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课件:第四章 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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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中考试 小论文 1、紧缩政策下我国保险业发展探讨 2、我国社保基金投资渠道与风险分析 3、全球金融动荡下的保险业风险管理 4、信息不对称下保险信用缺失分析及防范 5、完善我国保险偿付能力的思考 6、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与策略分析 要求: 11月1日之前完成,字数5000字以上,要有3篇以上的参考文献(学术期刊或学位论文)以及文献综述。A4纸、小四号字。保险学讲座(第四讲) 第一篇 保险基础 第一章 危险管理与保险 第二章 保险概述 第三章 保险基本原则 第四章 保险合同第一节 保险合同概述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第一节 保险合同概述n1.保

2、险合同的概念q商业保险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称为保险契约。n2.保险合同的特点保险合同的特点有名合同要式合同附和性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最大诚信合同第一节 保险合同概述n2.保险合同的特点n有名合同q根据法律上有无规定一定的名称, 合同可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n要式合同q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的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则为不要式合同。 n附和性合同(格式合同)q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 第一节 保险合同概述n2.保险合同的特点n有偿合同q有偿合同

3、又称“有偿契约”,是“无偿合同”的对称。是指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负有以一定对等价值的给付义务的合同。 n双务合同q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呈对应状态,即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 n最大诚信合同q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最大诚信原则,同理,保险合同也是最大诚信合同。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n1.保险合同的要素n保险合同的主体n保险合同的客体n保险合同的内容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n保险合同的主体n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保险合同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人,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主体当事人关系人辅助人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保

4、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诉人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n2.合同的主体和客体q(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n投保人(要保人)n是指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n条件:具备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作为投保人必须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n2.合同的主体和客体q(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n保险人(承保人)n是与投保人订立合同,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人。n条件:作为保险人,要具备法定资格保险公司须以自己的名义订立保险合同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n(2)保险合同的关系

5、人q被保险人:保险事故或事件在其财产或在其身体上发生而受到损失时,享有向保险人要求赔偿或给付的人。q被保险人的财产、生命、身体、经济赔偿责任等是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保险事故发生的主体对象。q条件:n是受财产或人身保险合同保障的人;n被保险人是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n(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q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关系:n同一人n非同一人q被保险人须是保险合同中指定的q须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n*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但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此限制,只是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限额。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

6、素q受益人(保险金领受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n受益人的要件为:q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所指定的人;q是独立地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q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不负交付保费的义务,也不必具有保险利益,保险人不得向受益人追索保险费。n*在保险合同期间,受益人可以变更,但必须经被保险人的同意。受益人的变更无需保险人的同意,但应当将受益人的变更事宜及时通知保险人,否则变更受益人的法律效力不得对抗保险人。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n保单所有人(保单持有人)q保单所有人是指拥有保单各种权利的人。保单所有人是在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产生的,可以与投保人、受益人是同一人

7、,也可以是其他任何人,如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但一般来说,被保险人与保单所有人为同一人的情况较为普遍。 q寿险保单所有人所拥有的权利通常有以下几种:n变更受益人;n领取退保今或保单红利;n以保单作为抵押品向金融机构借款;n以保单为质押品向寿险公司借款;n放弃或出售保单的一项或多项权利;n制定新的所有人。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n案例:q2002年11月,A女士通过保险代理人为她本人及丈夫投保了某险种,年缴保费2947元,保险金额7万元,被保险人分别是A女士和她的丈夫。次年9月21日,A女士的丈夫因哮喘病急性发作在家中去世,按照保险合同规定,A女士作为受益人可以获得7万元保险金。q于是,A女士通

8、过保险代理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经调查、审核,发现以A女士丈夫为被保险人的这份保单中,A女士丈夫的名字是由A女士代签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认定该保险合同无效,不予给付身故保险金,并退还了保单项下的全部保险费。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n1998年10月,高某所在单位为职工同意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个职工的保险金额为1万元,保期为一年。单位领导对此从未在公众场合公告或宣布受益人是单位,只是在职代会上讲为职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1999年4月,高某不幸遇车祸身亡,单位去保险公司拿了保险金1万元。高某的家属向该单位索要保险金,该单位拒付。n问:单位能否成为人身保险的受

