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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法课件: 第二章 债的发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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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债的发生原因第一节 债的发生原因概述第二节 无因管理第三节 不当得利*第一节 债的发生原因概述v债的发生原因,又称债的发生根据,是指能够引起债的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v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将债的发生原因分为合同与法律规定依据现行民法学界和实务界观点,可将其原因归纳如下: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缔约过失、单方允诺、其他(如法院判决)一、合同 又称契约,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v合同是最主要和最常见的债的发生原因v合同之债的特点1. 合同之债依据合同而发生v据以产生合同之债的合同必须合法有效2. 合同之债大多依据双务合同发生3. 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二、侵权行为 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损害行为v侵权之债的特点1. 是因侵害人的不法行为引起2. 是由侵害人的单方行为引起,与受害人的意思和行为无关3. 是法定之债,债的发生、构成条件、债的内容均由法律直接规定4. 是以财产责任为主,但不限于财产责任三、缔约过失 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未尽必要的注意义务或存在其他故意或过失行为,使合同不成立或无效或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害。

v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国家司法考试试题: 1.甲、乙同为儿童玩具生产商六一节前夕,丙与甲商谈进货事宜乙知道后向丙提出更优惠条件,并指使丁假借订货与甲接洽,报价高于丙以阻止甲与丙签约丙经比较与乙签约,丁随即终止与甲的谈判,甲因此遭受损失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12题)*A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丁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乙、丙、丁无须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答案:C*2.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止谈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三第4题)*A.甲公司构成违约,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B.甲公司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C.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D.甲公司不应赔偿乙公司的任何损失答案:D*四、单方允诺 是指表意人向不特定的相对人(一般为社会公众)做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利益的意思表示。

v典型的单方允诺是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v意大利民法典第四编第四章将“单方允诺”列为债的发生原因v德国民法典第657条规定了悬赏广告案例 甲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问乙是否有权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第二节 无因管理一、无因管理的概念 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v无因管理之债中,管理他人事务的一方称为管理人,其事务接受无因管理的一方称为本人或受益人v无因管理起源于罗马法,被认为是准契约v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合法行为v民法通则第93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v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通则的意见第132条 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二、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1.管理他人事务v“管理”应做广义理解,形式多样包括对他人财物的保存、利用、改良、处分等,以及为他人提供劳务服务。

v必须不是专属于本人处理的事务登记结婚、离婚、为某公司所聘任提供技术劳务等,均是专属于本人处理的事务2.具有为他人利益而管理事务的意思v管理人为他人利益的目的,并不妨碍有为自己谋一定利益的意思和结果3.无法律上的义务v包括无法定的义务和无约定的义务v判断的时间标准是,管理事务开始的时间三、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v管理人的权利:请求本人偿付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1.管理人的义务(1)适当管理义务2)通知义务3)报告与计算义务2.本人的义务(1)偿还必要费用及利息2)清偿债务3)赔偿损害v一般情况下,管理人不享有管理报酬请求权国家司法考试题:1.张某外出,台风将至邻居李某担心张某年久失修的房子被风刮倒,祸及自家,就雇人用几根木料支撑住张某的房子,但张某的房子仍然不敌台风,倒塌之际压死了李某养的数只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三第12题) *A.李某初衷是为自己,故不构成无因管理B.房屋最终倒塌,未达管理效果,故无因管理不成立C.李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D.张某不需支付李某固房费用,但应赔偿房屋倒塌给李某造成的损失*2.下列行为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2008年试卷三第55题)A.甲错把他人的牛当成自家的而饲养B.乙见邻居家中失火恐殃及自己家,遂用自备灭火器救火C.丙(15岁)租车将在体育课上昏倒的同学送往医院救治D.丁见门前马路下水道井盖被盗致路人跌伤,遂自购一井盖铺上*3.刘某承包西瓜园,收获季节突然病故。

好友刁某因联系不上刘某家人,便主动为刘某办理后事和照看西瓜园,并将西瓜卖出,获益5万元其中,办理后事花费1万元、摘卖西瓜雇工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共5000元刁某认为自己应得劳务费5000元关于刁某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20题)*A5万元属于不当得利B应向刘某家人给付3万元C应向刘某家人给付4万元D应向刘某家人给付3.5万元* 第三节 不当得利一、不当得利的概念 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取得利益,致他人受有损失的事实v不当得利之债中,获得不当得利的人为受益人,受有损失的人为受害人v不当得利起源于罗马法中的Condictio诉权,但其并没有关于不当得利的一般性规定1881年,瑞士制定债务法时,首次对不当得利做出统一规定,承认其为债发生的独立原因v民法通则第92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v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通则的意见第131条 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一)一方获得利益v这种利益仅指财产利益,不包括精神利益等不能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包括财产利益的积极增加与消极增加。

二)他方受有损失v包括财产的积极损失和消极损失三)取得利益和受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没有合法根据v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或合同上的原因,这是不当得利构成的实质性条件三、不当得利的类型v根据不当得利产生的原因不同,分为给付不当得利和非给付不当得利两种基本类型一)给付不当得利1.给付原因自始不存在(非债清偿)v但下列情形,一方虽无给付义务,另一方得利也不构成不当得利:A.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B.提前履行未到期债务C.明知无给付义务而交付财产视为赠与)D.因不法原因交付的财产E.放弃时效利益的给付2.给付原因嗣后不存在3.给付目的实现不能(二)非给付不当得利1.因行为而产生的不当得利A.因受益人自己的行为B.因受害人自己的行为C.因第三人的行为2.因自然事件而产生的不当得利3.因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不当得利*四、不当得利的法律效果v不当得利之债中受害人是债权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受益人是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v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1.受益人为善意 以返还时的现存利益为限2.受益人为恶意A.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为恶意,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全部数额及相应的利息B.受益人初为善意,后为恶意,应以恶意开始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1.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万元,便将其中1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元;另外1万元投入股市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的1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股市的1万元已获利2000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三第7题)*A.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B.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万元C.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5万元D.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及其孳息*2.在下列何种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2005年试卷三第10题)A.甲欠乙500元,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代为偿还B.甲大学新建校区,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上涨C.甲以拾得的100元还了欠乙的债务D.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3下列哪一情形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2011年试卷三第19题)A甲向乙借款10万元,1年后根据约定偿还本息15万元B甲不知诉讼时效已过,向债权人乙清偿债务C甲久别归家,误把乙的鸡当成自家的吃掉D甲雇用的装修工人,误把邻居乙的装修材料用于甲的房屋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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