般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条件,无须证明取得票据的原因,更不必证明原因关必要条件,无须证明取得票据的原因,更不必证明原因关系的存在及有效。系的存在及有效。 (3 3)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原因关系有缺陷或有错误或无效)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原因关系有缺陷或有错误或无效等,对抗与其无直接原因关系的持票人。等,对抗与其无直接原因关系的持票人。 2.票据关系与票据资金关系的分离 (1)持票人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受资金关系有无的影响。 (2)付款人对票据是否承兑、付款,由付款人自行选择,不受资金关系的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