9、益人?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辅助人保险代理人Agent保险公估人Surveyor保险经纪人Broker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人。基于投保人或保险人的利益而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中间人。独立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以第三者的身份,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处理保险合同当事人委托办理的有关保险业务公证事项的人,包括保险调查人、保险鉴定人和保险理算人n(3)保险合同的辅助人(保险中介人)n指协助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签署保险合同或履行保险合,并办理有关保险事项的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

10、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q(4)保险合同的客体n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要素。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n2.保险合同的内容及形式q保险合同通常由保险人与投保人依法约定,以条文形式表现。所以,保险合同的内容也就是保险合同的条款。q(1)保险合同条款及其特征n特征:由保险人事先拟定(附和性合同);规定各险种的基本事项。q(2)保险合同条款的类型n基本条款(法定条款)n特约条款:保证条款、附加条款和协会条款n基本条款q基本条款是按法律规定必须在保险合同中列明的内容,缺少这些条款保险合同就不能成立。q根据我国保险法

11、第十九条的规定,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包括以下事项:1.有关保险当事人、关系人的条款。 2.保险标的。3.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4.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5.保险价值。 6.保险金额。7.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8.保险金的索赔与理赔。9.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n附加条款q附加条款是指保险人为满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特殊需要,在保险合同基本条款的基础上,增加一些补充内容,以扩大承保的责任范围的条款。q保证条款n保证条款是指保险人要求被保险方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应予以遵守的规定。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n2.保险合同的内容及形式q(3)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n主体部

12、分: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名称及其住所n客体部分:合同中明确的保险利益,包括保险标的和保险价值及保险金额。n权利义务: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费及其支付方式、保险金赔偿或给付方式、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违约责任等。n其他约定事项。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n客体部分:q保险价值,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的货币价值。 q保险金额,是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同时又是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基础。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n权利义务q保险责任q是指保

13、险人承担的经济损失补偿或人身保险金给付的责任。 即保险合同中约定由保险人承担的危险范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所负的赔偿责任,包括损害赔偿、责任赔偿、保险金给付、施救费用、救助费用、诉讼费用等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n除外责任q又称责任免除,指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是对保险责任的限制。q责任免除是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责任的范围。责任免除大多采用列举的方式,即在保险条款中明文列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范围。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n保险期限(insurance duration):q也称保险期间。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对约定的保险事故负保险责任,这

14、一约定时间就成为保险期限。q对于具体的起讫时间,各国法律规定不同。中国目前的保险条款通常规定保险期限为约定起保日的零时开始到约定期满日24小时止。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q(4)保险合同的形式n投保单(要保书、投保申请书):是投保人的书面要约。投保单经投保人据实填写交付给保险人就成为投保人表示愿意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n投保单本身并非正式合同的文本,但一经保险人接受后,即成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在保险实物中,投保人提出保险要约时,均需填具投保单。如投保单填写的内容不实或故意隐瞒、欺诈,都将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n(4)保险合同的形式q暂保单(Binder,Bind

15、ing Slip ,临时保险单):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签发之前,保险人发出的临时单证。q暂保单具有和正式保险单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一般暂保单的有效期不长,通常不超过30天。当正式保险单出立后,暂保单就自动失效。q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形中使用: n保险代理人获得保险业务而保险人未正式签发保险单之前,向投保人所签发的凭证。 n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接受需要总公司批准保险业务后,在未获得批准之前所签发的书面凭证。 n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但一些具体仍需进一步的协商,保险人签发的书面凭证。 在办理出口贸易结汇时,签发保险单之前,保险人所出具的保险证明文件作为结汇的文件之一,以证明出口货物已经

16、办理保险。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n(4)保险合同的形式q保险单(大保单)q保险单必须明确、完整地记载有关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单上主要载有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赔偿或给付的责任范围以及其他规定事项。q保险单根据投保人的申请,由保险人签署,交由被保险人收执,保险单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意外事故而发生损失时,向保险人索赔的主要凭证,同时也是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依据。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n(4)保险合同的形式q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小保单)q指在保险凭证上不印保险条款,实际上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保险凭证与保险单具有同等效力,凡是保险凭证上没有列明的,均以同类的保险单为准。q主要在以下几种情况时使用: n在一张团体保险单项下,需要给每一个参加保险的人签发一张单独的凭证; n在货物运输保险订有预约合同的条件下,需要对每一笔货运签发单独的凭证; n对于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一般实行强制保险。为了便于被保险人随身携带以供有关部门检查,保险人通常出具保险凭证。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n(4)保险合同的形式q批单(End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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